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拘4人,罗庄交警严打醉酒驾驶为夏季交通安全“退烧”

2018年8月7日,罗庄交警大队依法对4名涉嫌危险驾驶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再拘4人,罗庄交警严打醉酒驾驶为夏季交通安全“退烧”

案情回顾:

2018年07月1日02时56分许,刘某驾驶车牌号鲁Q0UJ20白色“起亚”牌小型轿车沿新206国道由北向南行驶至南外环路口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临沂市公安局罗庄公安分局朱陈派出所执勤民警查获,后移交给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罗庄大队城区三中队。经检验:刘某血液酒精含量为94.5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2018年7月14日20时50分,张某驾驶鲁Q981U5牌照的灰色“夏利”牌小型轿车,在临沂市罗庄区沿文化路由西向东行驶至罗四路路段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罗庄大队汤庄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检验:张某血液酒精含量为89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2018年7月14日20时37分,郑某驾驶鲁QJ255D牌照的白色“北京”牌小型轿车,在临沂市罗庄区沿文化路由西向东行驶至罗四路路段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罗庄大队汤庄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检验:郑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00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2018年7月14日21时00分,赵某驾驶鲁RQ700V牌照的灰色“别克”牌小型轿车,在临沂市罗庄区沿文化路由西向东行驶至罗四路路段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罗庄大队汤庄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检验:赵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38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小编说说:醉酒驾驶,触犯刑律,隐患巨大,后果严重,代价沉重。经济受损,自由受限,祸害自身,殃及后代。拒绝酒驾,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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