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大、南工大、南邮……一大波本科招生简章出炉

苏大、南工大、南邮……一大波本科招生简章出炉

南京工业大学

【招生计划】学校2018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为准。

【录取原则】

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考生须符合“南京工业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招生项目有棒球、垒球、田径、乒乓球。报考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符合各省(市、区)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报考条件,其中棒球、垒球项目的考生专业测试须参加全国统考,田径、乒乓球项目的考生专业测试参加学校组织的校考。测试合格后,由学校根据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学校招收艺术类考生,报考考生须符合“南京工业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省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统考成绩须达到该省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江苏省考生的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校考省份为校考成绩,其余为省考成绩)加文化成绩的综合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注:校考综合分=(校考专业成绩/校考满分)*100+(省考文化成绩/省考文化满分)*100。

(江苏省考生适用)学校对除历史或物理外的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限制,由考生根据兴趣及擅长合理选报专业。

学校普通类录取的考生其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BB(中外合作办学BC),必测4C1合格。

(江苏省考生适用)学校对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投挡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选测科目中物理(历史)等级达A+或A,分别加3分、2分;另一门选测科目等级达A+或A,分别加2分、1分。

(江苏省考生适用)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江苏省考生适用)学校在本一批次进行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其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BB、必测4C1合格。报考考生须符合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要求,且符合“南京工业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通过学校报名材料初审后须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报考考生面试合格且通过公示后,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择优录取。

【联系方式】

电话:025-58139090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浦珠南路30号(邮编211816)

邮箱:[email protected]

网址:http://zhaosheng.njtech.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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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邮电大学

【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相关规定。

【录取原则】

根据江苏省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往年生源情况,对江苏考生报考学校的条件分别规定如下:

报考学校普通本科一批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为BB、必测为4C;技术科目要求合格。

普通本一批次进档考生选测科目等级加分政策: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中,每取得一个“A+”加2分、每取得一个“A”加1分,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综合评价录取考生不执行选测科目等级加分政策。

进档考生依据“专业清”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进档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的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择优录取,若该分数仍相同,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的原始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为贯彻教育部和省招委有关高校招生改革的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学校2018年在江苏省实行综合评价录取,按照《南京邮电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实施,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 必测为4C, 技术科目要求合格。

【联系方式】

电 话:(025)85866668 85866669

传 真:(025)85866270

地 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9号

邮 编:210023

E-mail:[email protected]

网 址:http://www.njup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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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

【招生计划】2018年南京财经大学最终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录取原则】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科目的考生,法语专业只招法语、英语科目考生。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但考生进校后,除法语专业外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等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报考旅游管理专业者,建议五官端正,身高男不低于1.70米,女不低于1.60米。

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采用“分数级差”原则,第一至第六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分均为1,末专业志愿与服从专业调剂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专业调剂的优先级低于有专业志愿。

预投基准分(投档成绩加上选测科目等级加分减去专业级差分后的分数,外省不含选测科目等级加分)相同时,以我校如下政策为准:按数学、语文两门科目的分数(含附加分,下同)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若仍相同,则分别按数学、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对于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中有A+的加2分、有A的加1分(可累加),加分后安排专业。

学校原则上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参与专业排序。

对于生源地为江苏省的考生报考学校普通类专业两门选测科目等级需达到B+B(科目不限);中外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需达到BB;必测科目等级需达到4C1合格;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考生的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英语、法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及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要求外语成绩及口语听说能力较好。经济学(基地班)、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数学、经济统计学、大数据管理与应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要求数学成绩较好。新闻学专业要求语文成绩较好。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及办法:学校只认可各省(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须根据所在地的相关规定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在政治思想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统考和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加分,下同)达到所在省(直辖市)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其中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采取“分数优先”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总分)*10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总分)*10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先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仍相同,再依次按英语、语文(不含附加分)的文化单科成绩从高到低逐一进行排序,直到分出差异为止。

【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电话:025-86718640、86718641、86718642、86718631

招生主页:http://xsc.nufe.edu.cn/zsxx

咨询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3号学生事务中心(行政楼一楼)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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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

【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

【招生专业】

学校部分本科专业按大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大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大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大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等,参加大类的分流,进入大类中的具体专业学习。

学校按大类招生的有: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文学(师范)、汉语言文学(基地)、汉语国际教育、秘书学];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社会学类[含社会学、社会工作];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含档案学、信息资源管理];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基地)、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信息与计算科学];化学类[含化学、应用化学];材料类[含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化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功能材料];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信息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机械类[含机械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纺织类[含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非织造材料与工程];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

【录取原则】

江苏省正常本一批次进档考生选修测试科目等级加分政策:选修测试科目等级组合为A+A+者在其投档成绩上加3分、A+A者加2分,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等招生类型的考生不享受选修测试科目等级加分政策。

普通类专业录取方法:

⑴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江苏省按先分数后等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等级顺序为A+A+、A+A、AA、A+B+、A+B、AB+、AB、B+B+、B+B、BB,同分同等级考生按语文、数学科目的总分(含附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内蒙古自治区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

⑵非江苏省进档考生在安排专业时,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实际投档成绩是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投档规则生成的、在学校接收的考生电子档案中实际呈现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上海市、浙江省考生依次按实考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中最高科成绩、选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依次按实考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⑶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原则上只录取填报有此类志愿的考生。

体育教育专业,对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suda.edu.cn

本科招生网址:http://zsb.suda.edu.cn

招生就业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

邮政编码:215021

联系电话:0512-67507943、67507949

传真:0512-6750794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咨询QQ:800039119

微信公众号:苏大本科招生(sudazsb)

苏州科技大学

【招生计划】学校年度招生规模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报名条件】

高考外语语种要求:外国语言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进校后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考。

建筑学、城乡规划和风景园林专业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入学后加试美术,如果美术加试不合格,转入其它专业。

报考我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英语基础扎实、英语成绩良好;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部分课程以英文授课,要求考生有较好的英语基础。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艺术类专业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普通类专业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低于BB,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低于BC。

【录取原则】

江苏省正常本一批次进档考生选修测试科目等级加分政策:选修测试科目等级组合为A+A+者在其投档成绩上加3分、A+A者加2分、AA者加1分;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以下简称排序分)参与专业录取排序。中外合作办学项目、“4+0”项目等招生类型的考生不享受选修测试科目等级加分政策。

普通类专业录取方法:

(1)江苏:按“先分数后等级”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排序分进行排序,并结合考生志愿安排专业;分数相同按等级排序,等级顺序为A+A+、A+A、AA、A+B+、A+B、AB+、AB、B+B+、B+B、BB、A+C、AC、B+C、BC;若出现同分同等级情况,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再相同则按照考生必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

(2)外省:

①浙江按照实际投档到各专业的考生数直接予以录取;

②上海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进行专业组内的专业录取,同一专业组内考生的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学校将依据考生填报的愿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录取。考生的专业调剂在考生所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限制“物理、化学和生命科学”三门科目的院校科目组中若出现同分同志愿情况,以数学成绩高者优先;不限任何科目的院校科目组中若出现同分同志愿情况,以语文成绩高者优先;以上两类科目组若再出现相同情况,将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

③其他省份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若分数志愿均相同,理工类以数学成绩高者优先;文史类以语文成绩高者优先。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音乐类:按省统考成绩录取,考生各项成绩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要求,以专业成绩排序,根据计划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如相同则以文化分高者优先,再相同者以语文和外语总分高者优先。

(2)美术类:

①在不设置校考的地区,采用省统考成绩录取。考生各项成绩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要求,以专业成绩(省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相加所得综合分排序,根据计划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如相同则以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者以语文和外语总分高者优先。

②在设置校考的地区,采用校考成绩录取。考生须通过校考选拔,且各项成绩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要求,以专业成绩(校考成绩)和文化成绩相加所得综合分排序,根据计划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如相同则以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者以语文和外语总分高者优先。

③若所在省投档时已将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按比例折算为综合分,则以折算后的综合分排序。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usts.edu.cn

本科招生网址:http://zsb.usts.edu.cn

招生办公室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科锐路1号

邮政编码:215009

联系电话:0512-68096117传真:0512-6937920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官方咨询QQ:800821262

扬州大学

【招生计划】2018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报名条件】

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最低要求:

⑴选测科目等级:

代码为1381的文理科均为2B;

代码为1382的理科(农科类专业)为1B1C;

代码为1514的理科(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为2B;

代码为1646的文理科(中外合作办学)均为1B1C;

代码为1794的文理科(中美大学生双向交流项目)均为2B;

体育、艺术类考生只对必测科目提出等级要求。

⑵必测科目等级:

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必测科目等级均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须为合格);

体育、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外语语种要求:

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英语、翻译、商务英语)报考语种仅为英语;小语种各专业不限报考语种;

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英语、翻译、商务英语)的考生,如英语总分为150分,则英语单科成绩应不低于105分;如英语总分为120分,则英语单科成绩应不低于85分。

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口试成绩须良好(或B级、合格、70分)及以上。

非外语专业的考生入学后外语教育均开设英语课程。

江苏省报考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且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非江苏省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和学校的艺术校考,且成绩均合格。

【录取原则】

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

⑴江苏省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同分同等级考生按照辅助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

⑵内蒙古自治区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安排录取专业;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录取专业。

实际投档成绩是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投档规则生成的、在学校接收的考生电子档案中实际呈现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参考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⑴美术类专业

江苏省考生: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考生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对其中文化分或专业分排列前三名的考生优先录取。

非江苏省考生:对文化分达生源所在省美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并取得学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⑵音乐类专业

江苏省考生: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进档考生,分声乐、器乐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非江苏省考生:对文化分达生源所在省音乐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并取得学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进档考生(只限江苏考生),按考生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对专业分排列在招生计划数前8%的进档考生优先录取。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4-87990685、87990230、87990521、87990359、87991290、87971626、87971618

传真电话:0514-87991362

监督电话:0514-87972358

学校网址:http://www.yzu.edu.cn/

招生主页:http://zhaoban.yzu.edu.cn/

通信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25009

江苏大学

【招生计划】学校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http://zb.ujs.edu.cn)查询。

【报名条件】

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报考普通类专业(含与无锡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办学且在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学习的专业)、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最低标准为BB,必测科目等级最低标准为4C1合格;报考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根据江苏省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此外,色觉异常(色弱、色盲)者不能录取在我校艺术类专业及普通类工业设计专业。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

【录取原则】

对于进档的普通类考生,以投档分(江苏省为投档分加选测科目等级加分)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安排专业,对于同分考生按照外语、数学、语文顺序排序。

江苏省选测科目等级加分(不含艺术类)标准:物理(或历史)A+加5分,物理(或历史)A加3分,物理(或历史)B+加1分。

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浙江、河南省以文化成绩加校考成绩为录取依据,其他省以文化成绩加省统考成绩为录取依据(对于以文化成绩和省统考成绩按比例计算综合分的省份,以综合分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安排专业,对于同分考生按照外语、数学、语文顺序排序。

英语与日语两个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江苏省考生报考英语专业须有口试成绩且达良好及以上;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中美交流项目以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一定的英语能力,以能适应全英文教学环境。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0511-365、0511-88780048

传 真:0511-88791785

网 址:http://zb.ujs.edu.cn

邮 编:212013

联系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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