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被錄取了,能不能選擇去復讀?

高考被錄取後又選擇復讀,2018年高考志願錄取只有河南省規定了將對高考錄取後不履行志願約定的考生給予懲罰,其它省份暫時沒有相關類似河南省的規定。

高考被錄取了,能不能選擇去復讀?

即便是河南省規定了考生被錄取後不履行志願約定,懲罰措施僅為減少來年高考填報志願的院校數量以及將違約事實記入個人誠信檔案,作為高校錄取時對個人誠信品德的衡量依據,但並沒有規定不允許考生進行復讀的任何條款。

考生被錄取後如果感覺到錄取院校不理想,是可以選擇復讀的。

在高校秋季開學報到註冊時間內,如果考生最長在兩週內不辦理入學報到手續,考生入學資格將會被高校取消。
高考被錄取了,能不能選擇去復讀?

考生在復讀的時候,不要擔心高考檔案的問題,只管安心復讀即可,更不需要在辦理任何檔案手續,也不要再去原就讀高中學校或教育局提取高考紙質檔案。

高考投檔與錄取過程中,省招辦僅僅是向高校投的是考生個人電子信息檔案,供高校進行查閱考生信息和錄取條件。

考生被高校錄取後,考生在高校開學報到註冊之前必須去高中高考報名學校或者教育局提取考生個人高考紙質檔案,在高校辦理入學手續後將紙質檔案交到高校,由高校統一管理。

如果考生被高校錄取或者高考落榜後選擇復讀,考生當年參加高考建立的所有電子信息檔案和紙質檔案全部被自動作廢。

從來年高考報名開始,就逐步會為每位考生重新建立考生參加高考新的檔案電子和紙質檔案。

每年高考報名之際,按照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要求,在網上為考生高考報名建立電子信息檔案(電子信息檔案報考考生學籍檔案、高考報名登記表、高考報名考生信息表等),所有考生報名工作完成後,由教育局(或者市教育局)負責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本縣區所有考生的高考報名電子信息檔案彙總後傳輸到省招辦。

省招辦在高考志願錄取的時向高校投的考生個人電子信息檔案就是在高考報名時候傳輸的電子檔案。

每年高考結束不久,就由學校教務處組織班主任整理考生高考紙質檔案。考生高考紙質檔案和電子信息檔案內容相同,只是在高考報名之際將電子信息檔案打印了出來。

只是在原來的基礎上增加了考生體檢表、肝功化驗單、獨生子女證書複印件等。整理好裝入檔案袋用封條密封,等待考生在高校開學報到之前自行提取,而復讀或者沒有被錄取的考生是不能提取個人檔案的。
高考被錄取了,能不能選擇去復讀?

而復讀生在高考報名之際,由復讀高中學校開具證明,前往原就讀高中學校或者教育局,申請提取上年建立的高考紙質檔案中的考生學籍檔案(即普通高中畢業生登記表,一式三份,一份由原畢業學校保管、一份教育局、一份裝入高考檔案),其它的一切檔案內容均作廢。

最後,考生如果要選擇復讀,就安心復讀即可。但還是建議每位復讀考生慎重選擇,珍惜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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