惡犬傷人事件屢發生,珠三角9市「限狗令」現狀如何?

狗是真狗,……!

最近,武漢東亭小區發生兩條惡狗撕咬老人,叼走半歲寶寶時間,引發了眾人的憤怒,甚至一些小區打出了看見狗就“亂棍打死”的過激言語。

惡犬傷人事件屢發生,珠三角9市“限狗令”現狀如何?

武漢惡犬傷人事件受害者

養狗,在現在城市生活中,一些人看來,是一種時尚標準,一種愛心行為;另外一些人看來,是一種孤僻象徵,一種不文明體現。現代的小區生活人流密集,生活空間比農村來說狹窄,可供居民活動的空間都寸土難求,特別是高房價壓力下,越經濟型的小區嬰兒人數越高,在小區內養狗確實存在不少隱憂,也容易引起糾紛,何況一些小區還不止一兩隻。

而在珠三角各市中,養狗與限狗,甚至禁狗之間,一直都是爭論不休的話題,比如中山於2004年曾施行《中山市犬類管理實施細則》,明確規定市中心城區為犬類禁養區,後來因為“愛心人士”極力反對,只能在2008年10月廢止。

那麼,珠三角各市“限購令”實施情況怎樣?在遇到“人狗糾紛”時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不妨一起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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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嚴懲遛狗不牽繩

《深圳市養犬管理條例》 2006年頒佈

現狀:深圳2018年1至5月,犬傷暴露人數約6.4萬人次。其中,3月份犬傷暴露人數最多,達1.3萬人次。(據深圳商報)

深圳對養狗態度一直都比較明確,早在2006年就頒佈了管理規定,但一直被詬病為“殭屍條例”。從近一年來,深圳加強對條例的執法力度,全面整治 " 遛狗不牽繩 " 和 " 犬隻隨地便溺 " 等不文明養犬行為,並依據條例實施重罰,特別對“無證犬”罰款,沒收狗只!

關鍵條例:

第八條:實行養犬登記制度。養犬人應當到住所所在的區主管部門申請養犬登記。未經登記,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飼養犬隻。

第九條:禁止在居民住宅區、商業區、工業區以及市主管部門劃定的其他禁止飼養烈性犬的區域內飼養烈性犬。

第二十一條:實行狂犬病免費強制免疫制度。

第二十六條:犬隻進行戶外活動時,應當由成年人牽領,為犬隻攜帶號牌、束犬鏈。

第三十條:犬吠影響他人正常工作和休息的,養犬人應當採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第四十二條:犬隻傷人的,養犬人應當立即將傷者送至醫療機構診治,支付醫療費用,並依法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根據《深圳市養犬管理條例》的規定,相關執法部門可以對未辦理養犬登記、未按規定免疫檢疫、違法飼養烈性犬、不按規定攜犬出戶等行為的犬主,實行警告或500元至1萬元罰款的處罰。視情節輕重,犬主還將可能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和刑事責任。

廣州:最嚴養犬管理執法

《廣州市養犬管理條例》 2009年通過

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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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信息時報

廣州在去年開始嚴格執行養犬管理條例,主要關注在養犬不登記、遛犬不牽犬繩、不及時清理犬隻糞便等違規養犬行為。

關鍵條例:

第二十九條 在嚴格管理區內攜帶犬隻進行戶外活動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用犬繩牽領犬隻;

(二)為犬隻佩戴犬牌;

(三)避讓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兒童;

(四)制止犬隻吠叫和攻擊行為;

(五)即時清理犬隻的糞便;

(六)不得由未成年人單獨攜帶。

用犬繩牽領時,犬隻體重不滿二十公斤的,應當用長度為兩米以下的犬繩;犬隻體重二十公斤以上的,應當用長度為一點五米以下的犬繩,併為犬隻佩戴口嚼或者口罩,由成年人牽領。

處罰:第五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款第一、二、三、四、六項或者第二款規定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單位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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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重啟養犬管理立法

《佛山市養犬管理辦法》 2012年公開徵求意見

現狀:目前佛山約有20萬隻狗。犬隻傷人的事件近幾年亦逐年增加,去年達到五萬多人次。2017年,佛山共監測犬傷病例58768例,其中由家犬、寵物犬傷人的佔58.25%。(據珠江時報、廣州日報)

佛山養犬管理辦法遲遲無法落地,立法部門表示因為“分歧比較大,尤其在操作性和法律依據方面缺乏”,2012年公開後時隔六年,佛山今年才重啟養犬管理立法,建議佛山不妨對標下廣深做法。

《佛山市養犬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關鍵條例:

佛山本市街道辦事處轄區為養犬嚴格管理區,實行犬隻強制免疫和養犬登記制度;鎮轄區為養犬一般管理區,實行犬隻強制免疫制度。

嚴格管理區內,個人養犬每戶限養一隻,禁止飼養、銷售、繁殖危險犬。

未經公安機關登記,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養犬。

違者由區公安機關責令養犬人限期辦理登記;逾期每隻處以200元以下罰款。

犬隻進行戶外活動時,應當由成年人牽領;禁止攜帶犬隻進入少年兒童活動場所及公園、社區公共健身場所等公共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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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唯一一直沒“辦法”的市

現狀:近十年來,東莞每年因被動物咬傷而需要接種狂犬疫苗的人次均超過五萬人,且近兩年呈上升趨勢。(據東莞市政協委員第5533號提案:關於儘快出臺《東莞市養犬管理條例》的建議)

東莞民間不乏對養狗立法的聲音,最近幾年也成為政協委員建議的熱點,但一直沒有得到市級的呼應,反而鎮級為了管理需要出臺了不少規範養犬管理工作的意見。據報道,東莞市正在持續推進關於養犬管理的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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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養犬管理辦法過期三年

《惠州市區養犬管理辦法(試行)》2010年實施(過了5年有效期

現狀:每年4萬多人次犬傷暴露,2017年惠城區鄉鎮犬隻存欄數為31945只;狂犬疫苗發放數量是40700頭份;全區鄉鎮犬隻狂犬免疫注射數為24323頭份。(據東江時報)

惠州市在8年前就出臺了《惠州市區養犬管理辦法(試行)》,並於2010年7月1日正式實施。但如今該辦法已經過了5年有效期,失效3年。對此有部門和專家建議,儘快完成惠州市養犬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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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有條理卻難執行到位

《珠海經濟特區養犬管理條例》2015年6月1日起實施

現狀:全市犬隻超8萬隻,目前全市有三個臨時犬隻留檢所,上牌犬隻6千餘隻。

關鍵條例:

條例規定,犬齡滿三個月的犬隻,養犬人必須將犬隻送到指定機構接種狂犬病疫苗,犬隻在取得免疫證明後,將被植入電子身份標識。

住宅樓宇中的養犬人,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預防和制止犬隻產生噪音等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行為。

未採取有效措施預防和制止犬隻產生噪音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五百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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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管理條例幾年都難產

現狀:每年中山市市民接種狂犬病疫苗約11萬針次,按照每人接種4針次疫苗計算,平均每天近100位中山市民被狗咬。中山市疾控中心數據顯示,2017年1-5月全市報告犬傷暴露人數較上年同期增加40.57%,其中1至3月犬傷暴露人數中全程接種人用狂犬疫苗的接種率為79.86%。(據南方都市報)

2003年中山市曾出臺《中山市犬類管理實施細則》,該《細則》規定,中山城區為犬類禁養區,普通居民不準養犬。各鎮區除鎮區中心部位其他為非禁養區。由於部分內容已不太合適現狀,加上存在多部門責任不明確等問題,在2009年初該《細則》被廢止。

中山一度在2016年7月由市公安局起草《中山市養犬管理條例(草案送審稿)》並面向社會各界徵求意見。但後來因社會公眾意見分歧較大,市政府認為立法時機尚不成熟。而起草部門公安局已經暫停了這一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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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門:“禁犬令”僅9天被收回

現狀:江門市疾控中心的監測數據顯示,2017年犬類傷人事件中,家犬約佔九成(28858人次),其次是寵物犬(2277人次),最後才是流浪犬(413人次)。

2011年江門5部門聯合發通告要求城區禁止養狗,根據當時《關於加強市區犬類管理的通告》,規定城區禁止養狗。通告中還提到,從8月26號開始,江門市犬類管理聯合執法人員將對在禁養區內的公共場所違規飼養的犬隻予以統一收繳、捕殺。

“禁犬令”在實施9天之後,最終被相關部門以修改規定的方式予以廢止。

肇慶:“禁狗令”早成為空文

現狀:早在1993年,肇慶就停止發放《犬類準養證》,劃定端州城區是禁養區。根據1993年制定的《肇慶市犬類管理細則》規定,以及2003年市政府再次發佈的《關於重申在端州城區內禁止違章養犬的通告》,我市犬類禁養區範圍是從端州城區東至大沖收費站、西至三榕水廠、南至西江河主航道、北至北嶺山。

不過肇慶“禁狗令”僅停留在文件範疇,不僅遛狗市民不知,連公安分局、城市綜合管理局和市畜牧獸醫局等單位瞭解關於城區養犬管理的相關問題時,這些單位均稱不屬於本單位管理範圍。(據西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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