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檢察長春節前爲農民工成功討薪

副检察长春节前为农民工成功讨薪

2017年5月1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承包哈爾濱某智能家居生產建設項目一期工程“五項”工程,工程標的價格為1,074萬元,其中農民工工資佔70%,約為710萬元。哈爾濱某智能家居已支付王某某工程款約758萬元,但王某某未將此筆工程款用於發放農民工工資。其中,王某某欠抹灰工柯某某等19名農民工工資共計74.2萬元。王某某於2018年1月24日收到松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勞動保障監察責令改正指令書後,在限期內仍然拒不支付工人工資,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本院於2018年2月5日接到哈爾濱市公安局松北分局提請審查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一案的文書及案卷材料、證據,承辦人檢察官甘小宇審閱了案卷,訊問了犯罪嫌疑人,告知了訴訟權利義務,核實了有關證據。

審查完畢後,作為本案檢察官的副檢察長甘小宇第一時間約談了犯罪嫌疑人妻子及弟弟,進行釋法說理,詳細講解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第三款,並在之後敦促二人及時將王某某拖欠的農民工工資還清。

2018年2月9日,王某某親屬將拖欠柯某某抹灰工班組工人的工資還清,柯某某代表其班組工人對王某某表示諒解,並自願在勞動監察部門出具撤訴書。甘小宇副檢察長的釋法說理取得了實際效果,在春節前為農民工成功討薪,為農民工能度過一個愉快、滿足的春節做出了貢獻。從而使公權救濟讓勞動者體會了法治中國的優越,也保障了勞動者的權益和尊嚴。

2018年2月11日,本院以王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但無社會危險性,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不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促使犯罪嫌疑人更好地矯正犯罪行為,有效化解矛盾,節約司法資源,對構建和諧社會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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