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钱交计生罚款被司法拘留,始知法院乃法盲

在云南保山施甸县,村民杨某华因没钱交计划生育罚款,施甸法院对杨某华实施司法拘留。这则消息,是由保山中院官方微博发布,其真实性应该没有问题。只是,看到这样的消息,实在是让人莫名惊诧,大有今夕何夕之叹。

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法院按理是最懂法也最知法院的地方。如果连法院的法官也不知法不懂法,那法院审判岂不是成为一个笑话。实在是不敢想象。

可是,看了云南保山中院的官微,又不能不让人相信,法院同样可以是法盲。这有文字为证,想推脱也推脱不了。

没钱交计生罚款被司法拘留,始知法院乃法盲

你看,保山中院的官微上写得清清楚楚:被执行人杨某华仍表示自己没钱交罚款。杨某华违法了计划生育政策,法院当然可以介入,但是,计划生育罚款,是一个早已扫进了历史垃圾堆的旧名词。自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早在2002年就已颁布施行,而且在2015年还作过一次修订。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可以对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而所谓的“罚款”在法律条文中连影子也找不到。而且,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也在《人口号计划生育法》颁布施行之后,也纷纷进了修改,同样删除了“罚款”的内容。

难道,在云南保山,还存在计划生育“罚款”?保山中院的官方微博,为何会,又如何敢,堂而皇之地写上“罚款”二字?难道,保山中院,施甸法院,都不知道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难道,这些法官,还不知道计划生育“罚款”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取而代之?

云南,保山中院,施甸法院,对法律的无知,已经到了令人惊讶的地步。难道,这样的法院,里面的法官,都是法盲么?

没钱交计生罚款被司法拘留,始知法院乃法盲

即使是在法院,如果法官不知法不懂法,难免就要乱来。果不其然,施甸法院,在“被执行人杨某华仍表示自己没钱交罚款”后,就对杨某华予以“司法拘留”。

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审判活动正常进行,对实施了严重妨害诉讼活动的人,采取限制其短期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法院拥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

法院要想抓人关人,对公民予以“司法拘留”是法院拥有的权力,用起来也方便,法院自己就可以把抓人的事给办了。可是,“司法拘留”是可以随意用的么?

确实,法律规定,“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可以“司法拘留”。可是,这个“拒不履行”,有一个重要前提条件,是有能力履力。如果法院没有证据表明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就不符合“拒不履行”的要件。否则,就不会有这么多的老赖,法院拿这些老赖无计可施。

然而,保山中院的官微,写得清清楚楚,“被执行人杨某华仍表示自己没钱交罚款”,而且法院也确实没要查到杨某华银行账号之类的证据,来说明杨某华有能力交“罚款”,而只是查封了杨某华名下的一间房屋而已。

没钱交计生罚款被司法拘留,始知法院乃法盲

杨某华既然“没钱交罚款”,又怎么能够将杨某华“司法拘留”?

不知,施甸法院对杨某华“没钱交罚款”而予以“司法拘留”,到底有何法律依据?法院如此所作所为,是不是法盲式的蛮干?保山中院,施甸法院,能否出来走两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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