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臂男事件,電動車主無罪

花臂男事件,己見:

電車車主應當構成特殊防衛。

花臂男事件,電動車主無罪

通過反覆看視頻,尤其是後30秒中,被害人回車中取砍刀時,其同車人並未攔阻,而是始終緊隨其後,為其以多欺少壯威,被害人持刀連續多次坎向防衛人,防衛人只是徒手本能躲避,在被害人將刀甩向防衛人落地後,防衛人眼疾手快撿起刀的一剎那與被害人爭奪刀並將其推到的同時砍了第一刀,防衛人立即退後兩米左右,但被害人又立即起身面向防衛人,防衛人又揮刀砍了被害人第二刀,第三刀是緊隨第二刀後被害人並沒有退卻並與其近身正面相對時。

花臂男事件,電動車主無罪

砍完第三刀後被害人轉身退卻的一剎那,防衛人將刀順勢甩向被害人,並沒有再追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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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衛人總共所砍四刀都沒有喪失緊迫性,應成立特殊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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