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队伍里的新时代“最可爱的人”

司法行政队伍里的新时代“最可爱的人”

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里,有一群新时代“最可爱的人”——转退军人,共百余人,占全市司法行政队伍政法编总人数的近三分之一,他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发扬昔日部队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勇往直前、雷厉风行,吃苦耐劳、敢打硬拼,忠于职守、乐于奉献的优良作风,较好地适应了从军队到地方、从军人到司法行政人的转变,用忠诚与奉献、责任与担当、正义与使命诠释着这个特殊的群体魅力,赢得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上下的一致好评与赞誉,这群新时代“最可爱的人”成为全市司法行政队伍的一道独特风景线。

司法行政队伍里的新时代“最可爱的人”

新北篇

司法行政队伍里的新时代“最可爱的人”

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司法所所长孙国庆

【主要荣誉】

2007年因编写轰6H飞机电气专业维护经验被南京军区空军政治部授予科技进步三等奖;2002年和2008年因工作成绩突出分别荣立三等功一次;2011年,罗溪镇被常州市委610办评为“创建无邪教地区先进镇”,个人被常州市委610办评为“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先进个人”;2012年被常州市委610办评为“十八大安保工作先进个人”。

司法行政队伍里的新时代“最可爱的人”

向罗溪镇小学学生们发放法律宣传资料

【主要事迹】

孙国庆,男,1972年8月24日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2010年3月从空军航空兵十师二十八团某大队电气主任岗位转业回地方工作。从部队到地方,工作在变,环境在变,自身要求没变。始终保持“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信念不动摇,工作成绩突出,个人表现优异,领导肯定、同事认可、群众满意。

司法行政队伍里的新时代“最可爱的人”

成功调解邻里矛盾纠纷督促双方签字

司法行政队伍里的新时代“最可爱的人”司法行政队伍里的新时代“最可爱的人”

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司法所所长吴鹏飞

【主要荣誉】

2017年荣获市“长安杯”创建及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先进个人

司法行政队伍里的新时代“最可爱的人”

认真接待辖区上访群众,并记录群众反映的问题

【主要事迹】

吴鹏飞,男,1976年04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8年11月从海军92138部队参谋岗位转业回地方工作。从部队到地方,只是社会身份和岗位的变换,多年的军旅生涯,让他始终保持着“在岗就要爱岗,爱岗就要敬业”的信条,工作认真扎实、自我要求严格,把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来办,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奉献自己的力量。

司法行政队伍里的新时代“最可爱的人”

每周周五上午组织一次司法所业务学习会

金坛篇

司法行政队伍里的新时代“最可爱的人”

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司法所所长柳灯荣

【主要荣誉】

2005年12月获“2003-2005年度江苏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先进个人”;2009年1月获“2008年度人民调解工作防激化先进个人”;2010年7月获“2009年度常州市人民调解防止民间纠纷激化工作先进个人”;2010年9月获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司法厅颁发的“2008年-2010年度江苏省优秀人民调解员”;2011年9月获“2006-2010年常州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个人”;2012年2月被常州市司法局记三等功一次; 2018年5月获“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司法行政队伍里的新时代“最可爱的人”

深入一线化解矛盾纠纷

【主要事迹】

柳灯荣,男,196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88年11月从81142部队退伍回地方工作。自2004年任司法所长以来,努力学习文化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认真摸索研究各类矛盾纠纷的特点和发生规律,采取得力措施,防范到位,对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有效化解,坚持调防结合,标本兼治,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十四年来,他带领调解员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案件1000余起,涉及金额8000余万元,为政府、企业及个人避免了1000余万元损失,调解成功率达98.5%。

司法行政队伍里的新时代“最可爱的人”

给群众解答法律问题

司法行政队伍里的新时代“最可爱的人”司法行政队伍里的新时代“最可爱的人”

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司法所所长吴建华

【主要荣誉】

2004年11月,因工作成绩突出,荣立三等功一次;2010年11月,参加原南京军区工兵大比武取得好名次,荣立二等功一次;2010年11月,获中组部优秀共产党员。

司法行政队伍里的新时代“最可爱的人”

深入群众走访了解法律需求并做好记录

【主要事迹】

吴建华,男,1979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14年11月从某部工兵团参谋岗位转业回地方工作。2016年11月任金坛区金城镇司法所所长以来,他始终怀着一颗赤子之心,坚守个人信条,用朴实的话语和无私的付出把工作做到老百姓的心坎儿里。

面对新岗位,站在新起点,他重塑自我,从零开始。主动适应新环境,实现角色转变。从学习法律知识做起,发扬军人“三不怕”精神,利用好“工作以外”和“八小时以外”,向书本学、向前辈学、向部属学,能熟练运用工作方面的法律知识。如今,他成了金城镇法律宣传的引领者。司法行政队伍素质高低是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的关键,他通过抓政治思想学习、业务知识培训和现场教学等,着力提高人民调解员和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为司法所指导调解工作,解决矛盾纠纷,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锻炼了一支政治合格和综合素质过硬的队伍。

司法行政队伍里的新时代“最可爱的人”

自我加压,抓住点滴时间学习业务

溧阳篇

司法行政队伍里的新时代“最可爱的人”

溧阳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科科长朱金祥

【主要荣誉】

2012年、2018年被溧阳市委、市政府评为信访维稳工作先进个人

司法行政队伍里的新时代“最可爱的人”

召开科务会,学习业务,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右二为朱金祥)

【主要事迹】

朱金祥,男,中共党员,1966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1999年从部队转业到溧阳市司法局工作,2005年担任溧阳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科科长。他自参加工作以来,理想信念坚定,爱学习、勤思考、肯钻研。尤其是担任基层科长以来,他始终如一地把抓基层、打基础、保稳定作为工作重点,认真谋划,精心组织。认真督查指导司法所工作,帮助解决困难,使全市各司法所基础建设明显提升。在人民调解工作方面,他狠抓调解组织建设,调整充实调委会调解员,同时每年亲自培训一期以上人民调解骨干,增强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质和调解能力。工作和生活中,他是一个活泼开朗的人,不管是司法所同志来办事,还是群众来访,他都热情接待,做到“一杯热茶、一张笑脸,一声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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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员赴先进地区学习先进经验(右一为朱金祥)

天宁篇

司法行政队伍里的新时代“最可爱的人”

常州市天宁区天宁街道司法所副所长龚建华

【主要荣誉】

2014年被江苏省司法厅评为“法润江苏•护航青奥”系列专项行动先进个人

司法行政队伍里的新时代“最可爱的人”

为特殊人群提供法律援助(右二为龚建华)

【主要事迹】

龚建华,男,中共党员,1976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2012年从部队转业至天宁区天宁街道司法所工作,现担任天宁街道司法所副所长。在司法战线上,他始终怀着一颗赤子之心,坚守着“立足基层、面向群众、诚信为民”的个人信条,用实际行动兑现对百姓的承诺,真正把群众的事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赢得了群众的好口碑。他参加调解纠纷200多起,帮助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万元。在他的带领下,天宁街道司法所先后被江苏省司法厅评为2014 -2015年度全省优秀司法所、2015年度“法网杯”社区矫正信息化应用竞赛优秀奖;在他的努力下,2018年7月天宁街道成立了常州市耀星青少年普法服务中心、常州市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获上级好评。

司法行政队伍里的新时代“最可爱的人”

调解邻里矛盾纠纷(图中为龚建华)

司法行政队伍里的新时代“最可爱的人”司法行政队伍里的新时代“最可爱的人”

常州市天宁区雕庄街道司法所科员赵旭

【主要荣誉】

2015年7月获天宁区优秀共产党员,2015年12月获天宁区“杰出平安卫士”,2016年获常州市委、市政府“六五”普法先进个人。

司法行政队伍里的新时代“最可爱的人”

加班整理来信来访资料

【主要事迹】

赵旭,男,中共党员,1981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2011年从部队转业到地方,现任雕庄街道司法所科员。他为了能更好地适任工作,每天坚持自学1至2个小时法规与业务,补缺业务知识的“空白”。坚持在工作中边学边做,边做边学,经过一年多的努力,由门外汉成了业务通。为扩大法制宣传教育面,他着眼雕庄实际,紧扣时间节点、不同人群等特点,深入群众、深入村(社区)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分层分类开展好专题法制宣传教育。针对群众“信访不信法”的现象,他积极思考、主动研究,取得了一些成绩,如,该街道某社区支某等100余人多次到市、区、街道集体上访,反映在企业改制时未对工人进行补偿问题及在职期间应享受的相关待遇等问题,这些人由起初的信访演变成闹访,他及时详细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在多次的解答和政策讲解下,得到了信访人员的认可,有效化解群体性矛盾。

司法行政队伍里的新时代“最可爱的人”

为农民工解答法律问题(左一为赵旭)

武进篇

司法行政队伍里的新时代“最可爱的人”

常州市武进区横林镇司法所所长周向东

【主要荣誉】

在部队服役期间,曾多次立功受奖;2017年司法所被横林镇党委、镇政府评为镇先进集体。

司法行政队伍里的新时代“最可爱的人”

帮助中天钢铁集团员工化解矛盾纠纷(右三为周向东)

【主要事迹】

周向东,男,中共党员,1979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2012年从部队转业,带着“我是革命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的革命军人作风,主动选择到武进区信访局接访科工作,工作中充分发扬不怕苦、不怕烦的精神,在最短的时间内积累了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迅速完成了从军人到地方干部的转变。2016年调任武进区横林镇司法所所长后,传承老前辈的优良传统,团结同志、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在完成本职工作同时,带领全所工作人员主动参与拆迁、环保督查、平安建设等中心工作,积极为辖区内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获得了横林镇党委、政府的肯定,赢得了百姓们的点赞。

司法行政队伍里的新时代“最可爱的人”

召开业务会商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右一为周向东)

钟楼篇

司法行政队伍里的新时代“最可爱的人”

常州市钟楼区司法局副局长胡凌岭

【主要荣誉】

在部队服役期间,曾多立功受奖,被上级机关通报表彰;2011年被钟楼区政府记三等功一次。

司法行政队伍里的新时代“最可爱的人”

走访看望结对帮扶贫困人员

【主要事迹】

胡凌岭,女,中共党员,1976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2008年从某部转业回地方工作,无论在钟楼区人社局还是在编办,她都干得有声有色,领导肯定、同事认可。由于工作出色,2016年12月担任钟楼区司法局副局长,她能够很快进入情况、适任岗位,较好地展示了超强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能力。她以服务全区中心开展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积极探索法治宣传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在钟楼区29个中小学已全部落实法律知识进课堂工作;她紧抓新闻信息宣传工作,建立新闻信息工作倒逼机制,激发局机关各科室、司法所新闻信息员工作热情,有力促进钟楼区司法局新闻报道和信息工作迈出了新步伐、上了新台阶。

司法行政队伍里的新时代“最可爱的人”

在区司法局新闻报道和信息工作培训会上谈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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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队伍里的新时代“最可爱的人”

常州市钟楼区五星街道司法所副所长陈凤岭

【主要荣誉】

在部队服役期间,曾多次被评为优秀士兵,被上级机关通报表彰,1993年荣立三等功一次;到地方工作后,因工作成绩突出,曾多次受到市、区、街道的嘉奖并评为优秀公务员。

司法行政队伍里的新时代“最可爱的人”

与社矫人员进行座谈(右一为陈凤岭)

【主要事迹】

陈凤岭,男,中共党员,1968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2006年从部队转业到地方,2014年担任钟楼区五星街道司法所副所长。他长期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廉洁自律、甘于奉献,擅长把法律法规知识、党的政策融入社区矫正工作中,创造性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对每位来报到的社区矫正人员都详细介绍社区矫正相关的管理规定和方法,使他们知法懂法,同时坚持严明执法,阳光执法,以法为导航,引导社区服刑人员回归社会。通过他的努力,五星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走在了钟楼区前列,为一方平安做出了努力。

司法行政队伍里的新时代“最可爱的人”

走访释矫人员家庭做好回访(左一为陈凤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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