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版「藥神」再次上演,這次的主人公被刑拘了

隨著互聯網行業的進一步發展,國際貿易和國際跨境電子商務迅猛發展,催生了一個新的行業海外代購。你可能讓人代購過化妝品、奶粉、包包和電子產品,而《我不是藥神》的爆發讓我們看到了原來藥品也是可以代購的。

但代購有風險,特別是代購藥品,不小心就可能惹上牢獄之災。雖然影片中的程勇與現實中陸勇一樣幸運最後都免受了刑法的處罰。但並不是每個人都如此幸運。

7月25日,罹患肝癌的翟一平因涉嫌銷售假藥被上海警方刑拘。他從國外代購國內沒有的抗癌藥PD1回國,在原售價基礎上加5%賣給了病友,病友通過注射治療後發現的確非常有效。上月底,他因涉嫌銷售假藥罪被刑拘,截至8月9日,來自廣東、福建、海南、江西等地的病友自發寫了163封求情信,希望翟一平能早日出來。

現實版“藥神”再次上演,這次的主人公被刑拘了

所謂的“假藥”為何能夠受到肝癌患者的追捧?

中國肝癌患者基數大,但國內治療肝癌的藥物受限,且肝癌患者死亡率高。根據國家癌症中心2018年2月發佈的最新數據顯示惡性腫瘤死亡率,肺癌高居榜首,肝癌屈居第二。

據瞭解中國每年原發性肝癌新發病例為46.6萬,而全球的新發病例為85.5萬。且每年約有42.2萬原發性肝癌患者死亡。由於缺乏有效的藥物治療我國肝癌患者5年生存率僅為12.5%,而這一數據在韓國為27.2%,在日本為30.1%。

生存是人的本能,死亡面前求生是人的本能。肝癌如此高的死亡率,而國內當時又無有效的阻斷療法,導致肝癌患者願意鋌而走險,尋找新的治療藥物。

許多肝癌患者並不知道國外已通過臨床試驗且在國外獲批的肝癌“救命藥”,在中國未經批准、進口就是假藥。

根據中國《藥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條規定,依照本法必須批准而未經批准生產、進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須檢驗而未經檢驗即銷售的視為假藥。

也就是說,任何未經國家批准的藥,都會被當作假藥。PD-1抑制劑直至今年6月15日才被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批准上市。而在此之前的買賣銷售該藥都被認為是銷售“假藥”。因而大多數患者並不知道自己購買的藥是“假藥”。

現實版“藥神”再次上演,這次的主人公被刑拘了

國外已經過臨床檢驗,且多國已經批准的抗癌藥,引入中國為何如此困難?

常言道時間就是金錢,時間就是生命。這些話用在癌症患者身上再合適不過。癌症的早發現,早治療可大大提高癌症患者的生存率。事件中多數人,因國內無有效治療藥物,不得已讓人代購PD-1。而當時PD1抗體已在美國、日本上市,只是中國還沒有。早在2017年,歐洲腫瘤內科學會和美國臨床腫瘤學會公佈的臨床數據顯示,E7080聯合PD-1治療疾病控制率逼近100%。

那為何中國遲遲為準許入市呢?2017年前進口藥物成功進入中國市場一般需經過四個階段:在原產國做臨床測試--在原產國上市--在中國做臨床測試--成功在中國上市。這一過程需要三到五年,美國約需303天,歐洲需1年。 而事實上也只有經過臨床檢驗的藥物,才能真正有益患者,但對患者來說漫長的等待,付出生命的代價。

最後,代購未經批准的藥物我們絕不推薦,但死亡面前求生是人的本能。對肝癌患者來說可能比起那些“假”的真藥來說,真的假藥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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