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一男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被拘留后当场还钱

来凤一男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被拘留后当场还钱

近日,来凤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案件,之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罗某在面对法院的强制拘留时终于服软,偿还了全部执行款。

来凤一男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被拘留后当场还钱

2013年10月,罗某承包了一建筑工程,因施工需要施工电梯,遂向申请人田某租赁升降机一台,并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每月租金11000元。合同签订后,田某将升降机交付罗某使用,至双方解除合同时,罗某支付田某租金9万元,尚欠11万元。罗某向田某出具了一张内容为“今欠到施工电梯租金11万元整,在2015年7月15日之前付清”的欠条。之后,经多次催要无果,田某将罗某告上法庭。来凤县法院审理后认定欠款属实,依法支持了田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罗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在法律震慑之下,罗某主动与田某协商约定分期还款,即2017年偿还5万,2018年6月前偿还6万。但罗某在支付5万元后,出尔反尔,没有按照约定在2018年6月前偿还剩余欠款。

来凤一男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被拘留后当场还钱

因罗某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田某遂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受案后,执行法官立即开展执行工作。经调查,罗某表面上看是典型的名下无存款、无房产、无车辆的 “三无”人士,但实际上他还是咸丰某酒店的股东。执行法官反复告知罗某失信的严重后果,并提醒其依法履行还款义务,但罗某仍置若罔闻,来凤县法院遂决定对罗某司法拘留十五日以示惩戒。

面对不履行还款义务就要被拘留的后果,被送上警车的罗某立刻电话联系家人帮忙凑钱,凑齐6万元后当场把欠款还上。至此,这起执行案件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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