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觀察:網貸合規監管兩周年 行業風險大大降低

8月27日,中國政府網發佈信息:8月24日,國務院副總理、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主任劉鶴主持召開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專題會議。會議聽取了網絡借貸行業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和防範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質押風險情況的彙報,研究了深化資本市場改革的有關舉措。

“會議上要求摸清網貸平臺和風險分佈狀況,抓緊研究制定必要的標準,加快互聯網金融長效監管機制建設。”

這意味著,P2P網貸監管將趨緊趨嚴,與此同時行業備案速度或將加快。

巧合的是,兩年前的8月24日,《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出臺,P2P網貸發展開始進入監管時代,這可以說是網貸行業合法合規的開端。

正值P2P度過監管兩週年“生日”之際,我們不妨趁此機會梳理一下P2P兩年來的合規之旅。

P2P觀察:網貸合規監管兩週年 行業風險大大降低

2005年聯合國首次提出“普惠金融”概念,普惠就是指在通過包容性金融,服務諸如小微企業、農民、城鎮低收入群體這樣的微小人群,讓他們能方便快捷的獲取資金。P2P繼承了“普惠金融”的理念,它惠及了廣大出借人,為他們提供了新的理財通道,也惠及了小微借款人,為他們提供了方便快捷的資金。

不過,因為P2P是新誕生的產物,因監管不完善、市場不成熟,行業野蠻生長、亂象頻發。在P2P落地中國9年後,監管政策終於落地。

監管落地,第一把火燒向了“限額”。

為了分散業務風險,實現真正的“普惠金融”,16年8月份下發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同一自然人在同一平臺借款餘額不得超過20萬,在不同平臺借款餘額不得超過100萬;同一法人在同一平臺不得超過100萬,不同平臺不得超過500萬。

限額措施強制讓平臺業務迴歸小額分散,讓其發揮作為傳統金融行業的補充,普惠大眾的作用。從公開數據上來看,截至今年5月份,單月單一借款人累計成交100萬元的佔比為7.57%,相較於2016年8月的46.09%,已落至不到原來的六分之一。

除了限額,三益寶行業分析師指出,16年的新規還出臺了許多規範行業發展的其他方面的舉措,比如備案管理、信息安全保護,禁止自融,禁止自擔保等等,加上年末《網絡借貸信息中介備案登記管理指引》發佈,讓增值電信業務許可成為了P2P的合規標配。16年可以說是P2P網貸的合規之年,為17年行業的大發展奠定了基礎。

17年開年,監管對P2P網貸的重點要求是:存管。

P2P觀察:網貸合規監管兩週年 行業風險大大降低

2017年2月23日 銀監會發布《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明確了由P2P平臺合作商業銀行開展資金存管的業務模式。這意味著,此前不少平臺採用“銀行+第三方支付”聯合存管模式未能得到監管的認可。《指引》的發佈,有效降低了行業中的道德風險和流動性風險,保護了投資人交易安全,提高了行業競爭門檻。

截至2018年上半年末,上線銀行存管系統的平臺有909家,佔到平臺總數的六成,同比增加496家。三益寶行業分析師指出,P2P平臺尋求資金存管合作的意願比較積極,像三益寶,就早早於去年8月份上線了恆豐銀行資金存管系統。伴隨著近六成平臺相繼完成銀行存管,行業中涉及資金池,進行資金錯配的風險已大大降低。

接著在2017年8月,銀監會官網發佈了《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信息披露指引》。《披露指引》提出,網貸信息中介機構應及時向出借人披露借款人五大基本信息:借款人主體性質(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借款人所屬行業;借款人收入及負債情況;截至借款前6個月內借款人徵信報告中的逾期情況;借款人在其他網絡借貸平臺借款情況。

同時《披露指引》要求平臺在公司減資、合併、分立、解散或申請破產時,應於發生之日起48小時內將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可能產生的影響和採取的措施向公眾進行披露。

至此,P2P網貸行業銀行存管、備案、信息披露三大主要合規政策悉數落地,共同組成網貸行業“1+3”(一個辦法三個指引)監管制度體系。“1+3”體系明確了網貸行業的運營規則,有效防範了網貸行業的風險,保護了投資人權益。

P2P網貸經歷了兩年的風風雨雨,在合規上取得了一定成績,不過距離成為完全合規的金融市場,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不過好消息是,在最近一個月來,監管政策密集出臺,從解決逃廢債、加強對實際控制人的管理、清除不良資產等各個方面發力,推動P2P行業向更成熟,更健康的方向發展。我們有理由相信,P2P一定能走上健康的可持續發展之路,未來定在中國金融市場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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