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检察院召开党组专题会议贯彻落实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意见

山西法制报长治频道讯 7月25日,省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四督导组组长、副厅级巡视员、侦监一处处长张鑫一行,对市检察院以及城区、郊区、平顺等7个基层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在市检察院进行了集中检查,听取了基层院工作汇报,并提出了指导意见。7月26日上午,城区检察院召开党组专题会议,贯彻落实省检察院督导组督查意见和具体要求。

城区检察院召开党组专题会议贯彻落实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意见

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晓林传达了省院督导组针对提高政治站位、依法严厉打击、深挖彻查线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综合治理、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的具体指导意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王帅详细通报了省院督导组对城区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资料的查阅情况及需进一步完善的内容。

张晓林检察长就下一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一是认真落实上级工作要求。以此次督导检查为契机,认真落实督导组工作要求:在“深”字上下功夫、在“细”字上做文章、在“实”字上抓落实,切实加大办案力度,形成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督查到的具体问题,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逐条逐项对照检查,认真整改,方方面面落实到位。三是加强担当意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成员都要明确岗位责任,主动融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和机制,各部门之间要加强有效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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