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四川省科學技術廳面向社會公衆徵求意見建議

為貫徹落實《科技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共同推進重大新藥創制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成果轉移轉化試點示範工作框架協議》,推進試點示範工作,加快重大新藥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科技廳會同省直有關部門、成都市、成都高新區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起草了《關於支持重大新藥創制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成果轉移轉化試點示範工作的政策措施(徵求意見稿)》。現掛網徵求社會公眾意見,歡迎社會公眾廣泛參與,並於2018年8月5日前將意見建議反饋至四川省科技廳。

聯繫方式

聯繫人:四川省科技廳社發處
聯繫電話:028-86710082 86723142
聯繫地址:成都市錦江區學道街39號
郵 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徵求意見稿

為推進重大新藥創制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成果轉移轉化試點示範工作,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優化醫療保險支持機制

對符合條件的重大新藥創制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成果在四川省轉化形成的創新藥物,按規定及時組織專家評審,優先納入省級醫保目錄和基本藥物目錄。對其中符合醫療保險談判條件的新特藥,按規定及時組織價格談判,談判成功後直接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省、各市(州)在調整門診特殊疾病病種時,將重大新藥創制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創新藥物能夠有效治療的疾病病種優先納入。

優化藥品採購機制

對重大新藥創制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成果在四川省轉化形成的創新藥物,及時納入藥品集中採購目錄實行直接掛網採購。各級公立醫療機構按照降低成本的原則優先就近採購使用。屬於通過一致性評價仿製藥的,在開展帶量採購議價時,與原研藥同質量層次議價。

探索醫藥領域科技成果產權制度改革

支持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和醫療衛生機構與科技人員,通過“先確權、後轉化”、“事先約定”等方式,共同擁有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開展職務科技成果權屬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推進職務發明知識產權歸屬和利益分享機制改革試點,科技人員可按照約定比例享有所有權,強化科技成果產權對科研人員的長期激勵。

支持開展藥物臨床試驗

將臨床試驗資質條件和能力作為三甲醫院評定的重要指標。對開展臨床試驗的醫療機構建立單獨評價考核體系,僅用於臨床試驗的病床不計入醫療機構總病床,不規定病床效益、週轉率、使用率等考評指標。

支持臨床試驗機構建立完善激勵機制,保障臨床試驗研究者收入水平。藥物臨床試驗項目按不同來源和級別視同相應級別的科研項目,納入主要研究者(PI)和研究者的績效工資、職稱晉升、崗位聘用、項目申報等管理。其中醫療機構牽頭承接重大新藥創制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創新藥物臨床試驗項目的,視同承擔省級以上科技計劃項目。

支持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構建臨床試驗醫療協作網絡,優先承接並開展重大新藥創制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成果轉移轉化試點示範基地(成都天府國際生物城)內機構的重大新藥創制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創新藥物臨床試驗項目。試點示範基地內獲批上市的重大新藥創制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新藥,優先進入協作網絡內醫療機構使用。

建立新藥上市許可早期介入及全程跟蹤服務機制

對重大新藥創制建立上市許可早期介入及全程跟蹤服務機制,為申請人取得上市許可提供政策支撐和服務。對申請人進行政策和技術輔導,指導和幫助申請人熟悉藥品註冊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明確研發路徑與轉化思路;根據申請人需求開展預先評審及檢驗檢測,組織審評專家在註冊申報前進行模擬審評,指導申請人完善申報條件,提高申報質量;積極與國家相關部門協調溝通,搭建申請人與國家藥品監管局審評部門之間的溝通平臺,儘快進入綠色審評通道,提高重大新藥創制項目轉化落地效率。

擴大收入分配自主權

對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和醫療衛生機構引進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的特殊報酬,職務發明完成人、科研項目完成人、科技成果轉化團隊和重要貢獻人員的獎勵,以及面向企業和社會承擔科研項目、開展技術服務(含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培訓和諮詢、臨床試驗服務等)所獲收益中發給科技人員及其團隊的勞動報酬,由主管部門專項據實核增,計入當年單位績效工資總額,不作為績效工資總額基數。

加強土地供應保障

支持符合條件的重大新藥創制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成果轉移轉化項目列入省級重點項目。對省級重點推進項目,所需用地計劃省上配套70%,地方配套30%;其餘項目由地方各級政府重點予以保障。指導市(州)、縣按照“保落地、保開工、保當期”的原則,區分輕重緩急,統籌安排建設用地時序,積極支持重大新藥創制專項成果轉移轉化項目合理用地需求。

為確保重大急需項目用地,在國家用地計劃正式下達前,各市(州)、擴權試點縣(市)可按上一年下達用地計劃的50%預安排報徵使用。對可以使用撥付土地的重大新藥創制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成果轉移轉化試點示範項目,除可按撥付方式供應土地外,鼓勵以出讓、租賃方式供應土地,支持市、縣政府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作價出資或者入股的方式提供土地,與社會資本共同投資建設。

加強財政資金引導

對四川省內註冊的產學研單位承擔的國家重大新藥創制專項創新藥物研發項目,按研發進度分階段資助,所需資金通過科技計劃予以支持。對符合省級工業發展資金支持範圍的國家重大新藥創制專項成果在川轉移轉化、產業化項目優先給予支持。在省級工業發展資金中試點開展重大新藥首批次獎補工作,支持重大新藥生產與銷售。支持建設新藥創制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對於符合條件的平臺建設項目,通過省科技服務業資金和省工業發展資金等予以支持。加大“科技創新券”獎補力度,鼓勵各級創新載體為重大新藥創制提供公共技術服務。

強化金融保險支持

充分發揮四川省創新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科技成果轉化投資引導基金等政府基金助推作用,引導支持社會資本參與生物醫藥研發和轉化。

試點開展人體臨床試驗責任保險、生物醫藥產品責任保險等商業性創新險種,降低企業、機構創新風險。鼓勵重大新藥創制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成果轉移轉化試點示範基地內企業購買人體臨床試驗責任保險、生物醫藥產品責任保險等保險險種,由成都高新區給予補貼。

國家重大新藥創制專項成果在川轉化,除享受本措施相關政策外,同時可享受四川省、成都市、成都高新區現有的人才、創新、產業發展等政策。

省級有關部門、成都市人民政府、成都高新區管委會要分別制定配套政策和實施細則。

本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公告:四川省科学技术厅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

背景概述

2017年6月20日,科技部、國家衛計委、省政府在成都簽署框架協議,決定共同推進重大新藥創制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成果轉移轉化試點示範。

根據協議,三方將以成都天府國際生物城為依託,共同建設試點示範基地,打造“四大平臺—四大支撐體系”,即新藥創制全鏈條技術創新大平臺、新藥創制成果交易平臺、新藥創制產品申報暨評價平臺、新藥創制成果臨床應用四大平臺和政策支撐、金融服務、人才培養、推廣帶動四大支撐體系,加速重大新藥創制成果在四川轉移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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