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腾讯因退团纠纷起诉乐华、麦锐及孟美岐吴宣仪紫宁?

木眼


既然前期乐华娱乐、麦锐娱乐能够发出解约函,必然是经过慎重考虑的,是吴宣仪等女团成员深思熟虑后做出的决定,他们的理由是周天娱乐不考虑女团成员身体超负荷工作,一直忍受伤病,由于都只是单方面的说辞,无法验证真假,只能从未来可能的发展方向分析一下。

根据报道,腾讯旗下的周天娱乐拥有创造101女团两年的经纪权,签署了两年的合同,现在101女团势头良好,对于女团成员单方面宣布退出,腾讯视频申明不同意是最正常不过的,签署合同按照合同履行也是契约精神的要求,三个人气成员既然公开要退出,其中必然是有矛盾,考虑娱乐圈很多人气明星昙花一现的多,在人气最高值拼命安排工作,及时抢占有利地位,也是业内常态,当然这些没有证据,不过也可以推测到,至于是否有伤病也只有成员自己知道。

考虑双方都已经公开矛盾,未来继续合作的可能性不是没有,但是可能性很小,涉及的违约责任,如果无法协商一致,打官司是不可避免的,因为有合同存在,女团成员如果坚决不履行合同,腾讯视频也不可能强迫其履行,只能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相关的赔偿,不知道违约金的约定情况如何,不过考虑腾讯的一贯作风,好不容易捧红了几个人,索要的赔偿金肯定不会低,具体情况当然以合同为准,如果约定数额巨大,就要考验未来合作伙伴的财力了,实力雄厚不要紧,不然就要背负巨额债务。





孤独1749


腾讯今日发出声明针对三人解约,首张专辑媒体见面会等作出回应:自9日收到联合声明时,一直积极协商,提出的诚意方案不仅不被接受,仍坚持要解约。并且提出,对孟美岐、吴宣仪、张紫宁的违约行为提起诉讼,对8月18日的首张专辑见面会如期举行,除三人外, 其余八人均出席。

导致这样的结果,相信对那三人本身是二次伤害。作为公司艺人只有服从,虽然公司做法实在不是明智之举,但是这三人夹在中间明显是左右为难,形成今天这个局面也是双方都不想的。

其实对于三人来说,101是真的把她们塑造成为明星,至少在此之前,对于她们三人,我是不认识的,通过这个节目走红后,三人所属公司过河拆桥实在令人心寒。腾讯花大价钱买来版权,从节目开播就备受吐槽,最后历经坎坷,终于将11人团组建,最终还要面临散团的危机。

声明中提出了具有诚意的协商,相信腾讯也是对这个团抱着砸钱也要砸火的态度,但是对方公司不仅没有合作的意识,最后还要做垂死挣扎。

于是,鹅厂终于黑化,要升级打怪,变身钮钴禄·鹅。昨日三人纷纷发文:一切磨难都是成长的必经之路,感谢陪伴,风雨兼程,无怨无悔。吴宣仪发文:心照不宣,一眼万年。初心,感恩,做自己。

不少粉丝吐槽,进了火箭少女以后,鹅厂的资源很好,大型节目能上就上,新歌能唱就唱,最终是火了,但是人却要退团了。

当然也有心疼三人的,因为合同上写的两团并行,腾讯违约不让乐华参加宇少的活动,宇少是和韩国行船同事推出的组合,即将回归,在腾讯不合理的行程下,两位都出现身体不适,才选择退出。

当然最终结果会是什么?可能还是鹅厂的战斗力比较强。


锐影Vanguard


大家还在欢快地吐槽101少女新曲里超越妹妹那句在破音边缘试探的“燃烧我的卡路里”时,有些人已经在默默地搞事情了。9号晚,乐华突然联合麦锐打了鹅厂一个措手不及。

虽然各路小道消息早就传过孟美岐和吴宣仪会退出火箭少女101,因为经纪约谈不拢什么的。似乎这个经纪约从一开始就是两边公司各执一词,鹅厂说割据合约,乐华说两团并行合约。小盟和朋友跟风看过几期创造101,还疯魔地洗脑了一段时间的“喊出我的名字,嘿嘿嘿嘿~”赛期还是有不少精彩的演出的,但是小盟和朋友历经05超女以来10来年选秀节目的套路,一致认为,倒数第二期就可以不看了,成团之夜毫无爆点,人气峰值估计是成团那一刻了。

好歹鹅厂还算跟得上节奏,新曲、团综都算安排上了。为了自己pick的小姐姐顺利出道用心卖过安利的女团创始人们都搓着小手等着小姐姐们登顶女团之峰。乐华就联合麦锐发个声明说我们c位和其他两位前排的小姐姐要解约退团啦。

一时间微博热搜半壁江山都是这件事“乐华声明”“杨超越顺延c位”甚至有人戏称乐华这个操作是饭圈最大骗钱事件“饭圈p2p”。

很多节目里diss鹅厂的人这次都站在鹅厂这边,参加节目赚足了人气还占了很多小姐姐梦寐以求的3个出道位就立刻说解约?乐华这还真不是什么厚道的操作啊。

当然鹅厂这么大个厂也不是能让这些小公司随随便便站到头上撒野的。

鹅厂昨天的声明已经表明态度要正面刚了。

乐华一个09年成立的公司为什么想不开要和鹅厂杠呢?

小盟也想不通,直到今天看到了乐华坚守“两团并行”是为了助力上市。

公开资料显示,2013年-2016年,乐华娱乐的营业收入为1.22亿元、1.30亿元、2.11亿元、4.74亿元,净利润分别为0.21亿元、0.3亿元、0.49亿元、0.63亿元。

其中,艺人经纪业务是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2016年,乐华娱乐的艺人经纪收入为1.71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6.08%,而这一业务收入在2015年为1.97亿元。
2017年中报显示,乐华娱乐的营业收入为0.8亿元,同比下降71.18%;净利润为0.19亿元,同比下降66.55%。
这意味着,乐华娱乐的业绩或正处于下滑状态中,且艺人经纪业务增长乏力。

也就是说乐华现在业绩不行,刚好碰到101孟美岐吴宣仪两个艺人爆了,还不得想抓在手里,但是鹅厂又要割据式合约,割据合约乐华手里也分不到什么。

一方面,公司需要满足业绩“隐形红线”。IPO企业3年净利润高于1.5亿元,其过会率会大大提高,创业板3年净利润合计高于1亿元,其过会率会明显提高。
另一方面,影视娱乐类的公司上市环境并不乐观。此前,在IPO排队中的开心麻花、新丽传媒、和力辰光等影视传媒公司已被劝退或主动撤退。

所以说乐华试图杠一波鹅厂抢下业绩是为了顺利上市。

乐华这一手操作怎么看都拜好感啊,万一弄巧成拙,把手里的两个小姑娘的路人缘败坏了,业绩也不怎么样,小姑娘的星途也不怎么样就不好了。

说到底三个小姐姐都是几个公司博弈的牺牲品,公司之间的问题也无非就是利益分配谈不拢。


聚财者联盟


腾讯显然在扮演得理不饶人的角色,其他两家经纪公司在考虑退团的时候其实早就做了风险预算评估,被商家利益强制整合出来的国内女子第一天团创造101本身就是鱼龙混杂人心不齐的社团,来源于各大经纪公司旗下的艺人被包装成参赛综艺选秀被再次出道!


经纪公司本身为自家宣传为商业利益帝国服务,经纪公司旗下的艺人更是为了自己的名气争取更多的关注和曝光度来参加这样的一个节目。而对于经纪公司来说与其劳神费脑的宣传捧红旗下的艺人倒不如去参加这样一个腾讯旗下的综艺选秀背靠腾讯娱乐这颗大树总不会吃亏的吧?

创造101是腾讯从韩国引流过来的同时买了101版权,所以这次腾讯自然不会做出力不捞好的事,摆出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姿态"血债血偿",其实娱乐圈纷纷扰扰千百年以后、只是一切又从头罢了……



乡野小卫


这桩娱乐公案最终的结果肯定得等待法院判决,基本上可以断定,违约一方必然会承担巨额赔偿,否则双方的律师团队就白拿那么高的薪水了。

第一是关于违约的问题。从目前的新闻来看,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一方强调超长的工作时间和伤痛,一方强调双方签订的为期两年的经纪合同。具体是谁违约,主要得看合同规定的细节,这个合同我们暂时看不到。大胆猜测,合同上对工作时间进行了规定,但是合同上肯定白纸黑字写明了周天娱乐拥有火箭少女101成团后两年内的独家经纪权,并且乐华娱乐、麦锐娱乐主张的超长工作时间还需要实际证据的支持。客观来说,我站在企鹅这边,相信企鹅方是根据合同办事。

第二是关于赔偿的问题。双方的矛盾已经公开化,继续履行合同几无可能。那么打官司主要打的就是违约金的问题了。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暂时保密,但肯定是一个天价。看起来乐华娱乐、麦锐娱乐需要承担的不是一个小数。但是对于题目中担心的,孟美岐等人会面临巨额赔偿的问题,我倒是觉得不会发生。因为合同肯定是双方娱乐公司签订的,违约金的承担肯定是公司负责,倒不会由艺人个人承担。当然了,要是艺人的收入与公司的利润挂钩,艺人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律师独角兽


对之前的情理关系不是很清楚,所以不做评判;

出现这种事肯定是因为利益关系,我相信会有比走法律程序更好的方式;

沟通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最好的方式;


Java帮帮


公司间的利益博弈,不知道最后谁输谁赢(看好鹅厂,毕竟中国垄断地位)。但有一点可以确定,就是宣仪美崎肯定最难受,如果被腾讯封杀两年,后果可想而知。希望乐华以大局为重,别毁了宣仪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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