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是古代最富有的太監?他的家產竟是國庫的六倍

五百年前的明正德五年(1510年)8月25日,權傾一時的大太監劉瑾涉嫌造反被凌遲處死。按大明律法,凌遲者須剮3357刀,一刀剮下一片肉,刀刀不得觸及要害。三日之內,犯人血肉模糊,漸漸不成人形,但不得嚥氣。因為是公開行刑,圍觀者甚眾,其中很多人攜金帶銀,是為了換取剮下的一片皮肉。這些人有的受過劉瑾的殘害,也有人是被迫害致死者的親屬。他們搶著要劉瑾的皮肉,捧回家中祭奠親人。等祭奠完畢則在火上架一鐵片,刷上油,把肉烤熟吞下,以示解恨。劉瑾死了,但話題沒完。


谁是古代最富有的太监?他的家产竟是国库的六倍​2010年,《亞洲華爾街日報》認為劉瑾的財富達1200多萬兩黃金,2.59億兩白銀,把他列入過去一千年來,全球最富有的50人名單,與成吉思汗、和珅、宋子文等人並列。若以購買力計算,可能連今天的世界首富都自嘆弗如。華爾街所依據的劉瑾被殺後抄出的家產數字,來自明嘉靖時人陳洪謨的《繼世紀聞》,即黃金1205.78萬兩,白銀2.59億兩。按這個計算,光是白銀一項,劉瑾的家產超過當時明朝國庫存銀六倍。劉瑾哪裡來的這些財富?按吳思《血酬定律》中“抽水管子”的貪汙術語,劉瑾除了把這條管子直接插向官員外,也插向漕運、鹽政、屯田和科舉這些領域。正德元年劉瑾得勢時,正好是明朝官員每隔三年進京述職的年份,他藉機向天下三司官員索賄,一個人一千兩銀子,多的要到五千兩。不給的則貶斥,給得多的則升遷。劉瑾的手伸得很長,《明史·朱謙傳》說到一個叫安國的人,接父親的班當了軍官。正德三年(1508年),考中了武狀元,分配到陝西三邊當代理指揮使。這時候劉瑾索賄來了。安國和同時中武舉的60人都拿不出錢來,劉瑾便發配他們下去當兵,隨時聽候調遣,禁止擅自歸家。這60人陷入困境,和戍卒生活在一起,幾乎難以維持生計。而邊疆的守臣害怕劉瑾,誰也不敢收用他們。直到劉瑾死後,安國才回到考試前的起點——接父親的班當軍官。正德四年(1509年),又是地方三司官員赴京朝覲的時候。劉瑾下令每個布政司(省)送銀二萬兩,交了錢才放人回去。各地官員無奈,紛紛向京師巨室借貸,回任後,為了還貸再加倍搜刮民財。至於“天下三司”,指的是當時全國13個省的都指揮使司、布政使司和按察使司,分管各省的兵馬、錢糧和刑名。劉瑾向他們每人索賄的五千兩銀子,大大超出他們的年俸不說,光看這批人的總數,以每個職位至少設正副二職計,就有七八十人。劉瑾這麼搜刮一次,便有近十萬雪花銀的進項。還好劉瑾沒有等到正德七年第三次“撈錢”的機會,明朝的財政收入實在也沒有更多讓他揮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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