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違者依法罰款200元,記3分。請各駕駛人自覺遵守,共同維護良好的交通秩序。
下面給大家介紹一下行駛到斑馬線前如何禮讓行人。
注:在燈控路口,根據交通安全法規定,在不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時,車輛可以右轉。當人行橫道信號燈變為綠燈時,A、B車道右轉機動車都需要減速或停車讓行。
希望大家好好看一下,不要再在一知半解的情況下被抓拍了。如果還有不明白的歡迎大家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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