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推介工作的通知》(农办加〔2018〕9号)精神,农业农村部决定向社会推介一批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和全国休闲农业精品园区(农庄)。为切实做好遴选推介工作,陕西省安排如下。
推介类型
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介主体为行政村,有产业发展特色的乡镇也可参加。推介主体要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为主要产业。
全国休闲农业精品园区(农庄):推介主体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企业或农民合作组织,各项经营证照齐全。
推荐条件
原则上优先推荐已申报2018-2019年度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的经营主体。
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应以农业为基础、农民为主体,依托农业产业、乡村文化、村落建筑、民俗风情、生态资源、人居环境等优势,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功能特色突出,文化内涵丰富,农民利益联结机制完善,具有较强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全国休闲农业精品园区(农庄)
应具有良好的农业主导产业,能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布局合理,配套设施完善、经营服务规范、文化内涵丰富、农民利益联结机制完善,具有良好的典型带动作用。
推荐数量
各市(区)可推荐1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或全国休闲农业精品园区(农庄)。
推介程序
- 主体申请
申请主体对照具体推荐条件,在进行自我评估的基础上,填写《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申请表》或《全国休闲农业精品园区(农庄)申请表》(见阅读原文),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县级农业主管部门。
- 县级审核
县级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县申请主体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向市级农业主管部门推荐。
- 市级推荐
各市(区)农业主管部门经实地考察、综合评议后,择优向省农业厅推荐。
相关要求
各市(区)农业部门要根据推介要求,有针对性地遴选推荐有影响力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点,确保推荐主体特色鲜明、产业突出、典型标杆。需正式行文向陕西省农业厅推荐。
推荐文件一式两份,于8月5日前报至陕西省农业厅,同时将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李永刚 魏亚娟
电话:029-87343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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