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领域 推动创新——全力做好新时代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对人民调解的法治化、专业化提出了更高要求。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指明了方向。我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司法部安排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问题导向,致力于工作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提升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永济市司法局

“四个到位”推进访调对接

全力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

拓展领域 推动创新——全力做好新时代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是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构造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的重大举措,更是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永济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按照全市“123456”多元化解总体思路,总结形成了党政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组织协调,司法行政部门牵头承办、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解工作格局。在实践中永济市司法局坚持做到“四个到位”,有效地推动了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的开展。

一、顶层设计,人民调解工作保障到位

2014年以来,永济市司法局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先后以永济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关于构建多元化调解工作体系的意见》、《关于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市综治委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作为综治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督查和考核,促进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有效开展。市政府按照全市人口人均1元的标准,从市财政列支45万元专项经费用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市委顶层设计、政府购买服务,综治委强化考核,提高了全市各级调解组织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明晰思路,人民调解体系建设到位

经过多年来的工作实践,永济市司法局总结形成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123456”工作思路,即“确立一种理念,筑牢两道防线,融合三种手段,畅通四条渠道,深化五调对接,用好六支力量”。确立一种理念,就是确立“调解的是矛盾,调顺的是民心,调稳的是党的执政根基”工作理念。调解是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的连心桥,树立这个理念是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手段,是体察民情、维护民利、促进民和的有效途径;筑牢两道防线,就是通过重大事项(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筑牢社会矛盾预警防线,通过村民自治章程、社区公约筑牢基层社会治理防线,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融合三种手段,就是创新归纳调解方法,融合“情、道、法”三种手段化解社会矛盾,做到情理感人、事理明人、法理服人;畅通四条渠道,就是畅通市镇村三级调解渠道和行业调解渠道,通过群众自愿申请、各级调解组织主动受理,确保各类矛盾纠纷都有调解出路;深化五调对接,就是健全完善访调、诉调、检调、公调、政调五大对接机制,将人民调解的方法和理念融入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中,降低行政司法成本;用好六支力量,就是用好治保会、民调会、巡逻队、网格长、一村一警一村一法律顾问、心理咨询师六支力量,着眼日常走访排查,及时发现,就地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齐抓共管,人民调解网络建设到位

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永济市按照“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的思路,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网络。纵向上,成立了永济市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乡镇(街道)依托司法所或综治中心成立镇(街道)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村(社区)在村委会和社区管理中心成立矛盾纠纷调解室,全市265个行政村和23个社区做到调解组织全覆盖。根据《人民调解法》有关规定,指导调委会推选产生调解员1100余名。制定出台了《专职人民调解员聘用方案》,聘任20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横向上,在矛盾纠纷比较集中的行业领域,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校园纠纷、医患纠纷、土地纠纷、环境保护等十大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同时,在市信访接待大厅设立矛盾调解工作室,长期派驻一名专职调解员进驻工作室,与信访部门建立联调联动,分析研判、律师参与工作机制,力争使每一个信访案件通过人民调解达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四、上下联动,人民调解成效凸显到位

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123456”工作思路指导下,永济市司法局坚持预防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化解前、化解走在激化前,做到了领导接访、预警治理、纠纷排查、对接化解常态化,实现了矛盾纠纷可知、可控、可解,确保了“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镇”。2018年上半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780件,成功化解1696件,调解率达到95%以上。有效地维护了全市和谐稳定。永济市多年来实现赴省进京零上访,连续四年被评为“省级平安县市”,2017年被评为“全国平安县市”。同时,永济市司法局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各级调解组织联系广泛,知晓社情民意的优势,积极排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有效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晋中市司法局

创新举措 大力推进

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拓展领域 推动创新——全力做好新时代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校园法治建设,及时发现、预防、调处校园矛盾纠纷,晋中市司法局主动担当作为,与晋中市综治办、教育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市司发〔2018〕30号),狠抓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阵地建设,积极推动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规范组织建设,健全调解网落。全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学校全部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委会由3-5人组成,调解员由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退休老法官、老警察、老司法、老教师担任,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在司法所指导下开展校园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二是规范制度建设,推动工作落实。要建立健全“七项工作制度”。即: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学校矛盾纠纷受理登记制度、排查调解制度、工作信息报送制度、案卷档案管理制度、回访工作制度、学校法律援助制度。从制度上确保校园法治和人民调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三是规范阵地建设,加强工作保障。各县(市、区)综治办、司法局、教育局加大保障力度,积极督促各学校为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供专门工作阵地,做到“七有”,即:有场地、有标志、有队伍、有制度、有印章、有案卷、有台账,保证学校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开展。同时把各学校法治副校长和人民调解“七有”的落实情况列入年终考核内容,加强对校园法治及人民调解工作的检查考核,建立健全考评奖励机制,确保学校矛盾纠纷的及时就地调处和学校安全工作的有效落实。

阳泉市郊区

工商联、司法局、人民法院

联合设立郊区工商联调委会

拓展领域 推动创新——全力做好新时代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为贯彻落实司法部一系列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有效防范和化解民营企业民商事纠纷,把民营企业民商事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阳泉郊区工商联、司法局、人民法院依法联合设立郊区工商联人民调解委员会,重点调解调解非公有制经济主体(主要是企业)之间,非公有制经济主体与其他社会组织以及自然人之间的民商事纠纷。这是全省首家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司法行政机关拓展人民调解领域、化解民营企业各类矛盾纠纷、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阳泉市郊区工商联、司法局积极贯彻《全国工商联 司法部关于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主动作为,建立健全衔接机制,负责协调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区工商联为调委会提供了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区工商联、区司法局和区人民法院联合选聘了26名人民调解员,其中公职律师5名,区工商联、区司法局和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各1名,民营企业代表18名。调委会工作经费由区工商联从公用经费中列支,非公职的人民调解员按照《阳泉市郊区人民调解员“误工补贴”发放办法》全部纳入补贴范围。

下一步阳泉市郊区工商联人民调解委员会将在部分企业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把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延伸到企业一线,主动排查化解纠纷,为非公有制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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