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中市民買商鋪70年產權咋縮水成40年!政策變了?

買的本是商鋪,但卻籤的是住宅合同,產權年限為70年,直到辦產權證時才發現,只能辦下40年的產權。對此,漢江新城銷售部門一負責人稱,以前辦下過70年的商業房,現在政策變了,只能辦40年了。

漢中市民買商鋪70年產權咋縮水成40年!政策變了?

購房者:合同寫的70年 辦產權縮水30年

“但我籤的並非商鋪買賣合同,而是住宅性質的合同。”王先生說,漢江新城銷售人員解釋稱,土地性質是住宅用地,所以合同也是住宅合同。“因對土地性質不懂,就相信了開發商的話。”然而,2018年4月份,王先生到漢中市國土資源局不動產登記交易服務中心申請辦理產權證時,被工作人員告知他所購買的商鋪只能辦40年的產權。“合同籤的是70年,現在卻縮水了30年,而很多在漢江新城購買商鋪的業主和我有同樣的遭遇。”王先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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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現在政策變了

8月2日,記者來到漢江新城售樓部,銷售部一負責人表示,買了他們商鋪的部分業主確實曾辦下70年產權的商業房,當時還是在漢中市城市房屋權屬處辦理的產權證,現在這個部門已不存在了(合到了漢中市國土資源局不動產登記和交易中心)。但該負責人也指明,“雖然之前辦下了70年產權,如果業主現在要進行商鋪交易,還是會變更成為40年。”

難道作為開發商,你們不知道所建的是配套商業用房,而在合同上寫70年產權,不對購房者明示?該負責人回應稱,漢江新城被批覆的是住宅用地,所以合同自然籤的也是70年的住宅合同。“而且漢江新城在2011年就開始售賣商鋪,我們在政府出臺文件之前就告訴過業主儘早辦理,才能辦下70年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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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局:法律規定40年 開發商肯定知道此法規

8月7日,漢中市住管局房產交易中心一負責人說,商品房買賣合同由房產交易中心監管,但合同是由國家住建部和工商總局統一制定的制式合同,合同裡邊的空白處可自行填寫,但其他內容不能更改。

該負責人坦言,前些年確實有部分商業用房籤的是住宅合同,原因是土地批覆的是住宅性質,所以以此走的網籤程序。“網籤合同時,籤的確實是70年,但我們都要求開發商將這一點給購房者告知。”

隨後,記者又聯繫上漢中市國土資源局不動產登記交易服務中心。該中心一負責人表示,“漢中個別開發商確實存在此類情況,合同上將商業房寫成70年產權,但辦產權證時,配套商業用房需轉為商業用地性質,開發商還需補繳土地出讓金。國家法律規定商業用房產權為40年,作為房產開發商,他們肯定知道這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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