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9歲男童掉入窨井內身亡,包河區重點局一工作人員獲刑!

2017年4月,合肥9歲男童走失後不慎掉入當塗之路施工路段窨井身亡。事後相關責任人被控制,近日,最新消息,包河區重點工程建設管理局一工作人員因為犯翫忽職守罪,被判處有期徒刑。

1、案件回顧

2017年4月11日,合肥市包河區當塗路附近道排工程施工現場,小明放學時恰好經過此處,從一處僅有木板遮蓋的窨井跌落,導致溺亡。過了許久,家人見孩子放學後沒有回家,在附近找了一夜,以為走失或者被人拐賣,於是在第2天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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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警方在監控錄像中看到孩子掉入工地的下水道中,於是趕緊與消防部門共同配合進行營救,但不幸男童掉入下水道時間過久,已經窒息死亡。遺體被打撈上來後,孩子的家屬無法接受,認為孩子可能是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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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現場

轄區公安部門迅速介入調查此事。據瞭解,事故路段本身是在封閉進行道排工程施工。因為附近有一所小學,接送孩子的家長覺得工地封閉不方便,為了抄近路,人為破壞了封閉設施,使得原本封閉的路段可以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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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視頻監控錄像中,警方發現,事發當日下雨,路面溼滑,死者小明放學後獨自穿過該施工現場,在路過涉案下水道時,木板斷落,掉入下水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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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偵查,警方認定這是意外事故。孩子沒了,家長無法接受。

2、案件處理

“4·11事故”調解委員會就在關鍵時刻組織起來了。整個談判過程進行了整整3天,死者家屬才接受了孩子是意外死亡的事實。但是,孩子父母認為工地安全措施隱患導致孩子意外身亡,要求賠償3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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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賠償數額懸殊,施工方與孩子父母陷入調解僵局。

包河法院民一庭庭長邱成霞也在調解委員會之列,看到如此僵局,她一邊安撫受害方家屬情緒,一邊表明自己的法官身份,通過法律規定的闡釋,給孩子父母提出合理賠償範圍的中肯建議。另一方面,調委會成員也給施工單位做調解工作,不斷將雙方的差距縮小。最終,雙方確定了賠償數額為1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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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小時後,雙方正式簽署調解協議。為了使糾紛一次性解決不留隱患,包河法院還在現場對協議進行了司法確認,出具相關法律文書,保障了該事件的後續履行。

事後相關責任人被控制,近日,據媒體最新消息,合肥包河區重點工程建設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員因為犯翫忽職守罪,被判處有期徒刑。

來源:AHTV第一時間、萬家熱線、搜狐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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