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炎炎
防曬是必不可少的
但是近日
有幾批次防曬產品被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點名”不合格!
快自查!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10批次化妝品不合格的通告
(2018年第64號)
經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等檢驗,標示為廣州尚慧化妝品有限公司等8家企業生產的10批次化妝品不合格。
到底是哪些產品被“點名”?
1.廣州尚慧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麗雅堂美白防曬乳SPF30;
2.廣州市麗膚寶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麗膚寶美白清爽防曬乳;
3.廣州市可秀化妝品有限公司(委託方:廣州市萊仕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瑞雨麗·萊仕防曬霜SPF35;
4.天芮(上海)實業有限公司代理的法國天芮羽薄臻效潤白防曬乳 SPF30 PA+++和天芮羽薄輕瀅凝妍防曬乳SPF25 PA++;
5.福建雙飛日化有限公司〔委託方:青蛙王子(中國)日化有限公司〕生產的青蛙王子防曬乳液(清爽型)SPF20;
6.武漢潤禾生物醫藥有限公司生產的谷幽蘭防曬霜;
7.廣州嘉瀛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嘉瀛染髮膏;
8.台山高富日用化工有限公司生產的艾的染髮膏系列(沙金色);
其中,經生產企業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現場核查,並經生產企業確認,標示廣州市麗膚寶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麗膚寶美白清爽防曬乳為假冒產品。
怎麼處置?
上述不合格產品及相關企業違反了《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化妝品標識管理規定》等相關法規的規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廣東、上海、福建、湖北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核實後依法督促相關生產企業對已上市銷售相關產品及時採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調查,依法嚴肅處理;對僅標識不符合規定的產品,責令相關生產(代理)企業限期改正後可繼續上市銷售。
要求重慶和黑龍江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相關經營單位立即採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對涉嫌假冒的產品,要深查深究其進貨渠道,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予以查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機關。
上述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公開對生產銷售不合格化妝品相關企業或單位的處理結果,相關情況及時在國家化妝品抽檢信息系統中填報並報告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附件1
10批次不合格化妝品信息
附件2
不合格項目有哪些?小知識送上
1.按照《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規定,防曬類和染髮類化妝品均為特殊用途化妝品,必須取得批准文號後方可生產。根據化妝品行政許可受理的規定,化妝品配方或可能涉及化妝品安全性的其他變更,應當按照新產品重新申報。
2.本次監督抽檢發現的不合格防曬類和染髮類產品的主要問題是實際檢出成分與批件配方或標籤標識成分不符,屬於化妝品生產企業擅自變更產品配方的行為,違反了《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化妝品標識管理規定》等相關法規的規定。
選購提示
1
選購化妝品時首先要看容器上的標籤,需要標註的信息是否完全、清晰。
2
注意化妝品出廠日期。一般膏、霜、蜜類產品儘可能在開封后一年至一年半內用完。
3
認真閱讀說明書,注意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項。
如用染髮類化妝品,應用前先在前臂內側作皮膚斑貼試驗,部位無紅腫炎症現象、無癢痛感則屬斑貼試驗陰性,方可使用。
4
注意化妝品表明色澤是否變色,有無紅、黑、綠等顏色的黴斑,嗅之是否變味,如有異味、酸敗或塑料包裝袋膨脹,則說明化妝品已被微生物汙染,不能使用。
5
注意觀察化妝品外觀是否混濁,油水分層或出現絮狀物,膏體幹縮、裂紋則不能使用。
6
選購化妝品最好在大中型商場或超級市場,這些商場進貨渠道較為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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