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于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案立案后即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经多次传唤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完毕,我院依职权未查询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也无法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执行案号:(2017)豫0184执3848号
失信被执行人照片:
失信被执行人:于磊
性别:男
年龄:45
住址:河南省新郑市新建办仿古街故里小区1号楼2单元201号
身份证号:410123********0033
立案时间:2017-12-01
执行法院:新郑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新郑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于磊自愿定于2017年10月31日前支付申请执行人货款及利息26000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法官联系电话:0371-5618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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