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遇見TA之前,我從未想過結婚」

“我遇到她之前,從未想到要結婚”

錢鍾書與楊絳,這對文壇伉儷的愛情故事被廣為傳頌,他們將最理想的婚姻狀態詮釋得淋漓盡致。在那個男權思想依舊氾濫的年代,錢鍾書能做到將妻子寵上天,實在罕見。

錢鍾書雖然有才氣,卻是出了名的笨手笨腳,因為家庭環境優渥,被“寵壞了”,結婚前不會打蝴蝶結,分不清左腳右腳,拿筷子只會像小孩兒那樣一把抓。而婚後,他卻學會了為家裡人做早餐。真是應了那句話:好男人,都是女人調教出來的

這樣的情況放到現在來說,就像是一個“媽寶男”,和他結婚,就要做好心理準備當他的“第二個媽”,而很少有女性能將這樣的男性調教得那般好。

“在遇見TA之前,我從未想過結婚”

從當時的照片來看,楊絳確實整個人散發著非同一般的氣質,畢竟腹有詩書氣自華嘛,但單從五官來看並不是很出彩,而一個女人能不依靠外貌獲得丈夫的寵愛,必定有著過人的才情和智慧。

又要說回我們昨天談到的整容話題了,其實只要自身有亮點,不需要太執著於外表,總會遇到一個懂得欣賞你的人。

如果那個年代有“熊家長”這個詞的話,錢鍾書簡直是“熊家長”的代言人了。在楊絳筆下的錢鍾書像是個調皮的孩子。

鍾書曾逗阿瑗玩,說《圍城》裡有個醜孩子,就是她。阿瑗信以為真,卻也並不計較。他寫了一個開頭的《百合心》裡,有個女孩子穿一件紫紅毛衣,鍾書告訴阿瑗那是個最討厭的孩子,也就是她。

阿瑗大上心事,怕爸爸冤枉她,每天找他的稿子偷看,鍾書就把稿子每天換個地方藏起來。一個藏,一個找,成了捉迷藏式的遊戲。後來連我都不知道稿子藏到那裡去了。

每天臨睡前鍾書都在阿瑗被窩裡埋置“地雷”,埋得一層深入一層,把大大小小的各種玩具、鏡子、刷子,甚至硯臺或大把的毛筆都埋進去,等女兒驚叫,他就得意大樂。

女兒臨睡必定小心搜查一遍,把被裡的東西一一取出。鍾書恨不得把掃帚、畚箕都塞入女兒被窩,博取一遭意外的勝利。這種玩意兒天天玩也沒多大意思,可是鍾書百玩不厭。

鍾書曾經很認真地跟我說:“假如我們再生一個孩子,說不定比阿瑗好,我們就要喜歡那個孩子了,那我們怎麼對得起阿瑗呢。”提倡一對父母生一個孩子的理論,還從未講到父母為了用情專一而只生一個。

看著楊絳的筆述,一個“熊爸爸”的形象躍然紙上,彷彿這一切就在眼前上演,那般的溫馨而美好。毫無疑問,錢鍾書是個相當合格的父親,現在有多少父親願意陪伴孩子玩耍呢?

“喪偶式婚姻”已是如今的常態,而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父親的陪伴是相當重要的,這對於形成孩子的世界觀、價值觀等方面有著非常大的影響。


從錢鍾書和楊絳的婚姻,我們可以看到很多東西。譬如為什麼一直在強調“門當戶對”,其實這個是很有道理的。“門當戶對”在如今並不是指財富的門當戶對,更多的是精神層面的門當戶對。

就像魯迅與原配夫人的故事,魯迅是受了教育的“新式人”,原配夫人朱安卻是目不識丁被打上“封建”烙印的女人,他們之間根本沒有任何共同話題,在魯迅激情澎湃地與母親講著革命事業的時候,朱安在一旁卻一句也聽不懂。這門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結成的婚姻,最終以朱安“守活寡”結束。

“在遇見TA之前,我從未想過結婚”

這樣的婚姻無疑是可悲的,你說魯迅沒錯嗎?當然有,至少,他可以對朱安和顏悅色些,然而對於她,他卻是避之而唯恐不及,甚至於曾說過狠話:“她是我母親的太太,不是我太太。這是母親送我的一件禮物,我只負有贍養義務,至於愛情,我並不知。”

放到現在,用“渣男”一詞來形容都不為過,這樣一個接受過新式教育的人,對於女性的尊重不過爾爾。(哈哈,就當我是為了上學時期背課文的事情“報復”魯迅先生好了。當然,兔子君並沒有詆譭魯迅先生的意思,畢竟這位大文豪在文學上的貢獻是有目共睹的。此處不過是就事論事。)

“在遇見TA之前,我從未想過結婚”

而錢鍾書與楊絳,兩人可以一起討論文學,互相分享讀書心得,有著共同的追求與話題,三觀一致,自然能讓這段婚姻一直“保鮮”。


其實,能將這段婚姻維繫得這樣好,最大的功臣是楊絳,她有著大女人的性格,就像最近很火的一部韓劇《迷霧》裡的女主高慧蘭一樣,果敢、情商高、有智慧,能包容錢鍾書的一切,甚至於解決他遇到的一切困難。如果將楊絳換成林徽因,這段感情能否成就才子佳人的佳話,就很難說了。

“我見到她之前,從未想到要結婚;我娶了她幾十年,從未後悔娶她;也未想過要娶別的女人。”當楊絳把英國傳記作家概括的最理想婚姻的這句話念給錢鍾書聽時,他當即回道:“我和他一樣”。

所以,完美的婚姻便是“這人只能是你,別人都不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