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女方父母全款給她買了套房子,如果她去世了,房子歸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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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女方父母全款給她買了套房子,如果她去世了,房子歸誰?

本案涉及兩個法律焦點,一是婚姻法中的個人財產的界定與區分,二是涉及遺產繼承問題。

第一個問題,婚前女方父母為女方全款購房,那麼該房產是否屬於女方的財產呢?

此處需要分兩種情況而定,一種情況是房子登記在女方名下,女方與女方父母不存在法律糾紛,即房產屬於女方個人財產。

另外一種情況是女方父母出資,雖然登記在女方名下,但實為女方父母的個人財產。這種情況實為房產代持行為,近年來因涉及房產限購情形確實並不少見,在這種情況下女方父母可以通過訴訟確權的方式要求確認涉案房產屬於女方父母,在這種情況下房產即有可能不屬於女方個人,而屬於女方父母。

第二個問題,如果房子是女方的,那麼女方過世,房子由誰繼承呢?依據法律規定,遺產繼承的方式由三種:法定繼承、遺囑繼承、遺贈扶養協議。

《繼承法》第五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因此,遺贈撫養協議效力優先於遺囑繼承,而遺囑繼承優先於法定繼承。

意味著:如果女方生前留有遺贈撫養協議,且協議有效的前提下,首先應當適用該協議的約定。

如果沒有留有遺贈撫養協議但是女方留有遺囑,且遺囑有效的情況下,則需要按照遺囑繼承辦理。

如果沒有遺囑,則需要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那麼女方可以把房產留給誰呢?

《繼承法》第十條規定了法定繼承人的範圍,即: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繼承法》第十六條規定,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本條界定的是遺囑繼承人的範圍)


第三十一條 公民可以與扶養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扶養人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公民可以與集體所有制組織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集體所有制組織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本條界定的是遺贈撫養協議的適用對象)


綜上,如果女方生前與他人立有遺贈撫養協議且該協議有效,則需要按照該協議約定執行;如沒有但女方生前立有符合法定條件的遺囑,則需要按照遺囑辦理;如沒有,則需要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以上就是本人之陋見,以供參考,不足之處,歡迎交流。


柳基偉律師


你好,法定繼承的遺產繼承順序是: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繼承法》第12條還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因為是婚前全款買房,這個房子就是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後跟男方是沒有關係的,即使涉及到離婚分配,這套房子也不在分配之內,但是女方一旦出現意外,這個房子就變換了角色,應該按照第一順序進行繼承。

如果女方在去世前定下了遺囑,就可以按遺囑進行分配。


鄭州晚報


婚前女方父母給女兒全款購房並登記在女兒名下,該房屋屬於女兒婚前個人財產。

如果女兒生前未立遺囑,該房屋將作為她的遺產,由她的法定繼承人繼承。死者的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為丈夫、子女和父母。

如果女兒生前立有遺囑,該房屋將由她的遺囑繼承人繼承。如果死者父母喪失勞動能力又沒有其他經濟來源,不是女兒遺囑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給死者父母保留必要生活費用。


429方寸世界


那是她婚前財產產,如果房產證寫有她一人的名字又有父母的書面協議,那房子只屬於女方的,男方無權干涉過問,如果房產證寫有夫妻名字的話,而女方父母又沒有指名只贈予女兒的書面協議,很可能就屬夫妻共同財產了,如果女方購房有父母出資的證據,證明是女方父母的出資買的房,與男方沒關係,那也是屬女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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