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费,增值税,这5个问题,会计出错,说明基础知识不扎实

1、职工的防暑降温费该计入职工福利费还是工资总额?

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2、采用托收承付方式销售商品的,企业所得税上怎么确认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符合上款收入确认条件,采取下列商品销售方式的,应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时间: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3、适用增值税零税率,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规定: 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不能开具零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用外购的实物作为支付给企业外部人员的劳动报酬,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本细则所称有偿,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因此这种行为是销售货物行为,需要交纳增值税。

5、设备生产企业,在保修期内为客户免费提供备件更换服务(备件分为自制备件和外购备件),是否应该视同销售处理吗?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关于视同销售的规定,保修期内免费保修业务作为销售合同的一部分,有关收入实际已经在销售时获得,该公司已就销售额缴纳了税款,免费保修时无需再缴纳增值税,维修领用零件也不需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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