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信访听证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之策

信访听证制度作为《信访条例》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推动信访法制建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2016年以来,聊城市大力推行信访听证,充分发挥信访听证在推进“事要解决”中的积极作用。通过调研本地推行信访听证的有关情况,发现信访听证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市信访局、复查复核办提出了相关措施及建议,致力于问题的解决和工作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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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信访听证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7年全市共召开县乡级信访听证共计72次,化解信访事项35件,化解率为49%,对信访案件的化解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全市信访听证稳步推进,初见成效。

——周密安排部署,保障信访人听证权利。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山东省信访事项听证办法》第17条、第34条的规定,保障信访人听证权利。市县两级复查复核机构通过制定《宣传提纲》、发放明白纸等多种方式加大对群众信访听证的宣传力度。对办理机关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未告知信访人听证权利即作出处理意见,信访人不服向复查复核机构申请复查复核的,复查复核机构对答复意见一律作撤销处理,责令办理机关重新处理。

——扩大听证参与面,组建听证员队伍。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建立了700余人的信访事项听证员库,广泛邀请业务能力强、群众威望高、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和各行各业专业人士担任听证员。根据信访事项的具体情况邀请具有同类诉求的群众旁听,扩大信访听证的参与面。听证员从不同层面以第三方视角看待问题,各种观点在听证过程中碰撞、融合,逐步达成共识,使得听证结论更具合理性,更易于信访人接受。

——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信访听证工作水平。市复查复核办对召开听证会的方法、步骤做了详细、具体的规定,制作了文书模板,以便听证会组织单位具体操作和把握。2017年,市复查复核办两次组织各县(市区)复查工作人员到济南参加听证会观摩学习,学习先进工作经验,开阔工作思路,并多次对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及乡镇进行信访听证业务培训,对听证原则、听证范围、听证参加人及听证程序进行全面讲解,提升工作水平,取得了良好效果。

——推行简易听证,兼顾行政成本和听证效对于复杂、疑难信访事项,要求处理机关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召开多方参与的听证会。对于较为单一、事实比较清楚、适用政策比较明显的信访事项,推行简易听证,简化听证程序,以减少行政成本。为维护公平正义,对于采用简易程序进行的听证,鼓励处理机关根据听证事项的具体情况,选取一定数量的听证员参加,以保证听证效果,达到成本和效果的统一。

聊城市信访听证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之策

——尝试律师代理听证,丰富听证形式。尝试采用律师作为信访人的代理人参与听证的形式召开听证会。听证过程中律师用法律解释信访问题,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帮助群众从政策和法律允许的角度,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案,使信访听证会形成“高手过招”的局面,参与各方心悦诚服,达到了提高听证效率和听证效果的目的。鉴于大多数信访人没有一定的财力来聘请代理人,下一步在听证中考虑为信访人提供法律援助,丰富听证形式,提高听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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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听证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处理机关对信访听证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有的处理机关认为召开信访听证会流程较为复杂,而且召开听证会也不一定能达到化解信访事项的效果。因此,处理机关没有告知信访人听证权利即作出处理意见的情况比较普遍。

——听证会召开不够规范。有的处理机关简化听证会程序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召开了听证会,但没有用文字记录下来,没有形成听证会材料;还有的没有将听证会材料及时录入信访信息系统。

——听证主持人的选定缺少中立性。听证主持人一般是该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一些信访人对听证主持人的中立性和听证结论的公正性产生质疑,听证结论不能得到信访人的认同的现象时有发生。

——工作力量薄弱制约了信访听证的开展目前市县复查复核机构面临着人员少的情况,组织召开一场信访听证会需要大量人力、物力,时常感到力不从心、捉襟见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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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听证工作有效运行的建议

——提高认识,正确把握信访听证的重大意义。信访听证搭建公民与行政机关平等对话、多方参与的平台,可以让群众亲历信访事项处理过程,体会党和政府保护信访人合法权益的诚意。同时,由于邀请了有关部门和社会人士参与听证,进行集体评议和现场监督,信访处理决定更容易被信访人理解支持,提高了化解信访事项的可能性。办理机关一定要高度重视信访听证工作,认真安排部署,正确履行告知信访人听证权利的职责,通过听证化解一批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加大工作力量,创新工作方法。各级复查复核机构要配齐工作人员,选取政治素质高、政策水平强的人员到复查复核岗位上来;职能部门也要建立组织机构负责信访听证工作,为听证工作机制的运行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鼓励各县(市区)创新工作方法,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召开听证。建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独立机构—律师事务所举行听证,充分体现信访听证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信访群众认可度和满意率。

聊城市信访听证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之策

——实行回避制度,保证听证主持人相对独立。为保证裁决的公平、公正,信访听证主持人必须适用回避制度,由相应行政机关指定非本案调查人员担任。建议指定听证员库中熟悉听证事项涉及领域政策、法律法规的律师担任听证主持人为宜,以避免听证程序过多受到行政机关的掌握和操纵,且律师的专业性较强,能够更好地引导听证程序的进行。

——及时跟踪督办和审查,保证信访人合法权益。对于复查复核机构组织召开的听证会,复查复核办要及时跟踪督办,为听证结论落实提供有力保障,使问题真正得以解决。对于在处理期间召开的听证会,信访人对听证结论不服,复查复核机构要对听证资料进行审查,对听证程序有瑕疵或者听证结论明显不当的,重新举行听证,保证信访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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