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第二師範學院2018年成人高考招生簡章

廣東第二師範學院2018年成人高考招生簡章

(學校代碼:14278)

一、學院概況

廣東第二師範學院(原廣東教育學院)創建於1955年,由廣東省人民政府主辦,廣東省教育廳主管,是新中國成立後廣東省較早設置的省屬公辦高校之一。經教育部批准,2010年3月學校改製為省屬普通本科學校。學校師資力量雄厚,專業教師隊伍結構合理、數量充足、素質精良,兼職教師隊伍梯隊合理,綜合素質優秀,分別由省內外知名專家學者、著名校長和特級教師組成。

廣東第二師範學院的成人學歷教育是廣東省成人教育辦學歷史最長的院校之一、辦學品質優良,美譽度高,以管理規範贏得了良好的社會聲譽。學校現開設37個本科專業,分佈在教育學、文學、理學、工學、法學、歷史學、管理學、藝術學和經濟學等9個學科門類。有教育學、數學和生態學3個省級特色學科。學校現有教職工859人,其中專任教師498人。專任教師中有高級職稱193人,佔教師總數38.76%;有博士學位教師佔35.9%。全校先後有30多人次榮獲“全國模範教師”“全國優秀教師”“南粵優秀教師”“南粵先進教育工作者”“南粵教壇新秀”“廣東省青年文化英才”等榮譽稱號。有國家督學1人(第九屆)、省督學顧問2人、省督學4人;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國家專家組成員1人;教育部校(園)長培訓專家1人;“國培”計劃國家專家庫專家9人;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1人;受聘其他大學碩士生導師8人。

成人教育學院承擔全校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形成多專業、多層次、多形式、多站點的辦學體系,有高效的、完善的成人高等教育管理體系。在辦學層次上,有高中起點專科、專科起點本科等辦學層次,與廣東第二師範學院普通教育相對應的所有學科門類的專業均可招生;在辦學形式上,有函授、業餘等學歷教育。近年來,學院積極應對國家辦學形勢變革,把握國家政策,深挖傳統項目潛力,以市場為導向,進一步拓展成人繼續教育,全面推進人才培養模式與教學模式的改革。隨著市場對人才需求的不斷變化,我院將逐步形成門類齊全、形式更多、層次更高的全新成人繼續教育辦學體系,努力打造成人繼續教育“立交橋”。

2018年成人高等教育共有在校學員2萬餘人,在省內設有多個校外教學點,為廣東省社會發展和經濟建設培養了大批較高層次專業人才,得到了社會各界的關注和好評。熱忱歡迎有志學習、提高的在職教師、幹部、職員和社會青年報考。

二、報考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報考: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中等學校畢業的在職、從業人員和社會其他人員。

3.報考高中起點專科的考生應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報考專科起點本科(以下簡稱專升本)的考生必須是已取得經教育部審定核准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或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或專科以上畢業證書的人員;本省成人高校的應屆畢業生(指2019年春季入學報到時能取得專科畢業證書),可以報考。

4.身體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響所報專業的學習。

三、報名辦法

1.考生原則上在常住戶口或暫住證所在地市、縣(市、區)招生辦公室報名並參加考試。

2.考生報名時應按規定驗證高中或專科畢業證書、身份證以及照顧加分等有關證明材料,並提交身份證、高中或專科畢業證書、照顧加分等有關證明材料複印件。

報考專科的考生:

須交驗高中、中職、技工學校畢業證書。

報專升本的考生:報考專升本的考生還必須在網上輸入專科畢業證書編碼、畢業學校、畢業時間、畢業專業,並在報名系統“專科學歷驗證”模塊中自行進行專科學歷驗證,由系統反饋驗證結果。預報名時,驗證結果分“通過”和“不通過”兩種。“不通過”的考生,請儘早登錄廣東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網頁(網址:http://gradjob.com.cn/cms/index.html),進入“網上辦事”按照“學歷認證辦理指南”的指引,選擇廣東省教育廳學歷認證中心或服務代理點、或網上申請等認證受理渠道辦理學歷認證報告。

本省成人高校的應屆畢業生(指2019年春季入學報到時(3月前)能取得專科畢業證書的考生),報名時需交驗經廣東省招生委員會核准的高等學校新生錄取名冊複印件及學校出具的各學期各科成績(每科具體分數)合格的證明。參加自學考試各科考試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但未領取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畢業生必須交驗省自考辦出具的各科成績合格的證明。

3.考生報名時,必須用戶口簿或身份證上的現用姓名和身份證號,考試和錄取以此為依據,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報名的姓名和身份證號。

4.實行網上報名,並實行先預報名、現場確認報名制度。預報名時考生通過報名系統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瞭解報考須知、各成人招生學校招生計劃,自行錄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含姓名、身份證號、通訊地址、聯繫電話、選考科目、報考志願等),然後在省招生辦公室規定的正式報名時間內到市招生辦公室規定的報名點確認報名資格,電子攝像,並交納報名費。

考生電子檔案一經確認,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生應認真核對本人的報名表,並對其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因考生本人填報的信息錯誤以及填報志願不當原因而落選的,或因地址不詳使錄取通知書無法寄出的,其責任由考生本人負責。

5.考生憑假證或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證件報名的,何時發現,何時取消考生的錄取資格,由此產生的後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四、報名時間及聯繫方式

預報名時間:2018年9月1日—5日(以廣東省考試院公佈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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