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年休假”原来是这么计算的!

什么是年休假?

年休假,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工作满一定的工作年限后,每年享有的保留工作带薪连续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带薪年休假能够休几天?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一般情况下年休假会在1个年度内集中安排或者分段安排,一般不会跨年度。如果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机关、事业单位“年休假”原来是这么计算的!

哪些情况不享受带薪年休假?

①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②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③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④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⑤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以上第②、③、④、⑤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职工因工作原因不能休年休假的怎么办?

①依法应享受寒暑假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未休寒暑假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其休年休假;因工作需要休寒暑假天数少于年休假天数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其年休假天数。

②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应当征求工作人员本人的意见。

③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对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工作人员年休假工资报酬中,除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收入外,其余部分应当由所在单位在下一年第一季度一次性支付。实行工资统发的单位,应当纳入工资统发。

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怎么算?

工作人员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计算办法是: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261天)。

①机关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之和。

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之和。

其中,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不含根据住房、用车等制度改革向工作人员直接发放的货币补贴。

机关、事业单位“年休假”原来是这么计算的!

单位不安排休假怎么办?

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

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

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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