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紀念公會堂(34)

長春紀念公會堂(34)

長春紀念公會堂,位於新京吉野町3丁目7番地(今長春市寬城區長江路與東三條街交匯處西北角,長江路581號),是為了紀念日本大正天皇執政十週年而修建。1917年12月開始設計,1921年5月始建,1922年竣工,耗資15.5萬日元。建築為鋼筋混凝土結構,地上二層,地下一層,四坡屋頂,入口處有環形車道。建築立面中間有二層高的六根圓柱,屋頂有裝飾性的老虎窗。該建築還曾作為長春商品陳列所、長春駐剳聯隊本部、長春警備司令部、新京商工會議所使用。

長春紀念公會堂(34)

長春紀念公會堂(34)

長春紀念公會堂(34)

1939年8月20日凌晨,紀念公會堂被大夥焚燬。新京市公署囑託日本著名的設計師中山克己重新設計。建築於1939年9月開始施工,1940年6月竣工,另一側的講堂(今長春人民藝術劇場)於1941年竣工。整個工程耗資1169144.88元,其中建築費985343.62元、備品及舞臺設備127211.76元、造園費23387.26元、土地收買費13000元、工程雜費16594.78元、臨時設施費3367.46元。總建築面積5185.95平方米,其中公會堂建築面積為1390.65平方米,食堂及講堂部分建築面積3795.30平方米。講堂觀眾座席數約1200個,其舞臺中間設有旋轉式檯面,靠人力進行轉動。新設計的紀念公會堂的講堂部分已具備比較先進的舞臺演出及電影放映等觀演功能,舞臺部分及耳光照明等設施設備都很完善,只是入口門廳及觀眾休息廳及垂直交通空間比較小。

長春紀念公會堂(34)

長春紀念公會堂(34)

長春紀念公會堂(34)

長春商品陳列所時期的館舍及內部展品

1945年8月日本投降後,國民政府將其改為“中山紀念堂”。1946年1月,宋美齡在蔣經國的陪同下,來到長春慰問蘇聯紅軍,就是在這座紀念堂內進行了慰問演講。1948年10月長春解放後,長春市文藝工作團進駐,並更名為東北電影院。1953年10月改建為長春市話劇團。1961年12月25日改建為長春話劇院。2008年政府對建築進行了保護性整修。

長春紀念公會堂(34)

1931年“九一八”事變時,駐長日本人也積極響應關東軍的侵略政策,迅速成立長春義勇隊,總部設在長春御大典紀念館,配合關東軍維持治安。

長春紀念公會堂(34)

1931年,長春紀念館內的日軍。

長春紀念公會堂(34)

1931年“九一八”事變時,日軍的警備司令部也曾設在這裡。

長春紀念公會堂(34)

長春紀念公會堂(34)

長春紀念公會堂(34)

長春紀念公會堂(34)

長春紀念公會堂(34)

長春紀念公會堂(34)

長春紀念公會堂(34)

長春紀念公會堂(34)

長春紀念公會堂(34)

長春紀念公會堂(34)

長春紀念公會堂(34)

長春紀念公會堂(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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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紀念公會堂(34)

長春紀念公會堂(34)

長春紀念公會堂(34)

長春紀念公會堂(34)

長春紀念公會堂(34)

長春紀念公會堂(34)

上世紀七八十年代,長春紀念公會堂側面講堂舊址。

長春紀念公會堂(34)

解放後的長春紀念公會堂舊址

長春紀念公會堂(34)

1982年,長春紀念公會堂舊址。

長春紀念公會堂(34)

上世紀90年代,長春紀念公會堂舊址。

長春紀念公會堂(34)

本世紀初修復前的長春紀念公會堂舊址

長春紀念公會堂(34)

2013年6月,修復後的長春紀念公會堂舊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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