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妻出軌怒殺姦夫,父親借債賠償望輕判

家住安康市漢濱區某鎮的農民何大禮(化名)今年60多歲,曾有個幸福的家庭,兒子很孝順,常年在外打工,兒媳操持家務,一切和諧安寧。

男子因妻出軌怒殺姦夫,父親借債賠償望輕判

2015年5月,兒子何濤(化名)在鎮上某小區買了一套房,並很快搬了過去,因為何大禮住不慣樓房,因此跟妻子留在了老家。搬家後,何濤又出門打工,兒媳王春花(化名)在鎮上帶孩子上學。

剛搬進小區王春花就認識了隔壁張小軍(化名)還相互留下了電話。當年9月份張小軍妻子出門打工,張小軍就加了王春花微信和她聊上了。不久後張小軍發微信說喜歡她,但遭到王春花的拒絕。然而張小軍很執著,一直追求王春花。

2015年10月份,實在難以抵擋張小軍追求的王春花墜入愛河,並和張小軍在自己家裡發生了性關係。從這以後,他們兩人多次發生性關係。2016年春節過後,何濤在家裡逗留了一段時間,張小軍沒敢和王春花聯繫,張小軍的妻子開始懷疑王春花和丈夫的關係,並多次打電話罵王春花,而王春花也和她對罵,吵得不堪入耳。但這一切何濤並不知情。

2016年秋天的一個晚上,王春花正在家裡看電視,張小軍又發來微信,稱要到她家裡來坐一下,王春花就打開門讓張小軍進屋坐在客廳沙發上,沒有開燈。這時王春花的大女兒起來上廁所開燈,看到了他們,張小軍就走了。

後來女兒一直追問王春花,但她哄女兒說沒有什麼事情,也沒有人。但女兒將這件事告訴了何濤,何濤便從外地趕回來質問王春花究竟是怎麼回事,但她死不承認和張小軍的關係,為此夫妻倆從爭吵到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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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21日,何濤看到王春花又和別人微信聊天,湊近一看內容十分曖昧,於是兩人發生爭吵,何濤打了王春花幾耳光,然後搶過手機查看,王春花就去搶,並將何濤的前胸、胳膊、嘴角抓得稀巴爛,但何濤就是不給她手機。

王春花一氣之下從家裡坐車又到城區買了一部新手機,然後給張小軍打電話,訴說實在過不下去了要和何濤離婚,而張小軍也說要和妻子離婚和她在一起。兩人約在城裡某賓館開了一間房,第二天又到縣河去玩了一天,晚上住在農家樂,第三天返回城區,在市中心醫院附近賓館開了房,白天張小軍去工地幹活,晚上兩人就住在一起,直到2月26日兩人才各自回家。

張小軍回家的時候在樓下遇見何濤正在帶小兒子玩耍,但何濤並沒有言語。張小軍回家洗了個澡,誰知洗完後剛出來,就看見何濤怒氣衝衝坐在客廳,質問他和王春花是啥關係,但張小軍不承認自己和王春花有關係,兩人隨後發生推搡。

這時何濤忽然從褲子口袋摸出一把匕首,朝張小軍腹部捅了一刀,張小軍的母親見狀趕緊從後面抱住何濤,並讓兒子趕緊跑。正當張小軍跑到門口時,何濤掙脫了,從背後又連捅幾刀,張小軍當場倒地渾身抽搐。何濤有些害怕,遂迅速逃離現場。張小軍被送往醫院後搶救無效死亡。

當天晚上,何濤將小孩託付給父母,和小舅子一起前往派出所自首,並將兇器交給民警,此後何濤因涉嫌故意殺人被羈押。在此期間,何大禮為減輕兒子的罪行,四處奔波,替兒子鳴冤叫屈,為了獲得張小軍家屬的原諒讓何濤得以輕判,何大禮又到處借債主動給付了張小軍的喪葬費用。

2017年11月份,檢方對何濤故意殺人案提起公訴,一審判處何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但何濤和張小軍家屬均不服判決,並分別提起上訴。何濤提出,張小軍對引發本案具有過錯,而且自己具有自首情節,自己的父親有積極賠償張小軍親屬的經濟損失,判處自己無期徒刑量刑過重,請求二審從輕處罰。張小軍親屬卻認為,何濤附帶民事賠償沒有到位,要求二審判決何濤賠償張小軍母親及兒女撫養費21.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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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二審法院審理後認為,上訴人何濤因懷疑妻子與他人有不正當男女關係,持刀捅刺他人致人死亡,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依法應當嚴懲。鑑於其具有自首情節,被害人對引發本案具有過錯,其親屬又能與被害人親屬就喪葬費達成調解等法定、酌定從輕情節,可對其從輕處罰。

針對何濤上訴理由,在一審中已經予以認定,並在量刑時已予慮及,二審法院不再支持,故該上訴理由不能成立,對該辯護意見不予採納。二審同時駁回張小軍親屬提出附帶民事賠償21.6萬元的要求。

2018年7月上旬,何大禮收到兒子正式入監服刑的消息,對於他來說,兒子犯錯伏法是天經地義的事情,而未來撫養孫子孫女的生活重擔還得自己背起來……。(圖片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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