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長生生物害人,爲何要江蘇證監局遠赴長春調查處理?

長生生物疫苗事件舉國震驚!媒體披露很多主管部門都第一時間介入調查,其中有一信息很多人不理解,就是江蘇證監局迅速展開調查,第一時間排出調查人員赴長春取證調查。很多人不明白,吉林長春的公司,為何要江蘇證監調查?

這事要追溯到2010年,當時吉林長生生物四處尋找上市殼資源,當時江蘇省連雲港有一家上市公司叫黃海機械,經營狀況一般,恰好被長生一眼看上,經過連雲港某地產商牽線,在當年11月5日,吉林長生生物獲得證監會批准後,借殼連雲港黃海機械成功上市,從此,長生生物開始了長達8年的害人不淺之路!

查詢資料,細心的人會看到,長生生物註冊地點在江蘇連雲港海州開發區,而實際的辦公地點在吉林長春高新開發區,其實它的實際生產和經營,跟江蘇省及連雲港一毛錢關係都沒有,但由於當初是你借殼給它上的市,所以追根溯源,如果沒有連雲港黃海機械裝讓,就不會有長生生物在資本市場作惡多端。

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說,江蘇證監局還是有責任有義務承擔繼續監管責任,而借殼上市的公司,更需要嚴格規範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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