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销驾照的“失格”人员你的名字叫:不能上路!

近年来,沈阳交警持续开展对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一些驾驶人驾驶证因此被吊销、暂扣,其中部分失去驾驶资格人员(“失格”人员)心存侥幸、知法犯法,继续驾车上路行驶。

吊销驾照的“失格”人员你的名字叫:不能上路!

8月28日,沈阳公安交警公布,从2017年11月份开始组织开展了代号为“利剑”的整治行动,重点查处“失格”人员违法驾车行为,截至目前,共查处“失格”人员违法驾车行为307件。

何为“失格”人员,都有哪些类型?

所谓“失格”人员是指曾经取得过驾驶资格,但因交通违法、交通肇事等法定事由,驾驶证被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暂扣或吊销的驾驶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计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失格”人员的主要类型有四类:

(一)因饮酒驾驶、驾驶证记满12分等驾驶证被暂扣或扣留的;(二)因醉酒驾驶、二次饮酒驾驶、饮酒(醉酒)驾驶营运车辆、机动车超速百分之五十以上、驾驶拼装报废机动车、交通肇事构成犯罪以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驾驶证被吊销的;(三)驾驶证因超期未审验、未换证等原因被停止使用或注销的;(四)驾驶人因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被车辆管理所注销其驾驶证的。

“失格”人员违法驾车都有哪些危害?

“失格”人员驾车上路行驶是具有潜在社会危害性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失格”人员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理赔范围以外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

交警精准查处打击“失格”人员

警方通过日常对“失格”人员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全方位研判,对违法嫌疑车辆开展缉查布控。成功查处嫌疑车辆后,及时搜集嫌疑车辆行驶轨迹、驾驶人违法原因、违法心态等信息,验证研判成效、总结查处经验、深挖违法诱因,进一步提高违法查处精度和效能。交警部门在总结前期整治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将“驾驶假、套牌车辆”、“驾驶拼装报废车辆”、“驾驶非法改装、改型车辆”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纳入精准查处整治工作范畴,实现“以整治促安全”的工作目标。

查处“失格”人员上路行驶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 “失格”人员李某,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和平二大队查获,被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500元。

指挥中心情报部门研判发现,李某不但没有吸取教训,反而非法继续驾驶机动车,并于2018年1月26日因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再次被和平二大队民警抓获。于是,情报部门将上述信息推送至蓝盾骑警大队,大队经过再次研判,拟定详细的布控方案,开展缉查工作。2018年3月20日,缉查小组将正在路面驾车行驶的李某查获,算上这次被蓝盾骑警大队抓获,李某已经是“三进宫”,李某因其肆意妄为、屡教不改的行为,受到了应有的惩处。

案例二:2017年11月29日15时30分许,蓝盾骑警大队根据情报部门推送信息,在和平区南八马路海口街将“失格”驾驶人叶某驾驶车辆查获。

经审查,叶某驾驶的车辆有近30条电子警察违法,车辆逾期未检验,且保险过期,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叶某也因此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罚。2018年3月份,情报部门研判发现,叶某明知自己驾驶证已被暂扣的情况下再次驾车上路,于是通过指挥中心开展缉查布控。4月1日16时50分许,蓝盾骑警大队缉查小组于铁西区沈辽路凌空一街将“失格”驾驶人叶某查获,叶某因此被处以15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15日。

(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 杨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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