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世凱用這樣的辦法,把通過選舉成爲大總統的方式,改爲世襲罔替

在1913年的12月22日,袁世凱向政治會議提出了“約法增修諮詢案”,但是政治會議是作為一個諮詢機構,是沒有增修根本法律的權力的。因此,他們建議袁世凱在開設一個造法機構,表示尊重約法。於是,袁世凱在1914年的1月26日,公佈了《約法會議組織條例》,下令組織約法會議。當袁世凱公佈“當選議員”後,一共57個人,北洋官僚就佔了絕大多數,這個約法會議其實就是法制局的放大版。

袁世凱用這樣的辦法,把通過選舉成為大總統的方式,改為世襲罔替

議長和副議長明面上是推舉出來的,實際上都是袁世凱內定好的。孫毓筠為議長,表示修改約法並不是北洋派的意思,“革命黨”也是贊成的。在20日,袁世凱向約法會議提出了“修改約法大綱七條”。根據這個大綱,約法會議很快的就制定了《中華民國約法》,一共十章六十八條。在5月1日,袁世凱正式提出廢除《臨時約法》,並且公然宣佈:他的權力和地位跟《臨時約法》毫不相干,是清帝禪讓給他的。

袁記約法完全否定了民主主義精神,全篇灌輸著“大一統”,“定於一”的皇權思想。通過袁記約法,袁世凱把民權壓制到了一定地步,把兩年來肆意破壞資產階級民主制度所獲得的各種專權,以法律的形式肯定下來,而且為袁世凱能夠進一步擴張權力提供了“法律依據”!

袁世凱用這樣的辦法,把通過選舉成為大總統的方式,改為世襲罔替

約法會議不光從新制定了約法,還從新制定了袁記《大總統選舉法》。在1913年10月由國會制定的《大總統選舉法》規定,大總統是由國會選舉的,總統的任期為五年,如果再次被選舉的話可以連任一次。在袁記約法公佈後,梁士詒向參政院提出修改總統選舉法案,在12月28日,修正過的《大總統選舉法》經過約法會議的通過,在29日,由袁世凱公佈。

新通過的《大總統選舉法》規定,大總統任期為十年,連任也沒有任何限制。每當到了選舉大總統的時候,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參政認為政治上有必要的話,大總統就可以連任,不用改選。而且大總統的繼任者是由現任的大總統推薦三人,書於嘉禾金簡,蓋國璽,藏於大總統府內的金匱石室中。金匱鑰匙由大總統本人掌管,而石室的鑰匙分別由大總統、參政院院長和國務卿分別掌管,沒有大總統的命令,不得開啟。

袁世凱用這樣的辦法,把通過選舉成為大總統的方式,改為世襲罔替

這樣一來,實際上袁世凱的大總統職位就成了終身制了,而且由他指定繼任者,袁世凱有權傳給自己的兒子、親人等,世襲罔替。有點封建社會皇帝傳位的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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