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4S店 取得了不能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怎麼辦?難點乾貨分享

汽車4S店 取得了不能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怎麼辦?

方法一:不認證、不抵扣。

這種方法的優點是簡便,在會計上視同取得普通發票處理:

借:相關科目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缺點是形成滯留票,不建議實務中如此處理。

滯留票是指銷售方已開出,並抄報稅,而購貨方沒有進行認證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滯留票是稅務機關風險管理的重點,一般是指銷貨方對購貨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而購貨方由於種種原因在規定期限內(2017.7.1起改為360天)未將專用發票認證及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為降低稅收風險,稅務機關會構建滯留髮票風險模型,對購貨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未在180天內認證(而銷售方已抄報稅),且稅額>0的納稅人進行納稅評估。

方法二:又認證、又抵扣,進項稅額轉出。

這種方法的優點是不會形成滯留票,會計處理為:

借:相關科目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待認證進項稅額)

【政部2016年12月3日新會計處理規定中使用的科目】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借:相關科目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雖然麻煩一點,但也比向稅務機關解釋為何形成滯留票要簡單。推薦大家採用第二種方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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