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腰斬有多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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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斬”,單單聽到這個詞就讓人不寒而慄,令人髮指,這得犯了多大的罪行,才會被處罰腰斬。

“腰斬”這個詞不難理解,從字面上的意思說看,就是用重斧頭將犯人從腰部砍斷成兩截,這種讓人不忍直視的酷刑早在春秋戰國時期就出現過,也有過類似於腰斬的記載,據說由於青銅器因為不夠鋒利,從而達不到令人滿意的腰斬效果,直到戰國末期鐵器盛行,腰斬才被眾人熟知,出現在人們的視野。



“腰斬”剛開始的時候是用重斧來行刑的,不過用重斧斬人的話不夠鋒利,不好斬斷,要是儈子手一次斬不斷,那麼犯人就得多挨一刀。直到後來精益求精改進成鍘刀,就像包青天的三口鍘刀那樣的,只要把將要腰斬的犯人往鍘刀上一躺,儈子手只要用力把大刀一壓下來,犯人的身體立馬一分為二。




“腰斬”不等同於砍腦袋,它並不像砍腦袋一樣簡簡單單的“一刀兩斷”,要知道,人的重要致命器官都處在上半身,所以腰斬的人被斬後並不會立刻氣絕身亡,而是讓你在流血和生不如死的痛苦感受著自己的斷身之痛,然後再慢慢死去。如果行刑的人好心的話說不定還會砍於腰上一點讓犯人死的痛快點,不必承受那麼多痛處,可要是如果有人不想讓犯人死的利落收買儈子手的話,儈子手會偏於腰下一點動刀,犯人會疼上好幾個時辰才會死掉。所以很多人被腰斬的時候都會被家人打點賄賂一下儈子手讓他死的利落點。




“腰斬”說殘酷就殘酷在犯人都已經被砍為兩段了,還要忍受精神和肉體上的折磨,閉上眼睛想象一下都能看到那冷酷無情的刑場,實在是令人作嘔。



俞鴻圖是最後一個受到腰斬刑法的人,因為被在科舉考試中貪贓受賄,被判刑腰斬。被砍成兩截的俞鴻圖並沒有立刻死去,而是一邊流血一邊哀嚎,撕心裂肺,生不如死,可就是死都不能痛快,最後用手蘸著自己就出來的血寫了七個“

”字之後才慢慢嚥了氣。腰斬真的是令人聞風喪膽的一種酷刑,連雍正都看不過去從而正式廢除了腰斬刑法。


小史感


古人云:不為五斗米折腰,但是作為封建的統治者就要折掉這些人的腰,以達到鞏固統治地位的目地。古代死刑稱為大辟,從周朝開始死刑裡最常用的是斬,而斬分為斬首和腰斬,因為腰斬不會即刻死去,因此更為酷烈。

腰斬出現於周朝,在《史記·商君列傳》裡有記載商鞅變法其中有一條是:不告奸者腰斬,就是說如果你看到別人犯罪了而不揭發,你會被處以腰斬,當時商鞅就是用這麼嚴酷的法律進行變法。要知道鐵器在秦朝才開始普及,戰國時期還是青銅器為主,實在想不出腰斬用青銅刀斧要砍多少刀才能斬斷。

腰斬場面太血腥,犯人太痛苦,後來統治者為了減少痛苦要求劊子手實行腰斬時能一刀截成兩斷,雖然秦朝以後鐵器普及,鐵器雖然鋒利不少但是一刀腰斬斷還是個技術活,如果一刀無法斬斷只能說術業不精,後來鍘刀的出現使腰斬變得更加容易,手起刀落攔腰斬斷。

古人在死刑上都是煞費苦心,有種種駭人聽聞的手段,腰斬也不例外。因為人的主要器官在上半身,腰斬時如果刀口朝下一點被斬的人不會立馬死掉,當犯人親眼看到自己身體攔腰斬掉還不斷氣,那是何等的慘烈,更有甚者將腰斬後的犯人迅速放在桐油木板上,使身上血液阻塞,竟然可延長4個小時,這種駭人視聽的做法成了統治階層敲詐勒索和刑訊逼供的手段。

圖為位於南京雨花臺的方孝儒墓。

腰斬從周朝出現,據記載被斬的歷史名人有秦朝丞相李斯、西漢御史大夫晁錯、漢武帝時的丞相司直田仁、明朝大文豪方孝孺、清朝河南學政俞鴻圖等,後因腰斬太慘烈被雍正封刀,自此腰斬退出歷史舞臺。


圖文繪歷史


周朝時,死刑共分為三種;車裂、斬和殺。車裂很清楚,就是五馬分屍,斬就是腰斬,殺是砍頭。

以上三個刑罰中,砍頭是最輕的刑罰,車裂雖然名義上更重,但實際上犯人所受的痛苦並不多,而且在唐朝以後,車裂的車裂的刑罰基本上看不到了。而實際上三個刑罰中最為恐怖的就是腰斬。



腰斬,顧名思義,就是把犯人從腰部砍成兩段,這種刑罰一直沿用到了清朝雍正時期。

腰斬的恐怖之處在於行刑之後,犯人不會立刻死去,而且忍受著巨大的痛苦,等候一段很長的時間才能死去。

最初的腰斬行刑之時,一般用青銅製作的斧鉞,這一刑具非常考驗劊子手的技術,一旦一刀無法把犯人砍成兩段,那麼犯人就需要再接受一刀。



隨著社會的進步,鐵器時代到來,有了相對鋒利的工具,一般情況下不會再出現第二刀的情況。

即便是這樣,歷史上最後一個受到腰斬之刑的人,忍受的痛苦也是極其異常的。

清代河南學政俞鴻圖因為在科考中貪汙受賄,所以被雍正判處了腰斬之刑,當俞鴻圖被壓赴刑場之後,才意識到了腰斬刑罰的痛苦。



俞鴻圖被腰斬之時,先是在大庭廣眾之下被扒光了身上衣物,然後再行刑,因為人的身體重要器官都在上半身,所以當犯人被腰斬之後不會立刻斷氣,還會意識清晰的活一段時間,俞鴻圖也不例外。

行刑之後的俞鴻圖意識清晰,但是因為痛的死去活來,一直在地上翻滾。他拖著半截的身軀甚至看到了流出來的內臟,最終長時間無法嚥氣的俞鴻圖,用手指蘸著地上的血寫出了7個“慘”。在場的所有人員無不為之一驚。



後來行刑官把這一慘烈的情況告知了雍正皇帝,當雍正聽說後也是震驚不已,所以下令廢除了腰斬這一極刑。

而且據說明朝時,方孝孺因為不屈服於朱棣,被腰斬於南京聚寶門外。而方孝孺更是以手肘撐地爬行了很長距離,蘸著自己流出了血,寫出了十二個“篡”字才停止了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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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斬的恐怖之處,在於它可以延長受刑人的死亡時間,受刑人被當眾從腰部砍為兩段甚至多段,夠暴力,夠血腥,往往能夠引起圍觀群眾的極大滿足感。

恕小編直言,腰斬極具現場效果,大量的爆血,直觀的人身分離,相當能夠滿足看客的獵奇心理,對百姓官員形成震懾,更是政治報復意味濃重的一種行刑手段。

↑腰斬俞鴻圖↑

看看那些死於腰斬酷刑的著名人物吧,他們大多都是從高高在上的官位跌落下來,落得個大庭廣眾之下死無全屍,這本身還不夠恐怖嗎?

“ 眼看他起朱樓,眼看他宴賓客,眼看他樓塌了。”曾經高高在上,到最後落得個死無全屍,可悲可嘆。

因為腰斬能夠不傷及人體重要的心肺和大腦,所以受刑人往往能夠存活一定時間,到最後因為失血過多,休克而亡。

↑腰斬是一種非常殘酷的死刑↑

要是受刑人的意志力很強,往往能夠多存活一段時間,這段時間無非是讓他增加人生失敗感和生命無意義的深淵感罷了,比如最後一個腰斬受刑人俞鴻圖,受刑後,用手指蘸著自己的血,顫巍巍的寫了七個“慘”字,才慢慢痛苦死去,想象一下當時的現場畫面感,難道不恐怖嗎?

中國歷史上,受到過腰斬酷刑的知名人物有以下這些如雷貫耳的名字:

1、李斯,一位深刻影響了中國歷史的人物。

↑李斯死前後悔了↑

他的死法其實比單純腰斬更慘烈,公元前208年7月,咸陽城烈日高懸,李斯首先品嚐了墨刑的滋味,即用刀在臉上和額頭上刻下字符印記,並用墨染黑,字符印記肯定是侮辱性的。

然後李斯遭遇了劓刑,即被割去了鼻子,這種毀容刑罰當真是剝奪一個人全部的自尊心,然而還不夠,李斯又遭遇了刖刑,刖刑在秦朝時一般是指剁去左腳或者右腳,也可能是兩隻腳都被剁去,當然也有說法稱是把膝蓋骨挖掉。

接著李斯受到了宮刑,這個就不多解釋了,司馬遷受到宮刑之後把這個遭遇視為奇恥大辱,幾乎想自盡。李斯受到宮刑,唯一的幸運,恐怕就是他來不及慢慢體會這種恥辱,因為接下來他馬上就要被大辟了。

大辟,也就是處死,有好幾種方法:戮、烹、車裂、梟首、棄市、絞、凌遲等。

迎接李斯的,正是腰斬之刑!司馬遷在描寫李斯的末日來臨時,雖然沒有描述行刑場面,但卻用李斯父子之間的對話和抱頭痛哭,貼切的寫出了英雄末路的淒涼。

2、晁錯,一位非常具有政治遠見的政治家

晁錯之死,有兩個細節讓人覺得毛骨悚然。

↑晁錯死的慘烈↑

一是晁錯死的太過突然,當然,這裡說的“突然”,是針對晁錯來說的,就在“七國之亂”吐火如荼之際,晁錯每天都在和漢景帝商議如何平叛,雖然吳王劉濞打出“誅晁錯,清君側”的口號,可是晁錯壓根就沒想到漢景帝真的會殺掉他。

所以晁錯死的那一天,一切都看起來毫無徵兆,他穿好朝衣,準備把自己這幾天冥思苦想的平叛對策和漢景帝商討,可謂忠心耿耿,沒想到直接被漢景帝派來的中尉拉到東市殺掉了。

二是,漢景帝誅殺晁錯,採取的是腰斬酷刑,此外,還把晁錯的家人全部斬首了,晁錯何罪?其忠心可昭日月,他的削藩策雖然過於著急了一點,但戰略方向是沒錯的,他關於與匈奴交戰的一些論述和政策,也具有相當水平,如此肱骨之臣,竟然被腰斬虐殺,真是一點臉面也沒有了。

可想而知,腰斬之後,還未立即死亡的晁錯,定然心生憤懣,委屈,懊悔,然而他已經永遠不可能重來一次人生了。

3、高啟,一位酷愛寫詩,不愛做官的文藝青年

↑高啟的傲骨被朱元璋斬斷……↑

高啟在歷史上並不是很有名氣,然而他之所以寫入了歷史,完全是因為他得罪了一個不該得罪的人——明太祖朱元璋。

高啟,元末明初人,明初十才子之一,是一枚十足的文藝青年。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朝廷打算授予高啟戶部右侍郎一職,他竟然沒接受,而是放歸鄉里,以教書為生。

他的詩寫的不錯,但可惜政治覺悟太低,當然,也怪不得他,畢竟朱元璋此人實在是太過敏感,高啟曾寫過一首詩《題宮女圖》:“小犬隔花空吠影,夜深宮禁有誰來”,結果傳到朱元璋那裡,朱元璋以為這首詩是在諷刺他強納陳友諒美妾,由此記恨在心。

洪武六年,高啟受到“魏觀案”牽連。高啟曾為魏觀撰寫《郡治上樑文》,其中一句“龍盤虎踞”,惹得朱元璋大怒,因為這句話寫錯了地方,寫在了魏觀府邸,而魏觀的府邸偏偏蓋錯了地方,蓋在了張士誠宮殿遺址上面,那麼,這句話的意思,難道是在為張士誠招魂嗎?

再聯想到高啟拒不配合朝廷,死活不肯當戶部右侍郎,朱元璋更加憤怒,把高啟拿來殺雞儆猴了,給那些不肯效力朝廷的書生看看。

朱元璋不但判處高啟腰斬,而且下令斬成八段!!這也創下了腰斬刑罰中最殘酷的記錄——把犯人從腰開始,砍成八段……果然不愧是朱元璋的手筆,就是這麼狠!


我見青史多嫵媚


腰斬,是用重斧將犯人從腰部砍成兩段的酷刑,這種刑罰周朝就已經出現,那時的青銅材質較軟,要做成重斧才有力度。鐵器普及後,刀代替了斧子,不過刀對劊子手的手法要求較高,如果一刀下去沒砍斷,那就成了笑話了。之後鍘刀就應運而生,就像包青天的三口鍘刀那樣的,行刑時將犯人上衣脫下,露出腰部趴在砧板上,劊子手用力一壓,犯人馬上就首足異處了。

由於人的器官大多集中在上半身,受此刑罰往往要意志清醒的疼上好一陣子才會斷氣,畫面慘不忍睹。後來被判此刑罰的犯人家屬都會提前賄賂劊子手,令其稍微向上一點斬,犯人可以早一點斷氣,少受些痛苦。要是沒有賄賂或者得罪過劊子手,他往腰下斬,會讓犯人疼了五六個小時再嚥氣。

在封建時期那個講究人治的社會,並非作奸犯科、十惡不赦者才會受此酷刑,觸碰皇家威嚴、龍顏大怒就能隨便將人腰斬了,遭人陷害枉死者不在少數。

大名鼎鼎的秦相李斯,輔佐秦始皇開疆拓土、滅諸侯成霸業,為大秦統一六國立下不朽功勳。然而秦始皇去世後,他堂堂丞相還要對趙高曲意逢迎,卻也難逃小人誣陷,最後落得黥、劓、斬左右趾、斷舌、腰斬於市、株連三族的下場。

李斯乃是秦國律法的制定及執行者,沒想到最後親身嘗試了自己定製的酷刑。

秦有商鞅變法遭車裂,漢有晁錯削藩被腰斬。晁錯乃是漢景帝時期的御史大夫,向皇帝提出削藩政策,今天來看其建議非常正確,但是“一刀切”的強制削藩觸動了太多諸侯王的切身利益,使得諸侯與王室之間關係更加緊張,各諸侯以清君側為名,兵臨都城。最後景帝將晁錯腰斬於市,平息了這場動亂。

辯機和尚是唐玄奘的徒弟,是唐朝的得道高僧,翻譯了不少經文。可是這個和尚不好好唸經,和唐太宗的愛女高陽公主談起了戀愛。當時的高陽公主已經是房玄齡的兒媳婦,高陽是婚內出軌、辯機是不守清規。不過兩人是真愛,痴痴糾纏了七八年,後來辯機選去譯經,他珍藏的與高陽的定情信物被盜,偏偏那個笨賊被官府逮捕,贓物中有皇家玉器便一路追查,辯機與高陽的不倫之戀大白於天下。唐太宗盛怒,將辯機腰斬,株連三族,一代高僧以最汙濁的方式結束了生命。

最慘的是明代的方孝孺,因為不肯歸降燕王朱棣,拒絕撰寫新皇即位詔書,株連十族,他的門生和朋友算作了第十族盡數誅殺在方孝孺面前,最後將其腰斬。在古代,交朋友需要謹慎啊,碰上方孝孺這樣的朋友也是夠倒黴的。

這種酷刑直到清雍正年間才廢除,延續了幾千年,不知葬送了多少冤魂!


史論縱橫


不得不說“腰斬”真的是一種使犯人極其痛苦的刑罰,它的血腥程度讓當今所有刑罰都相形見絀!

在古代“腰斬“是為了處罰那些大逆不道,忤逆天子之人而設置的酷刑,可以考證的是“腰斬”在2500年前的周代就已存在了,但是“腰斬”恐怖程度經過了幾千年的洗禮卻依舊沒有改變。

“腰斬”的瞬間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在“腰斬”過後犯人還需忍受精神和肉體上的痛苦,經過一段時間掙扎才會死去。

所謂“腰斬”,即是用“利器”把人從腰部中間一斬為二,在周代處罰死刑犯主要有:“斬頭”、“腰斬”、“車裂”三種方式,其中屬“腰斬”和“車裂”最為恐怖,這兩種懲罰都會使犯人眼睜睜看著自己的生命凋零,可是在死亡面前他們卻顯得那麼蒼白無力。

其實“腰斬”之刑的行刑成功率很大程度上都依賴於“鍘刀”的鋒利程度和”劊子手”的手法熟練度。 “鍘刀”如果不鋒利就會導致在腰斬的過程中“刀既不能入肉又不可破骨”,這時行刑過程就會陷入一個非常尷尬的局面,劊子手只能在把“鍘刀”在推進幾寸。



在腰斬過程也非常考驗劊子手的行刑手法,有的家屬還會在行刑前偷偷給劊子手幾兩銀子,賄賂他們讓犯人少些痛苦,以求瞬間的“一刀兩斷”,而有些犯人的仇家則會告訴劊子手,讓他們給犯人的上半身墊一塊桐油板,使其在“腰斬”的時候,血不能出,讓他們在“腰斬”過程中多幾分痛苦。

歷史上被“腰斬”的名士不勝枚舉,有秦代被斬於咸陽的左丞相李斯,因西漢削蕃政策被推上風口浪尖的晁錯,還有明朝“讀書人的種子”方孝儒等,雖然這些名士所處時代都不盡相同,但是他們在生命最後的時刻卻都遭受著相同的遭遇。

據說“腰斬”是在清雍正年間才被廢除的,歷史上最後一個被“腰斬”的人為俞宏圖,本文就來詳細的講一講他的故事。

如果以今天眼光來看這起發生在雍正時期案子,俞宏圖是罪不致死的。在當時他的官職為“提督學政”,主要的任務是監督各地的科舉考試,相當於現在的教育部的官員,在科舉之前就已經知道了考試的內容。 可萬萬沒有想到的是他的家中出現了內鬼,他的小妾竟和僕人收受考生的賄賂。



一日,小妾趁俞宏圖去洗澡把他的考卷偷了出來,沒過多久小妾和僕人就把試卷販賣出去,賺取了相當客觀的銀子。

可是哪有不透風的牆,雍正皇帝得知此事後龍顏大怒,還沒來得及詳細調查此案就把俞宏圖判了“腰斬”之刑。 雍正十二年三月,俞宏圖的父親也被牽連入獄,俞家人心惶惶早已無暇顧及俞宏圖的生死,所以在行刑之前並沒有賄賂劊子手。


據說當日“腰斬”的場面是非常恐怖的,史料記載,劊子手在“腰斬”俞宏圖後,他的神智依然清晰,但其悲鳴的喊叫聲使圍觀群眾的心中久久不能平靜,他顫抖的用抹著鮮血的手指在地上寫了一個大大的“慘”字,一連寫了七個“慘”字後才死去。

雍正聽聞俞宏圖“腰斬”的境遇後也於心不忍,他下令從今往後“腰斬”不可做為懲罰犯人的刑罰,從此持續了2000餘年的“腰斬”之刑便就此消失了。


雜談記


腰斬在周朝時已經有了,直到清朝雍正年間才廢止。

最後一個被腰斬的人是俞鴻圖,這位俞兄被腰斬後,沾著自己的血連寫了七個“慘”字才氣絕身亡,雍正覺得這事確實有點慘,有點殘忍,之後腰斬就被廢止了。


從這件事可以看出,腰斬最恐怖、最殘忍的地方在於:受刑的人一時半會死不了,沾著自己的血連寫七個繁體“慘”字需要的時間可不老少!所以,受刑人是在明知必死的情況下,忍受著無比強烈的劇痛,還要在清醒的條件下看著自己上下身分離的慘狀。相信每一秒都那麼漫長,度秒如年。這太不人道了!


生死之間有大恐怖。腰斬就是把生死的過程延長並明確了。至少比砍頭、絞刑、槍斃恐怖、殘忍、不人道的多。因為其他的死刑手段,犯人從生到死是瞬間的,幾乎感受不到痛苦。而腰斬受刑人是完整的感受了從生到死的全過程。

所以腰斬應該是死刑裡最恐怖、最測的方式之一。


夜半聊閒


腰斬,古代社會的一種殘酷刑法處罰方式,即以斧鉞斬斷犯人的腰部,一般用鍘刀行使此刑。

周朝時期執行腰斬用的最多工具是斧頭或鉞,因為這兩樣砍下去有力度!待鐵製器使用普遍之後,便改用鍘刀。

腰斬在行刑過程中,犯人必須被脫光全身衣服,使腰部裸露出來,然後爬在鍘刀或砧板上。“人為刀俎,我為魚肉”這典故就來源於此。

因為人的器官多集中於腰部以上,因此犯人被執行腰斬以後,還會有一段短暫的清醒時期。過一會才會斷氣,這段時間犯人既要忍受劇痛又要面對世間的依依不捨,這給犯人的生理和心裡上都帶來一種巨大煎熬,而執行腰斬的慘烈場面也給圍觀者以巨大心靈震撼。
(影視劇中的腰斬)


據考證中國最早出現腰斬始於周朝。在周朝,死刑犯執行死刑方式一般有「車裂、斬、殺」三種方式。其中的斬指的就是腰斬;殺就是殺頭的意思。而據先秦之前的古書《周禮-秋官-掌戮》記載:“斬以斧鉞,若今要斬也”,這句話的意思就是說腰斬就是用斧鉞執行

春秋戰國時期,為震懾犯罪,對罪大惡極者往往用腰斬來執行死刑,特別是秦國。秦國為實現國富民強的目的,請來了法家代表人物——商鞅,商鞅為秦國制訂了嚴刑峻法。其中有一條就是在秦國對百姓實行連坐法。即要求秦國子民要互相監督,對於鄰里犯罪線索要勇於揭發舉報。若是不舉報,一旦事情敗露,東窗事發被查出,鄰里也要被腰斬。

時至今日,當時秦朝共有多少犯人被執行過這樣的酷刑已無從考證。到史書上記載說,有一次商鞅在渭水邊上執行大規模死刑,由於被腰斬犯人眾多,導致渭河水都被犯人血液染紅了。

需要說明的是,秦朝末年,丞相李斯被宦官趙高誣陷謀反,最終李斯被偏聽偏信的秦二世也是以腰斬方式處死。

而到了兩漢時期,腰斬被作為執行死刑的一種方式而大規模採用。特別是對犯有大逆不道者(即犯上作亂,不臣之心者)更是要以腰斬除死。特別是漢武帝一朝,被腰斬的大臣也不在少數,比較出名的有:

——漢武帝元鼎五年,樂通侯蔡欒大因誣罔罪被武帝判處腰斬;

——漢武帝徵和二年,司直田仁因失縱罪被腰斬;

——漢昭帝始元五年,術士成方遂假冒前朝漢武帝之衛太子,也被處以腰斬酷刑;

兩漢以後,北魏王朝承襲漢朝律法,也繼承了漢朝腰斬這一酷刑。鑑於腰斬的殘酷,北魏以後的其他朝代雖然法律條文不再明文規定有腰斬,但是仍然偶爾零星用過。

唐朝,甘露之變時,宦官仇士良將李訓、楊涯等人腰斬於城西南。

到了宋代,朝廷為懲治一些犯有特殊罪名的官員也曾破例用過腰斬。而這些罪責大部分都是是涉及到謀反等罪名,比較出名的就是,南宋初年,高宗時期,大臣宋齊因謀立異性,危害社稷等罪名,被腰斬與南宋都城臨安。

明朝初年,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大興文字獄,由於朱元璋出身草莽之家,故對知識分子有一種與生俱來的排斥,看不慣那些窮酸秀才,尤其是那些借詩詞或文章攻擊朝政,映射自己的,更是厭惡至極。這期間有個著名的詩人——高啟,他就是屬於這類朱元璋最不看貫之人。高啟常常借詩針砭時弊,對朝廷和朱元璋進行譏諷。後來朱元璋借高啟為好友魏觀所作的一篇上梁文(古人建造房屋,在上樑之時,通常要請文人寫一篇文書),這次高啟又借寫上梁文機會對朝廷進行了一番譏諷,後被朱元璋得知,朱元璋老賬新賬一起算,將高啟腰斬於金陵(即今天南京)。


(明初忠義之臣,方孝孺)

明朝除了著名詩人高啟死於腰斬外,還有一個就是明成祖朱棣時的大臣——方孝孺,方孝孺因痛斥燕王朱棣陰謀奪取自己親侄子的皇位而被明成祖「滅十族」,方孝孺寧死不屈,最後被朱棣腰斬於市。

現在普遍認為,腰斬這一酷刑自清朝雍正皇帝開始被廢止。雍正皇帝對大臣俞鴻圖執行腰斬這一處罰,結果,俞鴻圖被腰斬後,沒有立即斃命,而是用自己的鮮血在地上連寫了七個“慘”字之後,終因流血過多而身亡。雍正帝聽說以後,認為腰斬過於殘忍,便下令廢除了這一酷刑。

至此存在中國長達三千多年之久且慘無人道的這一處罰方式才算是徹底宣告結束。


小司馬說


腰斬起源

腰斬是用重斧從腰部將犯人砍作兩截。這種刑罰周代已經出現,直到雍正年間方被廢除。


殷商時代的死刑,保留了不少原始部落享受人肉大餐的習俗,燒、烤、蒸、煮,無不圍著口腹之慾打轉。如"醢"是把人剁成肉醬,"脯"是把人做成肉乾,"炮"是把人綁在大火爐的金屬外殼上烤成熟肉,而"鑊烹"則乾脆把人扔到飯鍋裡煮成肉羹。

到了周代食用人肉的習慣漸漸沒有了,"砍斫"逐漸取代"烹飪",成為死刑的主流。周代的死刑有車裂、斬和殺三種。其中的"斬"就是腰斬,而"殺"才是後世所謂的斬首。腰斬的出現,在某種程度上也算是"歷史的進步"。

最初腰斬行刑時用斧或鉞,因為青銅不夠鋒利,必須做成斧鉞,憑藉重力砍下去才有力度。待鐵器普及後,刀漸漸在斬刑中唱起了主角。腰斬時刀雖然鋒利,卻容易磨損,用起來更要求技巧,得像庖丁解牛一樣,諳熟腰椎骨空隙,否則,一刀下去不能砍斷,會遭圍觀的人群嘲笑劊子手手藝不精,有損劊子手的名聲。不過隨著"技術的進步",腰斬開始啟用更順手的鍘刀,不僅刃利背厚,不易磨損,而且對殺人技術要求比較低。包龍圖那著名的三口鍘刀,其實並非電視上演的那種用途:把人頭塞進去,刀起頭落,彷彿中國式的斷頭臺,而是腰斬時用的,把人截成兩段,"手足異處",威懾力很大。

歷史上由於多著名的人物都死於腰斬,像秦朝的丞相李斯,漢文帝時代主張廢除藩王的晁錯,以及漢武帝的女兒衛長公主

公元前91年,年約45歲的衛長公主因巫蠱事件而被江充陷害,漢武帝震怒,交由江充處理。稍微瞭解過西漢歷史的都應該知道,當時漢朝法制非常嚴酷,所以衛長公主和當時的一系列涉案人員中的主犯被一同判了腰斬,衛長公主被腰斬,但是畢竟身份尊貴,行刑的時候還是用紗帳圍著四周,普通人無法觀看的。衛長公主穿著極其華麗的服裝,在宮女的陪同下來到了刑場(因為衛長公主身份尊貴,與其他要犯並沒有一起服刑),到了刑場,監斬官都要向這位長公主請安,衛長緩緩走入事先搭好的紗帳中。

由於漢朝的時候腰斬必要脫光衣服以方便行刑,於是衛長公主在兩個宮女的侍奉下寬衣,脫光了衣服側身跪在了墊子上,江充等人則慢慢欣賞著衛長公主的裸露的嬌軀。行刑的時候劊子手不忍心下刀,換了三個劊子手才把這位大漢第一美人攔腰斬成了兩段,衛長公主的內臟流了出來,由於從小受到皇家的修養,衛長公主強忍著痛苦還表現出淑女的樣子,最終極度痛苦的衛長公主悲慘中死去,曠世美女衛長公主就此香消玉殞。

廢除腰斬

腰斬廢除於清雍正年間,起因是俞鴻圖案。

俞鴻圖,字麟一,浙江海鹽人。康熙五十一年進士,雍正十年被任命為河南學政。學政負責一省學校教育和各種文化學術之事,舉人考試也在其中。科考時,俞鴻圖卻將劣等試卷當作合格試卷並接受賄賂萬餘兩。事發之後,有關官員向刑部提出了將俞鴻圖處斬的意見,刑部同意並報雍正審批。

十二年三月十二日雍正批准對俞鴻圖斬立決。劊子手執行腰斬,犯人要想快死,必須給錢。由於俞鴻圖綁赴刑場時有人才告訴他是執行腰斬,這時他已來不及準備。劊子手給了他一個慢死,俞鴻圖上截在地上打滾,痛苦萬狀。他用手指蘸上身上的血在地上連續寫了七個“慘”字,才慢慢痛苦地死去。官員向雍正帝報告了這一慘狀後,雍正帝下令封刀,腰斬自此廢除。關於俞鴻圖腰斬的說法,有現代人林濤的歷史通俗讀物《正說清朝三百年》。書中聲稱,俞鴻圖是中國最後一位處以腰斬的政府官員,由於行刑時形狀甚為悽慘,雍正帝亦惻然不忍,遂宣佈廢除腰斬刑。

腰斬之刑的恐怖

與車裂比較,腰斬可能會更加痛苦,因為兩者之間我感覺腰斬可能是車裂的簡化版,車裂給人的心理恐懼會更大一些,而撕裂傷會加劇其痛苦,但是應該不會太久,畢竟車裂還有頭部,所以會立即死亡;而腰斬如果執行的好的話可能不會立即死亡,受刑者可能還會痛苦的哀嚎一段時間才死亡,所以說腰斬更多的是肉體上的痛苦

人的意識死亡的標誌是大腦死亡。腰斬後,一段時間之內,上半身依舊在給大腦提供血液,也就是大腦依舊保持思考能力。器官未損毀的情況下,理論上是可以說話的。但是首先這種概率很低,另外腰斬之後大腦會承受極大的痛苦,可能身體會抽動,會叫喊出聲,但完整的說話就比較困難了。人的主要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被從腰部砍作兩截後,還會神志清醒,過好長一段時間才斷氣。犯人的家屬往往會打點一下劊子手,讓他行刑時從上面一點的部位動刀,可以使犯人死快點;如果有人想要犯人多受點罪,就賄賂劊子手從下面一點的部位動刀,甚至將被腰斬之人上半截移到一塊桐油板上,使血不得出,可使犯人多延續兩三個時辰不死,真是殘忍至極。


奇聞雜記


腰斬,顧名思義就是把人用利物從腰部斬斷,一分為二。

此從夏就開始了,商朝除了腰斬,別的花樣最多,對人進行各種煎(炮烙)、炸(油鍋)、燜(熱水燙)、蒸(鍋爐蒸)、羹(剁碎蒸)。來來去去就兩個字“吃人!”。古代封建王朝是不把下等人與罪犯當人的,所以動輒陪葬活埋數千。



到後來,腰斬已經算是比較人道的刑法了,最起碼沒有將人“當做食物”對待。

腰斬的人,一般犯了違逆龍顏的大罪,犯人被拖到行刑處,脫去上身衣服,放於砧板上,鍘刀下,將腰部對準鍘刀,由劊子手掄起大刀、斧頭,手起刀落,將犯人從腰部一分為二,尷尬的是,這種由劊子手掄刀斬殺的方式,既考驗劊子手力度,也考驗手法精準,如果砍到了屁股或者一刀下去,沒砍斷,再補刀,會遭到周遭吃瓜群眾嘲笑,那就很尷尬了,傳出去,自己職業操守不保。所以後來逐漸發展成了鍘刀,像包公那種龍頭鍘。再具體點我們應該都看過別人用鍘刀切馬料,刀末固定在砧板上,有一可靈活轉動的樞紐,這個很容易理解,另一邊是刀身,刀把,沿著刀鋒之處下去,砧板上會留一縫槽,剛好沒下刀身,這麼設計的好處是一刀下去,力道足夠,乾脆利落。

所以後來被這種鍘刀腰斬的犯人,都會被劊子手按著,臉朝鍘刀,親眼看著劊子手鍘起刀落,頃刻間自己一分為二,親眼見證自己生命受到摧殘,那是何等殘忍。當被腰斬後,由於人體大部分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一般不會立刻死去,此時,再由劊子手拖開犯人下半身以向眾人展示行刑結果,也算是敬告眾人。犯人下半生血肉模糊,血肉捎帶著人的腸子,脾胃,就這樣被劊子手在地上拖著,場面之血腥,殘忍,令人側目。


上半身因為器官主腦所在,人一般不會立即死去,犯人會因為意識清醒而劇痛先是遍地翻滾,哀嚎,然後隨著血液成灘流出,漸漸失去了意識與力氣,只能用兩肘拖動身子挪動,最後會因為失血過多,休克昏死過去,一命嗚呼,整個過程,犯人親眼見證自己被鍘刀一分為二,然後下半身被劊子手拖開,自己五臟六腑暴露於外,血液成股流出,還能有意識感受到被腰斬的劇痛,看到周遭圍觀人的種種醜惡炎涼嘴臉,自己如被割喉的雞一般滾地掙扎,最後再眯著眼看著自己生命的凋零。

也許因為太過殘忍,據說此刑法最後被雍正廢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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