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國:通報5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近日,興國縣通報了5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具體如下:

永豐鄉西山村原黨支部書記溫忠盛違規套取、侵佔“一事一議”項目獎補資金等問題。2015年至2016年,溫忠盛任西山村黨支部書記期間,違規套取上級“一事一議”獎補資金5萬元,其中2.868萬元被溫忠盛佔為己有;2016年,溫忠盛將村級公路建設項目資金3.86萬元挪作他用,用以彌補其之前墊付的村委會開支。2018年5月,永豐鄉紀委給予溫忠盛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龍口鎮豐溪村黨支部書記陳萬有在土坯房改造工作中把關不嚴等問題。2015年至2016年,陳萬有任龍口鎮豐溪村黨支部書記期間,在土坯房改造工作中作風不實,把關不嚴,導致豐溪村民陳某某在不符合條件的情況下獲得土坯房改造補助款1.5萬元;此外,豐溪村委會還存在挪用災後重建資金等問題。2018年4月,龍口鎮紀委給予陳萬有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楓邊鄉石印村違規套取挪用扶貧項目資金等問題。2016年至2017年,鄧經文任石印村黨支部書記、歐陽官煜任石印村委會主任期間,石印村委會違規套取、挪用扶貧項目資金18.22萬元用以支付其他工程項目資金及村委會日常開支。此外,石印村委會還存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2018年6月,楓邊鄉紀委給予鄧經文、歐陽官煜黨內警告處分。

楓邊鄉社坪村黨支部書記蘭生燦在土坯房改造工作中把關不嚴等問題。2014年,蘭生燦任社坪村黨支部書記期間,在土坯房改造工作中作風不實,把關不嚴,導致社坪村村民歐陽某某在不符合土坯房改造條件的情況下獲得土坯房改造補助款1.5萬元;2014年11月,社坪村委會以蘭生燦名義違規套取新農村建設獎補資金0.633萬元,用以支付村委會廚房裝修費用。2018年5月,楓邊鄉紀委給予蘭生燦黨內警告處分。

均村鄉上達村黨支部書記餘傳志在土坯房改造工作中把關不嚴問題。2013年,餘傳志任上達村黨支部書記期間,在土坯房改造工作中作風不實,把關不嚴,導致上達村土羅山組村民餘某某在未實際建房的情況下騙取土坯房改造補助款1.5萬元。2018年4月,均村鄉紀委給予餘傳志黨內警告處分。(興國縣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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