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山东一男子高铁占座后被网友人肉曝光个人信息,这种做法合法吗?


你问我合不合法,我连车位都被抢了,你还和我谈合法,他都那么不要脸面,大家还给他脸干吗?


事情的大致经过是:一名女子买了一张靠着窗户的高铁坐票,但女子上车的时候。发现有一名男子坐在她的位置上。女子说,这是她的座位,男子不仅毫不理睬,女子无奈,只能站在旁边与男子理论,但男子不但不走,而且蛮不讲理道,谁规定要按座位号坐?还厚颜无耻说,给女子三个选择:要么你就站着,要么坐我的位置,要么去餐厅坐去。

最后乘警过来,他既然装起病来,笔者认为他是真的有病。


这个社会是有规则的,该男子就是破坏规则的无赖。这样的人就应该给网友们看看,记着他的脸,有机会也去占占他的位子,看看他会有啥心情。

其实我们生活中经常遇到那些不遵守规则的人,除了无奈可能剩下来的更多的是气愤。比如插队、闯红灯之类的。这些都属于个人素质问题,如果因为这样的事情,曝光太多这些人的个人信息,其实是真的犯法,但是不曝光又难解心头之恨。

我觉的我国的法律应该把这一类人纳入征信系统,用实际行动维护大家的利益。出现这些不文明不遵守规则的人,应该由法院曝光其信息,就如老赖一样限制他,希望大家支持。



光明观天下


开往北京南站的G331列车上,一名男子无票霸占靠窗座位,而且耍赖拒不让开,态度蛮横。然后有人将其丑行发到网上,有网友将其身份信息人肉出来并公开在网络上曝光。。

评价这件事得一码一码地捋清,否则就是一缸糨糊。

网友人肉这名蛮横男子,将其身份信息公开披露,涉嫌侵犯其隐私权,肯定是违法的,不值得提倡。这是一码。

问题是,这名男子无理霸占其他乘客的合法坐席,列车乘务员来也拒绝让出。那么,持票乘客的合法权利就这么被侵犯,难道就应该被侵犯么?

列车是公共场所,公共场所发生的侵权事件应该由执法部门执法人员来予以保障受侵害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如果执法人员能够有效保障受侵害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其他人通过人肉的方式来曝光侵害人隐私就不具有正当性。但是,如果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不能有效维护和保障受侵害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受侵害人以及其他人通过其他有效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就具有了正当性,这是另一码。

为什么其他人,而不仅仅是被侵害人,人肉侵害人也具有正当性?因为如果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不能保障和维护受侵害人的合法权益,那么事实上所有人的同一合法权益就暴露在随时可能被侵犯的风险中,任何人只要蛮不讲理,就能为所欲为。

把这两码事捋清楚了,就不难发现其中的冲突:具有正当性的事情并不合法,换言之,守法就不能有效维护和保障个人的合法权益,如果要有效维护和保障个人的合法权益就面临违法的境地。这是荒诞的,是极不合理的。

好了,那么从伦理上就必须在合法性与正当性之间确定优先级,到底是合法性优先于正当性,还是正当性优先于合法性?

从逻辑上,如果法律,包括立法、执法、司法,不能维护和保障个人的合法权益,那么这项法律就是不正当的。法律如果不正当,法律就不是维护人民权利而是戕害人民权利。所以,正当性应该优先于合法性。

网友人肉侵害人身份信息并公开曝光,既能给侵害者带来一定的惩戒,更能够有效警示其他效尤者,从而使每个人的合法权益都有了一定的保障,当然是具有正当性,值得鼓励。

一码不值得提倡,另一码又值得鼓励,这不是显见的矛盾吗?要解决这个矛盾就只能指望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能切实有效地维护和保障被侵害人的合法权益,列车上的乘警完全可以依据寻衅滋事罪相关法律对拒不让座的蛮横无理男子进行强制带离,并依法予以从告诫到行政拘留的处罚。

执法机构和人员管用了,网友人肉侵害人身份信息并曝光的行为就不具有正当性,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也同样应该依据侵犯他人隐私权相关法律对曝光和转发者予以依法惩戒。

和谐社会是靠严格执法换来的,这应该成为整个社会所有人的共识,包括立法者、执法者、司法者,也包括人民。只有这样,侵害人因忌惮法律而不敢恣肆妄为,被侵害人相信法律而从容,其他人也从法律的公正示范中无惧无畏,不必通过私力救济来满足安全需要。


唐映红


首先:鄙视这种人。

他是一个成年人,却不具备一个正常成年人该有的基本教养和素质,着实让人气愤。



其次:曝光身份是无奈之举。

不管是不是合法,网友曝光他的个人信息也是无奈之举,我个人觉得无论是否合法,但合理。

个人认为“人肉曝光”只是一个工具,就像枪一样,好人用它可以保护他人,坏人用它可以伤害他人。而这种情况的人肉曝光就是在做好事。

这个社会就是这样,对于一些文明意识达不到社会要求的人,就要通过法律来约束他。但法律又不可能覆盖所有的方方面面,对于像这样一些法律约束不到的又严重影响社会文明发展,不守规则造成恶劣影响的人,难道要任由他们继续嚣张跋扈,唯我独尊吗?无奈之下通过互联网让大家认识认识他,通过舆论给他一点惩罚不应该吗!



最后:应立法约束这种人。

这种没素质没教养的人被曝光已经不是个例,这样的人在社会上还有很多,随着信息的发达,今后还会不断被曝光。对于这种毫无素质,不懂道理,不讲规则的人还是要用法律强制约束,如果不制定一个约束这种人的强制规则出来,那么“曝光”也是唯一仅有的方法了。



以上仅代表个人看法。


射声校尉


曝光这个缺德的无赖可能是人心所向,但是通过人肉搜索曝光个人信息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可是事情为什么会发展到这一步呢?值得我们深思。

如果这位山东男子没有做出无赖的占座行径,那么也就不会引发后续的拍摄视频,更不会引来万能网友的人肉曝光。

如果当时乘务员和乘警及时处理了问题,让无赖男子当场受到制裁,及时维护了被占座女生的权益,那么该事件也许不会发酵到需要人肉搜索的地步。

如果能有类似的道德黑名单,用来制裁或者曝光那些无德者的恶劣行径,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那么网友们也不至于需要人肉搜索。

可惜没有如果,无赖男子成功地上了热搜,成为了千夫所指的目标,我想他耍无赖装傻充愣的时候一定没有想到。现在这个结果,其实是对他最大的惩罚。

可惜没有如果,高铁方面并没有保障女生的合法权益,也没能制止无赖男子的耍赖行为,或者说,高铁方面也欠女生一个道歉。

可惜没有如果,即便有老赖黑名单,“教科书式老赖”黄淑芬依然坚持不还钱,而她的女儿名下却多出了房产和车子。赵先生的人生已经被老赖毁了,可是他只能选择无奈的面对。面对老赖都没有有效的办法,更何况无赖呢?

当我们用正常手段面对一些不合理的现象束手无措时,民间就会诞生出不容忽视的力量来惩罚它们。

诚然,人肉搜索是不合法的,不值得提倡,但在某些地方却是倒逼合理办法出台的利器。

这就需要我们整个社会来反思了。


夜雨如书


LazyBears:人肉搜索当然是违法行为,而且可能是目前对人伤害最大的一种方式了吧!

如果对一些法律无法惩治的“恶人”采取这种手段可能让大家心里好受,但很多时候人肉搜索的程度过分,导致犯了一些小错的人直接失去了纠正错误的机会,影响自己的一生,这样的后果就太严重了!


有句话这样说:“当纳粹来抓共产党人时,我保持沉默,因为我不是共产党人;当他们来抓犹太人时,我保持沉默,因为我不是犹太人;当他们来抓贸易工会主义者时,我保持沉默,因为我不是贸易工会主义者;当他们来抓天主教徒时,我保持沉默,因为我是新教徒;当他们来抓我时,已无人替我说话了。


事实上我很想抵制大范围的人肉搜索,因为每个人都不是圣人,谁没有个遭人污蔑的时候?事实没澄清前就遭人肉,最终即使是误会,也会影响到你的生活!



1. 对于恶棍,第一选择是请求公力救济


什么叫公力救济?像高铁站位置被占座,而且声明后还遭骂的,找乘务员、车长或者乘警出面都可以,她们有文件规章制度,如果不处理被投诉,对他们的影响是很大的。


2. 公安干警,维护公民权益意识应当加强


什么叫应该加强维护公民权益意识?前几天微信爆火的一篇文章,揭露了广州珠江新城民警肆意查身份证、拘留公民的行为,而这一切的原因出发点是为了“好玩”!


还有遇上立案难、执法难的情景,这叫我们普通民众如何相信公安?这一点素质也应当加强!




3. 针对“刁民”影响到他人的权益,我们有时候没有其他手段


近些日子,还有所谓的小区里开启了几十家旅馆,物业无权干涉业主投诉无门的情形,都是某些人为了一己私利影响到他人的正当权益行为。


虽说在我国法律中对邻里关系也有规定,但绝大多数还是采取“自行协商”的解决方式,无疑加剧了成本。


在如今矛盾增多的前提下,法律也应该与时俱进,特别的针对此种“无赖”予以行政处罚甚至承担刑事责任!否则较轻的后果,让他们根本不在乎!


懒熊带你看热点,涨知识。保障自己的权益,看社会百态


LazyBears聊热点


作为社会的一份子,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严格地遵守身边的公序良俗。因为这并不是简单的“循规蹈矩”亦或是单纯地“默守陈规”,而是身为公民应尽的义务。

这位故意占座的山东男子或许在事发之时还颇为得意,自己成功占座别人却无可奈何。只可惜世事难料,就在一天之后他便遭遇了全国网友一边倒的声讨。

大家为何会对男子的行为感到气愤?其实原因很简单,因为他的行为不仅是自私自利的表现,更是对公共秩序的一种恶意挑衅。可以设想,如果每个人都学他一样不守规矩、不讲原则,那么大家身处这个社会必然会陷入混乱之中,而这绝非是众人所期待的结果。

事实上,我们大多数人都能够很好地遵守社会上的公序良俗,所以对男子这种“特立独行”的行为我们才无法容忍,并且感到气愤!

都说“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很明显这位山东男子如今已经成为了公众眼里的老鼠屎,因此网友们不仅从道德层面对他予以最为强烈地谴责,同时对他的个人信息进行了“人肉”。

对于男子进行谴责是理所应当的,但是“人肉”之举我个人其实并不赞同,因为此举有触犯法律之嫌。

我不知道大家是否还记得去年年底发生在四川成都的“柯基犬被摔”事件,当时狗主人吴某某与不少网友出于义愤人肉并且曝光了把狗摔死的何某某的个人信息,导致何某某的个人生活受到了严重干扰。

人肉他人并且曝光他人的个人信息事实上属于一种违法行为,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正因如此,“柯基犬被摔”事件中的狗主人吴某某等四人最后因为利用网络散布他人个人私密信息,被警方依法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从目前来看,基于男子故意占座行为所造成的客观影响,我认为铁路警方非常有必要介入处理。男子的行为从表面上看只是一种不文明的表现,但实际上他在故意占座后,在面对座位真正的主人、乘务员以及乘警的连番劝阻下依旧不予改正,这种行为已经扰乱了高铁上正常的公共秩序。如果警方不对其进行处罚,那么就等于默许了这种行为的合法性,如此是否就意味着大家以后也可以有样有学,买了站票的可以占座?买了坐票的可以占床?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去挑战社会公德的底限,如果有人这样做了那么就必须受到惩罚!当然,这种惩罚不应该是通过滥用暴力、滥用私刑的方式来进行。因为,我们毕竟身处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所以我们也选择相信法律,但是也请法律不要让我们失望!



通城丹妹


合法吗?当然不合法。但是我们还能做什么呢?

昨日,高铁座霸男子火爆网络,人引发人们的大量讨论。部分网友甚至将该男子的所有信息扒光了,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以及工作情况,让广大网友大呼过瘾!

但是,这种曝光人们信息的行为合法吗?

当然不合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可知,利用网络信息获取并传播他人个人信息的,构成侵权,权利人可以向侵权人主张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通过网络途径或其他途径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的,构成刑法意义上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构成严重后果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面对座霸,我们又能怎么样呢?面对王女士和乘警的劝说,他都岿然不动;面对全车厢那么多人的指责,他也都丝毫不受影响。先侵害他人权益的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那就应该放纵他这么继续下去吗?

网友们的做法更多的只是一种面对法律无力惩处时的宣泄而已,毕竟除此之外,我们什么都做不了!


罗召均律师


毋庸置疑这种做法不合理也不合法,但是通过以往曝光的事件来看,为何民众会选择曝光的方式来进行“舆论惩处”?以该案为例,我认为一方面因为对于涉事男子这种“劝导”方式过于温和,未能及时惩处,另一方面男子的行为和态度过于无赖,引发民愤。倘若能够对该男子予以一定的惩处,想必也就不会出现人肉曝光的问题存在。

人肉的行为不合理也不合法

首先《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同时《两高解释》第三条规定:向特定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本条明确将“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的情形,也就是“人肉搜索”泄露他人信息纳入了刑法适应范畴。

由此可见本案当中男子的行为虽然可憎,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其合法的个人隐私权利就可以随意侵害。

为何人肉曝光的事件逐渐增多?

个人认为,人肉事件之所以增多的原因是:案件当事人的行为引发民愤,但是对于其所受到的惩处,并不符合民意心目中的正义,所以容易诱发此种人肉曝光进行的“舆论惩处”!回到本案当中来,为何男子第一时间个人信息即被曝光?

我想根本原因是因为男子面对乘警、列车长的劝导始终无动于衷,同时对于自己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始终冷漠对待,毫无悔过之心,最终该事件当中被占座女子直到下车也未能坐上自己的座位,而男子也并未受到相应的惩处所致。

通过案发的视频来看,确实该名男子的行为极易诱发民愤,在法律尚未对其进行惩处之前,民意就已经开始实施了自己的“审判”!

但是客观的说,我个人不建议、不鼓励此种人肉曝光方式的“舆论审判”,因为对于男子的行为虽然不合法,但是你我并不是审判者,也不是执法机关无权以人肉曝光的方式来对男子进行惩处!此种曝光无异于“以暴制暴”虽然对于当事人的压力立竿见影,但是终究还是没有逃离以侵害男子隐私的方式来对男子进行惩处的本质。

所以对于该案当中的男子,虽然行为可憎,我们可以从自己的角度进行批判,但是不应当将其个人隐私予以曝光,毕竟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同时通过该事件,也警示我们自己在日常生活中,应当尊重社会公共秩序并遵守,否则万一成为网红,想必也是压力重重。


麋鹿说法


高铁,欠姑娘一句对不起今日媒体都在转发这个座霸无耻又无赖的丑脸,此人占用别人位置,竟然振振有词,时而装病,时而面带笑容对美女言语搭讪,或许用此来和美女套近乎吧,看到此嘴脸,让我着实恶心了一把,一个大老爷们,半躺姿态来对着别人问话,连最起码的做人都不会了,所以,也懒得管他了,因为这种人,最后的结局都不会活过三集,但是,我们在讨论这个无赖的同时,更为服务工作人员感到悲哀,姑娘买了高铁的票,就是消费者,但消费者在高铁消费,却连最起码的保障都没有,列车长,乘警明显都是抱着大事化小的态度,另外也看到姑娘好说话,不然换个人,人家非要坐自己位置上,列车长和乘警该咋办,作为工作人员,不论身在何地,应该先摆正位置,坚持正义,可惜这一点列车上工作人员没做到,看到无赖,他们只是用另一种纵容无赖的方法解决,就是让弱势群体为无赖让路,虽然帮姑娘换到商务舱,可最后丢失的正义,还有这群工作人员的不作为,为此,高铁应该给大家一个交代,欠姑娘一个道歉


晓文游世界


这两天,山东的这位男子算是出名了,而且是恶名,自己的家庭住址、手机号、工作单位等等个人隐私全都被网友给人肉出来,看来网络的力量真是强大,也难怪网友的做法偏激,实在是该男子的行为简直与恶霸不无两样!

我们坐高铁时,经常会遇到调座位的情况,但只要你合情合理,好好与人沟通,我相信这都不是多大的事!

可恨的是,该男子占了别人的座位,还理直气壮拒不让座,感觉别人欠他似的,而且,列车乘务长来了都说不通,还谎称自己有病,这摆明了是耍无赖,说严重点,这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是可以拘留的!

这样的人就要曝光他、声讨他,不然全社会都像他这样还不乱套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