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河湖公園有評價規範了!爲全國首部,已有8個建設試點

四川河湖公园有评价规范了!为全国首部,已有8个建设试点

四川在線消息(記者 王成棟)8月1日起,全國首個省級河湖公園地方標準——《四川省河湖公園評價規範》(以下簡稱《規範》)正式實施。從此,四川省河湖公園有了規範性的術語和定義、評價內容及評價方法,進而建立起了評價和監管體系。這是近日,記者從四川省農田水利局獲悉的。

《規範》明確,以自然資源為核心資源的河湖公園,其規劃面積不得低於10平方公里,水域面積在正常水位時不小於1平方公里。河湖公園依託的水體為飲用水源或備用水源的,水質不得低於III類。同時,河湖公園的管理機構由縣級以上政府批准成立。此外,《規範》還明確了河湖公園的評價和監管體系由河湖資源、環境質量、利用條件和運行管理等方面構成。

河湖公園是指由政府劃定和管理的河流、湖泊及其沿岸山林、農田、城市(村鎮)水岸等,以保護性利用河湖及其沿岸地區自然資源和人文資源及其景觀為目的,兼有環境保護、科普教育、遊憩、社區發展、科學研究等功能,實現河湖及其沿岸資源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的特定區域。去年開始,四川在全省範圍內選取了涼山州邛海——安寧河、廣元市青川縣青竹江等8個生態保護工作成效較好的水利風景區優先開展河湖公園建設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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