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入獄夫妻協議離婚 一紙文書卻斷不了夫妻情分

8月3日一大早,涇陽縣人民法院第二十三審判團隊員額法官李璇帶著法官助理像平時出差一樣,早已出發在路上,她們這次是前往咸陽市旬邑縣馬欄監獄辦理一起離婚糾紛。

臨行前,李法官一再向其助理強調檢查齊全所有需要帶的辦公用品,案卷、傳票、稿紙、送達回證、印泥等一件都不能遺忘。路上,李法官詳細瞭解了一下案情。本案中的原告李某和被告張某均系涇陽縣三渠鎮人。原告李某訴稱,其和丈夫張某於2011年底經人介紹相識後建立戀愛關係,2013年4月18日舉行結婚儀式,同年6月21日生育一子,2014年7月15日雙方補辦了結婚登記手續。2017年11月丈夫張某因故意傷害罪被涇陽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現在自己既要打工又要撫養孩子,孃家父母年事已高也需要自己掙錢養活,而被告的服刑給她的精神和生活帶來了很大痛苦,另外還要面對孃家父母的一再催促,自己實在無法和被告繼續共同生活下去,故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自己之前就離婚事宜也曾和丈夫張某溝通過。

山路十八彎。前往馬欄監獄的山路雖沒有崎嶇不平,但是無數個彎路使人一路暈暈沉沉,搖搖晃晃了兩個半小時,終於到達了目的地,辦完相關手續後我們很快就見到了被告張某。法官助理將民事起訴書依法送達給被告張某,李法官也就此事詢問了一下被告的意思,並告知其在訴訟中的權利和義務。被告似乎已經有了一定的心理準備,情緒並沒有特別激動,但從他的眼神中還是能看出些許惋惜和無奈,他說:“之前我妻子說過離婚的事,但我沒想到這一天來得這麼突然……我妻子要求離婚有她的原因,我也同意離婚,只是我有太多的不捨和愧疚,我連娃的撫養費都給付不了……現在孩子先讓我媳婦養著,等我出去後,我一定要親自撫養我的孩子……”這時的張某已經泣不成聲,原告李某急忙說:“娃你放心,我會把娃照顧好的,娃在幼兒園可乖了,娃的生活費和學費你就不用操心了,我自己苦點累點能掙些。我們雖然手續辦了,但我還會經常帶著娃來看你的,這是娃的照片,我洗了幾張給你帶來了。我以後還會定期給你打點錢,這是我剛給你上賬的票,你拿好。”說著就把孩子的照片和剛才打錢的票遞到張某手上,此時已經淚流滿面的妻子言語間卻流露出常人難以承受的堅強。

按照原、被告之間達成的協議,法官助理很快就做好了調解筆錄:一、原告提出離婚,被告同意;二、婚生子由原告撫養教育,原告自願放棄被告應承擔的子女撫養費;三、其他雙方無爭議。原、被告雙方閱筆錄無誤後當即簽字捺印。應被告張某的要求,又留給其和原告李某十五分鐘的交談時間。這起離婚糾紛就這樣協議解決了。

當我們準備從接待室離開時,被告張某手裡拿著孩子的照片靜靜地站在那裡凝望著他的妻子,從他的眼神中我們看到了難過、不捨和愧疚,他應該還有對自由的嚮往吧。

一路高速翻山越嶺前往馬欄監獄為的是早早結案、解決糾紛,但是當我真正看到這一幕時,我不知道其他在場的工作人員是什麼心情,我的心裡莫名地沉重,久久不能平靜……(記者 郭朝霞 通訊員 李璇 黃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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