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變化!下月起,張家港人還清房貸後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了……

重大變化!

8月10日,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通知

取消住房貸款還清提取業務!

下月起,

住房貸款還清的職工

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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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變化!下月起,張家港人還清房貸後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了……

7月24日,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就印發了《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購建住房還貸提取住房公積金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其中第十二條規定:

重大變化!下月起,張家港人還清房貸後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了……

各類住房貸款本息還清,《償還住房貸款委託提取住房公積金協議》(以下簡稱《委提協議》)終止或還清一年內辦理過櫃面還貸提取後,不得以還清該筆住房貸款為由提取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餘額。

此次針對這條條款內容

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了詳細解讀

趕快來看看吧~

實施說明

9月1日起,各類住房貸款本息還清,《委提協議》終止或還清一年內辦理過櫃面還貸提取後,不得以還清該筆住房貸款為由提取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餘額。

因此,對於9月1日(不含1日)前,住房公積金賬戶內餘額較多、住房貸款未還清的金額較少、且原計劃待住房貸款還清後,準備提取公積金賬戶內全部餘額的職工,應在 9月1日(不含1日)前還清住房貸款並至公積金服務大廳辦理還清提取公積金業務。

9月1日(含1日)後還清住房貸款的職工就不能按“還清提取”政策提取住房公積金了。

重大變化!下月起,張家港人還清房貸後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了……

考慮到9月1日(不含1日)前已還清住房貸款的職工可能未能及時辦理還清提取的實際情況,為便於職工辦理相關提取手續,對此類職工放寬到9月30日(含30日)之前辦理完畢相關業務。

10月1日(含1日)起,不再受理9月1日(不含1日)前已還清住房貸款的職工辦理還清提取業務。

重大變化!下月起,張家港人還清房貸後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了……

還不太明白?

沒關係!

互君再來給你舉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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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存職工小王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有餘額5萬元,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有餘額1萬元未還清。《實施細則》出臺後,小王該怎麼辦呢?

情形一:小王需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5萬元餘額的,應在9月1日(不含1日)前還清住房貸款,並於9月30日(含30日)前至公積金服務大廳辦理還清提取公積金業務。

情形二:小王近期計劃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再購買一套住房,因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與個人公積金賬戶餘額倍數掛鉤,故小王想還清貸款後就不提取公積金,待購房和公積金貸款辦理後,可按照“購房提取”政策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

接下來,再來看看最新發布的

《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購建住房還貸提取住房公積金實施細則》

的具體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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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確提取範圍。

職工購建各類自住住房、償還各類住房貸款本息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取消還清貸款後在一年內仍可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全部餘額的做法。

(二)明確提取形式。

職工購建住房的,通過櫃面提取;

償還蘇州大市範圍內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住房公積金與商業性組合貸款本息、與公積金中心簽約的商業銀行發放的商業性住房貸款本息的,實行按月還貸委託提取方式;

償還蘇州大市範圍外的各類住房貸款本息、蘇州大市範圍內尚未與公積金中心簽約的商業銀行發放的商業性住房貸款本息的,實行櫃面提取方式。

(三)明確提取所需證明材料。

除本人身份證外,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不動產權證或購房合同、部分或全額的增值稅普通發票或契稅完稅憑證。

購買存量商品住房的,提供不動產權證、契稅完稅憑證。

購買公有住房的,提供買賣契約(房改售房審批材料)、單位房改售房專用現金解款單。

購買拆遷安置住房的,提供拆遷協議、拆遷部門開具的專用收款收據憑證。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尚未竣工的,提供鎮級以上建設規劃部門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相應的規範文本;已經竣工的,提供建造(翻建)後的《不動產權證》。

辦理還貸委託提取的,提供借款合同、指定還款銀行卡,與公積金中心、借款銀行簽訂《償還住房貸款委託提取住房公積金協議》;

歸還外地住房貸款通過櫃面提取的,提供借款合同、還款明細。

此外職工配偶、同一本戶口簿的直系親屬需提取的

,還應提供結婚證、戶口本。

重大變化!下月起,張家港人還清房貸後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了……

(四)明確提取相關規定。

職工購建住房提取的,提取金額為相關票據(證明)開出當月的餘額扣除規定的留存金額,相關票據有效期一年,每次購建住房行為只能提取一次公積金;

以還貸委託提取形式提取的,公積金中心按照《委提協議》的約定按月將可以提取的公積金轉賬至指定還款銀行卡,住房貸款本息全部還清後,《委提協議》自動終止;

通過櫃面提取形式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一年可提取兩次。

(五)統一個人賬戶留存額,明確了提還(用)相等原則。

職工購建住房,歸還各類住房貸款提取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至少需按最新基數留存一個月的繳存額(不含新職工補貼);

因購買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總金額不得超過住房總價款或實際支付的總價款;

因歸還各類住房貸款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總金額不得超過已經歸還的住房貸款本息總額。

重大變化!下月起,張家港人還清房貸後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了……

(六)是明確了對於騙提職工、單位的處理。

職工或單位協助職工以虛構事實、使用偽造材料等欺騙手段違法提取本人或他人賬戶公積金餘額,中心將按《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蘇州市住房公積金個人失信懲戒實施細則》《蘇州市住房公積金單位失信懲戒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實施細則》從2018年9月1日起執行。

如果還有疑惑,可撥打蘇州住房公積金服務熱線:12329

小夥伴們有需要的趕緊辦理

也速度提醒身邊的朋友!

這次他們真的會感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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