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救火犧牲英烈的嫌疑人已抓!刑拘!

侮辱救火牺牲英烈的嫌疑人已抓!刑拘!

2019年3月30日18時許,四川省涼山州木裡縣雅礱江鎮立爾村發生森林火災,著火點在海拔3800餘米左右,27名消防隊員和3名地方幹部群眾在救災中犧牲。他們中間,3位70後(地方幹部群眾)、1位80後、24位90後,以及2位00後,最小者僅19歲,讓人痛心。

近日,應急管理部、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在撲救四川涼山木裡森林火災中英勇犧牲的30名同志為烈士。

當我們在為英雄離去而感到悲痛萬分,有人卻在惡意詆譭……

廣州番禺警方今天(4月5日)通報:4月4日,網民“山路18彎套路……”在微信群、新浪微博連續發帖,公然詆譭、侮辱在四川木裡縣大火中壯烈犧牲的消防戰士,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引發網民的強烈憤慨。當日,番禺警方接群眾報警後,將該網民趙某(男,38歲,廣東人)抓獲。目前,嫌疑人趙某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侮辱救火牺牲英烈的嫌疑人已抓!刑拘!

警方提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規定:

第三條 英雄烈士事蹟和精神是中華民族的共同歷史記憶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體現。

國家保護英雄烈士,對英雄烈士予以褒揚、紀念,加強對英雄烈士事蹟和精神的宣傳、教育,維護英雄烈士尊嚴和合法權益。

全社會都應當崇尚、學習、捍衛英雄烈士。

第二十六條 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英雄烈士不容褻瀆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

詆譭英烈者,任其遠必抓

侮辱英雄者,嚴懲不貸!

侮辱救火牺牲英烈的嫌疑人已抓!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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