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鉬股份未及時披露環保部門處罰 被陝西證監局警示

金钼股份未及时披露环保部门处罚 被陕西证监局警示

和訊網消息 日前,金堆城鉬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金鉬股份)因未及時披露分公司被環保局行政處罰信息,遭陝西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經查,2018年6月7日,金鉬股份礦冶分公司硫酸廠由於環境違法行為被渭南市華州區環保局調查,並收到渭南市華州區環保局下達的《責令停產整治決定書》(渭華環責停字[2018]4號)。

6月15日,礦冶分公司硫酸廠收到渭南市華州區環保局下達的4份《行政處罰決定書》(渭華環罰字[2018]11、12、13、14號),合計罰款金額230萬元。

陝西證監局指出,金鉬股份未按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直到2018年7月12日才對上述事項進行了披露,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決定對金鉬股份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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