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脱贫返贫,不落下一个贫困人口

防止脱贫返贫,不落下一个贫困人口

——中农办、扶贫办负责人解读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

□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 富东燕

“我国脱贫攻坚面临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未来三年,3000万左右农村贫困人口需要脱贫,越往后难度越大。目前扶贫工作中,还存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措施不精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数字脱贫虚假脱贫、扶贫资金违纪违规使用等问题。” 8月20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指出。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式发布,“《指导意见》是今后三年脱贫攻坚工作的一个纲领性文件,明确了各项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韩俊表示。

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

韩俊介绍说,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决定性进展。贫困人口减少6853万,贫困县摘帽100多个,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贫困群众收入水平明显提高、获得感明显增强,创造了我国减贫史上的最好成绩。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脱贫攻坚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中央决定出台《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顶层的政策设计、强化政策措施、加强统筹协调,以便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更加有效开展,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

“《指导意见》提出必须要做到‘7个坚持’:要坚持严格执行现行扶贫标准;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坚持扶贫同扶智相结合;坚持开发式扶贫和保障性扶贫相统筹;坚持脱贫攻坚与锤炼作风锻炼队伍相统一;坚持调动全社会扶贫的积极性。”韩俊表示。

“《指导意见》最大的亮点是两个字‘行动’。”韩俊强调说,这个文件确实是沉甸甸的,每一项任务都有牵头部门、都有负责部门,是个行动指导意见。“最核心的理念,是一定要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这是该文件的又一个突出亮点。”韩俊说。

综合性保障措施保障特殊贫困人群

根据脱贫攻坚工作建档立卡的数据分析,在未来需要脱贫的3000多万贫困人口中,大多数都是老病残等特殊群体。数据显示,当前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因病因残致贫比例分别超过40%和14%;65岁以上的老年人的比例超过16%。

“这些特殊贫困群体,很多都不具备自我发展能力和条件,是我们经常讲的无业可扶,同时自己也无力可扶,所以,要从以开发式扶贫为主向坚持开发式和保障性扶贫相统筹转变,这也是这次中央文件提出的明确要求。”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欧青平对此表示。

他进一步介绍说,为了做好这部分群体的综合性保障扶贫工作,《指导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政策举措,通过这些综合性的保障措施确保贫困地区的特殊贫困人群完全得到保障:

一是加强养老保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由地方政府按规定为他们代缴养老保险费;

二是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项措施,降低他们就医支出负担;

三是保障住房安全,特别是通过加快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等措施解决贫困群体的住房安全,同时鼓励通过闲置农房的置换或长期租赁方式解决他们的基本住房安全问题;

四是推进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衔接,既要健全农村低保对象的认定方法,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同时还要加强农村建档立卡工作和农村低保对象的认定这两项工作的相互衔接;

五是保障义务教育,特别是加大控辍保学的工作力度,确保贫困家庭适龄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

坚决防止急功近利、虚假脱贫

对于脱贫又返贫的现象,欧青平表示,按照建档立卡数据分析,目前全国贫困人口中返贫的数量不是特别大,比如2016年以前脱贫的人口,在2016年返贫的人口有60多万,2017年返贫的人口只有20万,总体上呈现逐步减少趋势。

“其原因,一方面是脱贫不稳定导致返贫,换句话说当时脱贫就没有真正的脱贫;另一方面是偶发因素导致返贫,最多的原因就是因病返贫。”欧青平说。

据介绍,为了持续巩固脱贫的成果,防止脱贫人口返贫,《指导意见》提出了一系列的明确要求。

一是严把退出关。防止没有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贫困人口因为数字脱贫、算账脱贫把他算出去,始终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瞄准脱贫目标,严把脱贫标准,规范退出程序,坚决防止急功近利、弄虚作假、搞突击脱贫。

二是建立防止因病致贫返贫的长效保障的机制。除了通过完善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各方面制度,各地还在探索为贫困人口再上一份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以减轻贫困人口的医疗支出负担。

三是坚持脱贫不脱政策。《指导意见》明确要求贫困人口退出后一段时间内帮扶政策不变、力度不减,巩固脱贫效果,实现稳定脱贫防止返贫。

“总之,只要发现有返贫的,就及时纳入进来进行帮扶,这样到2020年就能做到‘不落下一个贫困人口’。”欧青平强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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