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虎”被指涉嫌“内幕交易”,一人涉案金额超33亿!

【编辑/张喜斌 统筹/陈威】8月8日,安徽原副省长周春雨涉嫌受贿、隐瞒境外存款、滥用职权、内幕交易案被提起公诉。2017年4月,其落马被查;同年7月,其被“双开”,其被批“长期‘亦官亦商’,大肆攫取巨额经济利益,违规从事投资经营等活动”。

大白新闻(微信ID:dabaixinwen)了解到,被指涉嫌“内幕交易”的“大老虎”(中管干部)有3人,分别是安徽省原副省长周春雨、安徽省原常务副省长陈树隆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副主席姚刚。据统计,3人中陈树隆涉案金额最高,超33亿元。

3“虎”被指涉嫌“内幕交易”,一人涉案金额超33亿!

安徽省原副省长周春雨被公诉

8月8日,河南、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对第十二届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王三运涉嫌受贿案,安徽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周春雨涉嫌受贿、隐瞒境外存款、滥用职权、内幕交易案,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原党组成员、总经理蔡希有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其中,安徽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周春雨涉嫌受贿、隐瞒境外存款、滥用职权、内幕交易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青岛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移送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周春雨利用其担任安徽省委办公厅秘书、省财政厅副厅长、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市长、蚌埠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蚌埠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违反国家规定,对境外存款隐瞒不报,数额较大;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作为相关股票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内幕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该股票,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隐瞒境外存款罪、滥用职权罪、内幕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周春雨,男,汉族,1968年7月出生,安徽天长人,安徽大学历史系历史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历史学学士,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毕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

2017年4月26日,其落马被查;2017年7月5日,安徽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周春雨被“双开”。通报称,“周春雨毫无政治信仰和宗旨意识,长期‘亦官亦商’,大肆攫取巨额经济利益,违规从事投资经营等活动。”

“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和报告个人有关情况;违反生活纪律。在境外存款,隐瞒不报,涉嫌隐瞒境外存款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3“虎”被指涉嫌“内幕交易”

大白新闻了解到,被指涉嫌“内幕交易”的“大老虎”(中管干部)有3人,分别是安徽省原副省长周春雨、安徽省原常务副省长陈树隆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副主席姚刚。据统计,3人中陈树隆涉案金额最高,超33亿元。

2018年7月5日,河北、福建检察机关依法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副主席姚刚涉嫌受贿、内幕交易案,中共安徽省委原常委、省人民政府原常务副省长陈树隆涉嫌受贿、滥用职权、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姚刚利用其担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助理、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利用其在履职中获悉的内幕信息,进行相关股票内幕交易,获取非法利益,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内幕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姚刚,男,汉族,1962年5月出生,山西文水人,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党委委员。2015年11月13日,其落马被查;2017年7月20日,其被“双开”。

2018年7月11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副主席姚刚受贿、内幕交易一案。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姚刚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6年至2015年,被告人姚刚利用担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助理、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在并购重组、股份转让过程中股票停复牌、避免被行政处罚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961万余元。

2007年1月至4月,被告人姚刚利用担任证监会主席助理兼发行监管部主任的职务便利,获悉相关公司重组上市的内幕信息,使用由其实际控制的他人股票账户在关联股票停牌前买入,复牌后卖出,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210万余元。

以上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内幕交易罪追究姚刚的刑事责任。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姚刚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姚刚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陈树隆涉案金额超33亿

据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陈树隆利用其担任安徽省国债服务中心主任、省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安徽省合肥市副市长、市长、中共安徽省芜湖市委书记、中共安徽省委常委、副省长、常务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不正确履行职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作为相关股票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内幕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该股票,并向他人泄露该信息,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陈树隆,男,汉族,1962年11月生,安徽巢湖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曾任安徽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党组副书记。

2016年11月8日,其落马被查;2017年5月2日,其被“双开”。2018年7月27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共安徽省委原常委、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陈树隆受贿、滥用职权、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一案。

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4年至2016年,被告人陈树隆利用担任安徽省国债服务中心主任、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合肥市副市长、芜湖市市长、芜湖市委书记、中共安徽省委常委、秘书长、常务副省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发展、项目开发、融资贷款、投资入股、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妻子王传红、弟弟陈树堂等人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758亿余元。

2009年至2011年12月,被告人陈树隆担任中共芜湖市委书记期间,在引进和建设相关项目过程中,违反组织议事、决策程序,擅自决定给予相关企业设备补贴,造成财政资金损失共计人民币21.24亿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等,擅自决定对相关企业返还土地出让金,造成财政资金损失共计人民币7.92275亿元。以上造成国家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9.16275亿元。

2009年至2015年,被告人陈树隆作为相关股票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上述股票,累计成交金额共计人民币1.21257411亿元,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1.3746627亿元;泄露内幕信息导致他人买入上述股票,累计成交金额共计人民币3 205.8285万元,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3 031.1731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陈树隆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陈树隆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据悉,陈树隆涉案金额在3人中最高,超33亿。【资料来源:新华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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