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爲性格不合離婚的人,結婚前幹什麼去了呢?

婚姻有個數字魔咒,叫三年痛七年癢。好些離婚的夫妻就是跌倒在這兩個坎上了。舊社會沒有離婚,只有休妻,那時候的理由幾乎只有一條就是無出,也就是沒有孩子。新社會因為這個理由離婚的也大有人在,可是還有一種普遍拿來用的理由就是“性格不合”。自由戀愛的時代出現性格不合大可以在結婚前就分手,可是結婚以後才意識到性格不合的夫妻到底是發生了什麼呢?

1、 性格不合和性生活不合。

是不是常見這樣的情形,問離婚的男性朋友“為什麼離婚呢?”回答一般都是“性格不合”,而女性朋友呢?閨蜜之間的問話常常是這樣“離婚是因為性格不合?”“不是,性生活不合”。

在女性為主導的離婚事件中,性生活的不合佔了近一半的比例,而且多半發生在年輕女性和婚姻關係剛剛建立不久的夫妻身上。女性地位的提升和獨立能力的提高,讓女人在兩性關係中越來越主動,也越來越有發言權。只是為著前夫的自尊考慮,統一口徑“性格不合”。

因為性格不合離婚的人,結婚前幹什麼去了呢?

2、 婚後的利益牽扯。

婚前的小情侶處在熱戀期,能做的事情也就是約約會,逛逛街,見見家長,在這期間,並沒有什麼實質性的利益往來。可是結婚後就是另外一個樣子了,金錢的籌劃,人情的處理,慢慢出現的消費觀差異,自私利己的本質暴露,這些都是婚前沒有經歷過的。如果在這些矛盾中再牽扯進彼此父母的話,那真的就是除了離婚,別無選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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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相親的後遺症。

相親成為現在男女邁向婚姻的最簡便途徑了,這其中幸福的夫妻數不勝數,但不幸的夫妻也不在少數。很多年輕男女的相親就是彼此條件的比拼,工作、學歷、長相、家境,都成了最重要的考量因素,而性格、喜好、習慣這些真正與生活緊密相關的東西反而成了最不重要的部分。由於彼此都忙於工作,相處的時間十分有限,瞭解就更是淺嘗輒止。於是只能在父母覺得可以結婚的情況下,就草草的將自己這一生託付了出去。可是到頭來,吞下這苦果的也只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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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除了這些,還有一些其他的原因會出現性格不合,那婚前婚後的性格不合到底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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