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評」地方政府部門非法侵占百畝草原,須依法調查嚴肅處理

非法侵佔百畝草原,務必嚴肅處理

「時評」地方政府部門非法侵佔百畝草原,須依法調查嚴肅處理

圖為草原上建造的殯儀館 來源:微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

「時評」地方政府部門非法侵佔百畝草原,須依法調查嚴肅處理

圖為草原上建造的殯儀館和停車場 來源:微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

8月20日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在內蒙古呼倫貝爾大草原上,新巴爾虎左旗民政局和住建局被指在沒有相關手續的情況下非法侵佔草原,建起了殯儀館和垃圾場。

媒體報道非法侵佔草原的問題主要存在兩方面,一個是建殯儀館,一個是建垃圾場。說說建殯儀館違法情況:2017年12月,景建華將新巴爾虎左旗政府告上法庭後得知,國土部門只給民政局批覆了5000平方米(建殯儀館),不到10畝地,且為為期1年的臨時用地,但呼倫貝爾市中級法院委託的測繪機構勘測後明確,殯儀館佔地47畝,停車場64畝,再加上修建的道路,共120畝。

景建華感到痛心,所佔草原上世紀90年代沙化嚴重,他的父親在1999年與旗政府簽訂公益性沙地治理承包合同。但沒想到,經過多年治理有效遏制了流沙蔓延,卻又遭非法侵佔,又出現明沙。批准不到10畝的臨建,卻搞成上百畝的長期建築,一邊是艱苦的治沙,一邊卻是違法破壞,治沙成果前功盡棄,怎能不叫人痛心。

與痛心相比,非法侵佔草原違法問題不少。

▲一者,違反草原法等管理法規,大規模超佔草地建殯儀館。“(內蒙古)自治區沒有批覆新巴爾虎左旗建設殯儀館”,原因是該旗僅4.3萬人,因為人口少,自治區要求和另一個旗合建殯儀館。沒有多少人口,為什麼要建上百畝的殯儀館?

▲二者,依照環境保護法,大規模建設應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環境影響評價法第25條規定得很明確,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經法律規定的審批部門審查或者審查後未予批准的,該項目審批部門不得批准其建設,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那麼,佔地百畝建設進行環評了嗎?

據統計,我國共有草原約4億公頃,佔國土面積41.7%,作為我國面積最大的陸地生態系統,其生態屏障地位十分重要,但人為破壞現象時有發生。

2012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出臺《關於審理破壞草原資源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旨在加大草原生態保護力度。該解釋第1條規定,違反草原法等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草原,改變被佔用草原用途,數量較大,造成草原大量毀壞的,依照刑法第342條的規定,以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定罪處罰。

解釋對“數量較大”界定為20畝以上,批准佔地不到10畝建成佔地上百畝,遠遠超出法律規定,這是否涉嫌構成犯罪。

各級政府行政部門本應依法行政,帶頭遵守法律,充當守法榜樣,但當地民政局非法侵佔草原,起到的是違法示範作用,造成不良影響。草原荒沙治理需要幾年幾十年的時間,甚至需要一代人幾代人的努力,而毀壞卻輕而易舉。在中央反覆強調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的當下,出現政府部門非法侵佔草地,造成生態環境破壞的問題實屬不該,當地應當進行調查處理,依法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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