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綜述:今秋將出現更多加密貨幣友好的司法管轄區

法規綜述:今秋將出現更多加密貨幣友好的司法管轄區

暴走時評:8月可能不是做出重要決策的最佳時期,但似乎是制定下半年計劃的好時機。目前已有多個國家公佈了其對加密貨幣領域的監管、監督意圖。加密貨幣友好管轄區俱樂部可能會在今年秋季接受新成員。烏克蘭將參照瑞士、馬耳他和直布羅陀,實施加密貨幣友好的監管條例;俄羅斯將推出新的加密貨幣法,新草案將列出“加密貨幣關係參與者的權利、義務和責任”;拉脫維亞將採用加密貨幣稅法,將加密貨幣視為一種交易手段,以便對加密貨幣交易收益徵稅;匈牙利正考慮頒佈加密貨幣法規和稅收條例;哈薩克斯坦將追隨白俄羅斯的腳步,對加密貨幣和代幣銷售進行監督。

翻譯:Miracle Zhang

8月可能不是做出重要決策的最佳時期,但似乎是制定下半年計劃的好時機。目前已有多個國家公佈了其對加密貨幣領域的監管、監督意圖。加密貨幣友好管轄區俱樂部可能會在今年秋季接受新成員。目前看來,其他國家可能會採取不同路線。

烏克蘭將參照瑞士、馬耳他和直布羅陀

基輔的加密貨幣法規已經推遲了一段時間,該國國家證券和股票市場委員會(NSSMC)負責人Timur Khromaev表示,日前政府已決定參照如瑞士、馬耳他和直布羅陀等國家,實施加密貨幣友好的監管條例。

他表示,烏克蘭需要一項法律,以為加密貨幣市場發展創造條件,成為市場的領導者。 Khromaev還認為加密貨幣首先是一種金融工具,而後才是其他的手段,他還堅持認為加密貨幣不應被視為是一種支付手段。這一假設是烏克蘭金融穩定委員會最近採用的新監管概念的基礎,NSSMC是該委員會成員。烏克蘭高級官員還表示:

“我們計劃將加密貨幣視為合法的金融資產,並允許人們投資和使用這些金融工具。”

Khromaev補充道,下一步將是實施稅收機制並確定相關政府機構的監管責任。根據NSSMC主席的說法,目前正與烏克蘭代表和業界代表合作建立的新立法預計將在年底或2019年初通過。

官方表示新的俄羅斯加密貨幣法即將推出

加密貨幣風險評估部門間小組負責人Elina Sidorenko表示,改革後的俄羅斯加密貨幣法“考慮到了先前的言論,以及企業和金融監管機構的利益”,將在不遠的將來通過實施。Sidorenko在其Telegram頻道中寫道,新草案將列出“加密貨幣關係參與者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今年5月,俄羅斯議會下院俄羅斯國家杜馬一讀通過三項加密貨幣法案 - “數字金融資產”,“利用投資平臺吸引投資”和“論數字版權”。代表們試圖同步文本,取出像“數字貨幣”這樣的術語,但保留其法律定義,如“數字金融資產”和“數字權利”。普京總統下令,這些法案的二讀和三讀應該在7月1日之前進行,但之後被推遲到9月的新議會會議。

拉脫維亞將採用加密貨幣稅法

今年早些時候,拉脫維亞當局宣佈,正考慮是否有可能將加密貨幣視為一種交易手段,以便對加密貨幣交易收益徵稅。現在,據當地媒體報道,里加政府希望通過新的立法來實現這一目標,拉脫維亞財政部正準備於12月前完成一項法律草案,確定適用於包括比特幣等加密貨幣的虛擬貨幣交易個人收入稅收程序。

拉脫維亞比特幣基金會成員Alexander Kitchenko在與當地媒體Baltnews.lv的對話中透露了有關擬議稅務機制的詳細信息。他說,當局打算從加密貨幣交易平臺收集納稅人的數據。對加密貨幣領域的入口和出口進行監控,企業實體作為加密貨幣交易的中介。專家還表示,比特幣和其他加密貨幣最有可能被視為數字財產。

匈牙利正在考慮頒佈加密貨幣法規和稅收條例

布達佩斯當局正在考慮起草匈牙利的加密貨幣法規。匈牙利媒體報道,中央銀行、財政部、稅務局和其他政府機構的代表組成了一個工作組,負責評估加密貨幣的法律、經濟、安全和其他相關領域

當地金融媒體Portfolio引用財政部的言論提醒匈牙利人,加密貨幣尚未被接受為該國的合法支付手段。該部強調,加密貨幣不具備成為法定貨幣、電子現金、金融工具或現金等價物的資格。

儘管如此,即使根據現行法規,本地加密貨幣投資者仍有望通過加密貨幣交易支付其收入稅。來自加密貨幣交易的利潤在納稅申報表中被列為“其他收入”,即上稅15%,及22%的健康保險款。法人實體有義務向國庫支付9%的所得稅和2%的公司稅。

哈薩克斯坦將追隨白俄羅斯的腳步

哈薩克斯坦是一個在禁止加密貨幣和支持加密貨幣開發兩個極端之間徘徊的中亞強國,其最終可能實施的是白俄羅斯的解決方案。阿斯塔納國際金融中心(AIFC)的目標是將該國變成一個區域金融中心,目前已提出一些法規草案,將對加密貨幣和代幣銷售進行監督。與讓中央銀行成為主要監管機構的替代方案相比,這是一個更加加密貨幣友好的方案。哈薩克斯坦國家銀行此前曾呼籲禁止加密貨幣交易等業務。

哈薩克斯坦福布斯報道,該法律修正案旨在為希望在AIFC中使用加密貨幣的投資者、個人和公司實體提供便利。他們設想在國家立法中對加密貨幣進行分類,並採用監管和許可加密貨幣交易所運營商的機制。通過首次代幣發行(ICO)和使用智能合約進行眾籌的規則也包含在擬議的法律框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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