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說書畫文化圈的恩恩怨怨

範曾這個名字在藝術圈算是響噹噹的,尤其是在2011年與大連萬達收藏負責人郭慶祥那場官司之後,范增的大名更是無人不知。范增一直以作品價格驚人聞名畫壇,不過最讓眾人津津樂道的還是他曾經或譏諷或痛罵過沈從文、黃永玉、李苦禪等多位藝術大師,以及他備受爭議的“人際關係”。這其中到底原委如何,讓我們用單純的心態,來細數那些曾經。

沈從文遭“恩將仇報”

戲說書畫文化圈的恩恩怨怨

那個年代,一個人給另一個人寫大字報稀鬆平常,哪怕是家人、朋友、師生之間。但時過境遷後,到了“清算”的時候,曾經受過沈從文恩惠的範曾自然而然地被扣上了“恩將仇報”的小人帽子。他倆之間的恩怨糾葛被不斷演繹,成為忘恩負義的經典範本。

無論何種政治運動,沈從文肯定不是那個上躥下跳、狠揭猛批其他知識分子最活躍的一個人。在經歷了多次大批判的風吹雨打之後,他早就變得謹小慎微、噤若寒蟬,時時處於自我反省自我約束的狀態中。他寫信給大哥:“我們不會是右派,可是做人、對事、行為、看法,都還得改的好一些,才不至於出毛病。”但在有些人眼裡,他並非潔白如玉、毫無瑕疵—蕭乾說沈從文在反右運動中揭發過他;範曾借他人之口說沈從文“對艾青先生批判且用詞甚烈”(範曾《憂思難忘說沈老》)。

範曾此說似乎沒有旁證,但他在“文革”中對沈從文的揭批卻有公論,他自己也坦然承認過:沈從文“作為‘反動權威’被揪出之後,我也曾給他寫過大字報”(範曾《範曾自述》)。那個年代,一個人給另一個人寫大字報稀鬆平常,哪怕是家人、朋友、師生之間。但時過境遷後,到了“清算”的時候,曾經受過沈從文恩惠的範曾自然而然地被扣上了“恩將仇報”的小人帽子。他倆之間的恩怨糾葛被不斷演繹,成為忘恩負義的經典範本。

戲說書畫文化圈的恩恩怨怨

流傳甚廣的說法是:範曾是揭發沈從文最多的一個人;他的揭批沈從文的大字報,最惡毒的幾句話是“(沈從文)頭上長膿包,爛透了。寫黃色小說,開黃色舞會”;沈從文以八個字作為大字報的觀後感,“十分痛苦,巨大震動”;範曾1962年得以調進歷史博物館,參與沈從文編著的《中國古代服飾研究》的插圖工作,得益於沈從文的幫助;為工作事,範曾“天天給沈從文寫信”,甚至有一次“夢見沈先生生病,連夜從天津趕來”;範曾畫了一個屈原像,沈從文“善意地指出一些服飾上的錯誤”,範曾“指著沈先生說,‘你那套過時了,收起你那套。我這是中央批准的,你靠邊吧’。”沈從文因此“氣得眼睛紅紅的”,並說“一輩子沒講過別人的壞話,我今天不講,會憋死的”(陳徒手《午門城下的沈從文》)。

範曾沒有否認他為工作事給沈從文寫過一封信,也承認他自中央美院畢業後能夠進入歷史博物館工作沈從文出力最多,他還直言為曾給沈從文寫過一張大字報而“懊悔”。他不能認同的是“天天寫信”“從天津趕來”、“揭發最多”的指責,也不承認他揭發過沈從文容納丁玲、蕭乾、黃苗子在家跳黃色舞:“丁玲與沈從文交惡,這是沈先生親自告訴過我們的,她怎麼又會去和沈從文跳黃色舞?蕭乾與沈從文相識,我根本不知道。”至於“畫屈原像”的事,範曾的辯解是:“他們(指的是《午門城下的沈從文》作者陳徒手,以及為他提供此資料的黃能馥、陳娟娟夫婦—引者注)不太清楚我和沈從文的實際地位,當時雖都是受欺侮、被損傷者,但憑著我們兩人的學養是不太容易演出魯迅小說中的小D和阿Q動手的情景的。”(範曾《憂思難忘說沈老》)

有人以“歷史博物館舊同事”的身份否認範曾寫過“沈從文頭上長膿包⋯⋯”那篇大字報,更斷言,範曾給沈從文寫大字報,只有一張,因此“不是‘最多’,而是‘最少’,並且不是‘揭發’,只是‘表態’”;至於“天天寫信”“天津趕來”等,乃子虛烏有,而“畫屈原事”更是“偽紀實”。相反,“範曾是很關心沈從文的,他把他看作工作上最有力量的支持者,學業上最可效法的好榜樣。他對他的情感是真摯的,也是怛惻的。”(範世民《我知道的範曾和沈從文》)

胡適說過一句話,“實在是一個很服從的女孩子,他百依百順地由我們替他塗抹起來,裝扮起來”,後人以訛傳訛、人云亦云地將它演變成更通俗的“歷史是個任人打扮的小姑娘”。不管胡適的真實意思如何,不論演繹是否符合胡適的真實意思,歷史總是無辜地被人按照各自的需要“塗抹”和“裝扮”。對於範曾的指控是一種“塗抹”,而為他辯解何嘗不是一種“裝扮”?

戲說書畫文化圈的恩恩怨怨

1969年12月,沈從文下放湖北咸寧“五七幹校”, 先期下放的張兆和,趕到沈從文借宿的452高地看望。

不用說,為範曾辯解的,有範曾自述作為依據;站在沈從文一邊底氣十足地指責批判範曾的,除了“知情者說”以外,沈從文的文字—寫於1966年7月的《一張大字報稿》、寫於1969年11月的《致張兆和信》、寫於1975年2月的《致一畫家信》、寫於1977年4月的《致汪曾祺信》—是被作為特別重要證據來使用的。

範曾“揭發最多”“約丁玲等在家中聚會”的說法顯然來源於《一張大字報稿》:“揭發我最多的是範曾”,“說是丁玲、蕭乾、黃苗子等,是我家中經常座上客,來即奏爵士音樂,儼然是一個小型裴多菲俱樂部”。不僅如此,沈從文更將“揭發最多”具體化到了“幾百條”:“十大罪狀已夠致人於死地,範曾一下子竟寫了幾百條。”

對於“幾百條”的指控,範曾的辯解是:以五百條算,“說清楚一條罪狀以五十字計,已是春秋左傳筆法,那是至少幾萬言的大塊文章,傾歷史博物館走廊、過道、院中的所有牆面亦無法容納如此宏偉的大字報。”(範曾《憂思難忘說沈老》)顯然那時,範曾沒有看到過沈從文1969年11月寫給張兆和的信。在這封信裡,所謂“幾百條”是“二百幾十條”,分佈在“十二大張紙”(意即“十二張大字報”)中。這二百幾十條的“罪狀”,“無中生有”、“無一條成立”,但在當時“都能致人死地”。

在沈從文於《致一畫家信》的描述中,他是就範曾所繪商鞅像(而不是屈原像)引致範曾不悅的。他認為商鞅不應該佩刀而應該佩劍。一定是因為不滿範曾“不虛心”的態度,他舊事重提:“文化大革命時,由於你只圖自保,不負責任的胡說,損害我一家人到什麼程度。”他沒有直言範曾是否說過“你過時了……”的話,他只說:“照你昨天意思,以為我‘垮了’,在館中已無任何說話權。”而當時更具體的情景出現在兩年後他寫給汪曾祺的一封信裡:

“有一回,畫法家商鞅的形象,竟帶一把亮亮的刀,別在腰帶間上殿議事。善意告他‘不成,秦代不會有這種刀,更不會用這種裝扮上朝議政事’。這位大畫家真是‘惱羞成怒’,竟指著我額部說:‘你過了時,早沒有發言權了,這事我負責!’”

戲說書畫文化圈的恩恩怨怨

-1979年,沈從文在北京-

在範曾的筆下,儘管不適時機地出現過“沈從文對艾青先生批判且用詞甚烈”這樣仍然帶有“揭發”意味的語句,也有巧妙地藉助陳述事實,卻透露出沈從文得以在歷史博物館當上研究員,且連任政協委員,都與鄭振鐸提攜有關的聰明,但沈從文的形象大多高大正面:“充滿著對事業的執著追求”,“異常勤奮,臉上永遠掛著誠懇的微笑”,“不計個人與郭(沫若)老的宿怨”,他的小說“峨然自在,將會千秋留芳”。他更說:“我在沈先生身上所學到的東西,是遠遠超出知識的範疇的。”(範曾《憂思難忘說沈老》)

在沈從文的筆下,範曾“小人”形象則十分清晰:“損人利己”(沈從文《一張大字報稿》)“為人陰險”(沈從文《致張兆和信》)“不懂得什麼叫‘集體’”“業務上常識不夠認真學”“善忘,容易自滿”“太只知有己,驕傲到了驚人地步”(沈從文《致一畫家信》);沈從文認為範曾到博物館十年,“還學不到百分之一,離及格還早”;沈從文對範曾“大畫家”的名頭和“名人”身份很不屑,認為範曾只是“在一種‘巧著’中成了‘名人’”,不過是一“中山狼”(沈從文《致汪曾祺信》)。兩封“信”,沈從文兩次提及自己早年為範曾的工作出力的事,明確說範曾是經他“負責介紹推薦”才進入博物館的。這麼強調的目的很明顯是想說明他有恩於範曾,而範曾卻忘恩負義。

顯然不能僅就兩人的文字簡單地理解為一個大度平和,一個小氣激憤,無論是看似謙和,還是貌似計較,都與他們落筆時的年代、環境、心態、目的相匹配。時過境遷,如果又旗幟鮮明地站在沈從文的角度,將範曾所言認定為“虛偽”是自然的。儘管範曾公開為當時的“揭發”行為懺悔,但他還是沒有忍住在懺悔之餘加以辯解:“中國知識分子曾經普遍受到‘左’的路線的衝擊,其間發生的一切,原因非止一端,然而大家同樣概莫能外地在層出不窮的運動中顛簸,必須要你表態、排隊、堅定立場、表示忠誠等。”他在承認自己是其中一員時,也將沈從文列為其中:“這其中包括我,也包括沈從文先生。”(範曾《我與沈從文的恩恩怨怨》)

戲說書畫文化圈的恩恩怨怨

-晚年的沈從文與夫人張兆和一起翻閱資料-

如果把範曾寫沈從文的大字報認定是一種“排隊”的話,那麼,沈從文就範曾的大字報而寫“一張大字報稿”則是一種“表態”—自辯中所表現出來的對於群眾批評的牴觸和不接受。該文,他針對的固然以範曾為主,也旁及了其他人:“諸同志好意來幫助我思想改造……寫了幾十張大字報,列舉了幾百條嚴重錯誤”“說得對的……有不對的……”“對館中的事情,領導上面的矛盾問題,我歷來是不大明白的”。

顯然,範曾的“排隊”與沈從文的“表態”性質不盡相同。在當時的情勢下,前者是順勢而為,後者則是逆勢而動。既然如此,沈從文沒有讓自己在一時激憤之下所寫的大字報稿公之於眾乃明智之舉。他既有熱血男兒在受到侮辱和損害時的反擊衝動,也有一般知識分子所具有的過慮和謹慎,更有政治語境下的自覺適應。面臨各種政治運動,他向來以沉默應對,以大字報對付大字報的以牙還牙方式,不是他熱衷和擅長的。更何況,他未必不清楚“反擊”意味著什麼,將會給他帶來什麼。

不單是《一張大字報稿》,沈從文生前未曾公開過(它最早公開是在1992年,被嶽麓書社編入《沈從文別集·顧問官》),《致一畫家信》也似乎只是一封未曾付郵的信(《沈從文全集》二十四卷編選時的註解是“據廢郵殘稿編入”)。它們的最終公開,既讓後人瞭解了沈從文與範曾的恩怨糾葛始末,也在一定程度上展示了人性的複雜和多面性。

這複雜和多面性包含了被政治利益綁架之後的師生反目為仇、範曾不顧師恩的揭發和批判、沈從文總是強調自己有恩於他人的計較而不夠大度。從積極的方面說,這些文字固然承擔起了還原歷史真相的責任,但反過來說,又不乏“揭露”“清算”“報復”的意味。歷史經驗證明,災難過後,人們往往缺少自我反省,也把“反思”片面地歸於披露人性的惡。單純地糾纏“過去的事情”,哪怕它真實存在,也不足以對未來避免此類事情的發生起到警示作用。

對貼沈從文大字報的事,範曾也給出了這麼一段:“不過我一生對不起他(指沈從文)的地方便是在‘文化大革命’中,他作為‘反動權威’被揪出之後,我也曾給他寫過大字報。其時我也被揪出是‘現行反革命’,寫大字報雖事出無奈,但今天每興思及此,總是一陣陣內愧。”正因為這個“內愧”,範曾獲得了許多心地善良的文化人的寬恕,想必範曾自己也因此得到了自我的釋懷。

文化評論家葉匡政說,個人的行為,總是與他所處的時代有相似之處。而歷史事實,更多的指當事人的心理事實。也就是同樣在貼大字報列罪狀這件事上,被貼大字報被列罪狀的沈從文和貼大字報列罪狀的範曾之間出現了極大的數字上的差異,以致我們不禁疑惑,究竟誰說的才是事實?

現在,沈從文已經作古,範曾作為活著的當事人,他所提供的歷史事實其實就是他心理事實的文字反映,“事實”成了一個敏感詞彙讓後人在截然不同的“沈範”衝突中難辨真偽。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