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观察:网贷合规监管两周年 行业风险大大降低

8月27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信息:8月24日,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主任刘鹤主持召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题会议。会议听取了网络借贷行业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防范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情况的汇报,研究了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有关举措。

“会议上要求摸清网贷平台和风险分布状况,抓紧研究制定必要的标准,加快互联网金融长效监管机制建设。”

这意味着,P2P网贷监管将趋紧趋严,与此同时行业备案速度或将加快。

巧合的是,两年前的8月24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出台,P2P网贷发展开始进入监管时代,这可以说是网贷行业合法合规的开端。

正值P2P度过监管两周年“生日”之际,我们不妨趁此机会梳理一下P2P两年来的合规之旅。

P2P观察:网贷合规监管两周年 行业风险大大降低

2005年联合国首次提出“普惠金融”概念,普惠就是指在通过包容性金融,服务诸如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群体这样的微小人群,让他们能方便快捷的获取资金。P2P继承了“普惠金融”的理念,它惠及了广大出借人,为他们提供了新的理财通道,也惠及了小微借款人,为他们提供了方便快捷的资金。

不过,因为P2P是新诞生的产物,因监管不完善、市场不成熟,行业野蛮生长、乱象频发。在P2P落地中国9年后,监管政策终于落地。

监管落地,第一把火烧向了“限额”。

为了分散业务风险,实现真正的“普惠金融”,16年8月份下发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同一自然人在同一平台借款余额不得超过20万,在不同平台借款余额不得超过100万;同一法人在同一平台不得超过100万,不同平台不得超过500万。

限额措施强制让平台业务回归小额分散,让其发挥作为传统金融行业的补充,普惠大众的作用。从公开数据上来看,截至今年5月份,单月单一借款人累计成交100万元的占比为7.57%,相较于2016年8月的46.09%,已落至不到原来的六分之一。

除了限额,三益宝行业分析师指出,16年的新规还出台了许多规范行业发展的其他方面的举措,比如备案管理、信息安全保护,禁止自融,禁止自担保等等,加上年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备案登记管理指引》发布,让增值电信业务许可成为了P2P的合规标配。16年可以说是P2P网贷的合规之年,为17年行业的大发展奠定了基础。

17年开年,监管对P2P网贷的重点要求是:存管。

P2P观察:网贷合规监管两周年 行业风险大大降低

2017年2月23日 银监会发布《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明确了由P2P平台合作商业银行开展资金存管的业务模式。这意味着,此前不少平台采用“银行+第三方支付”联合存管模式未能得到监管的认可。《指引》的发布,有效降低了行业中的道德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保护了投资人交易安全,提高了行业竞争门槛。

截至2018年上半年末,上线银行存管系统的平台有909家,占到平台总数的六成,同比增加496家。三益宝行业分析师指出,P2P平台寻求资金存管合作的意愿比较积极,像三益宝,就早早于去年8月份上线了恒丰银行资金存管系统。伴随着近六成平台相继完成银行存管,行业中涉及资金池,进行资金错配的风险已大大降低。

接着在2017年8月,银监会官网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披露指引》提出,网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及时向出借人披露借款人五大基本信息:借款人主体性质(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借款人所属行业;借款人收入及负债情况;截至借款前6个月内借款人征信报告中的逾期情况;借款人在其他网络借贷平台借款情况。

同时《披露指引》要求平台在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申请破产时,应于发生之日起48小时内将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可能产生的影响和采取的措施向公众进行披露。

至此,P2P网贷行业银行存管、备案、信息披露三大主要合规政策悉数落地,共同组成网贷行业“1+3”(一个办法三个指引)监管制度体系。“1+3”体系明确了网贷行业的运营规则,有效防范了网贷行业的风险,保护了投资人权益。

P2P网贷经历了两年的风风雨雨,在合规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不过距离成为完全合规的金融市场,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不过好消息是,在最近一个月来,监管政策密集出台,从解决逃废债、加强对实际控制人的管理、清除不良资产等各个方面发力,推动P2P行业向更成熟,更健康的方向发展。我们有理由相信,P2P一定能走上健康的可持续发展之路,未来定在中国金融市场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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