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例涉「小豬佩奇」著作權侵權案判了!涉案賣家被判賠15萬

8月20日,浙江杭州互聯網法院採用網上宣判形式,公開宣判全國首例涉“小豬佩奇”著作權侵權糾紛判決案件,並就相關問題答記者問。

全國首例涉“小豬佩奇”著作權侵權案判了!涉案賣家被判賠15萬

案情回顧

艾斯利貝克戴維斯有限公司(ASTLEY BAKER DAVIES LIMITED)(以下簡稱艾貝戴公司)、娛樂壹英國有限公司(ENTERTAINMENT ONE UK LIMITED)(以下簡稱娛樂壹公司)於2005年8月19日向美利堅合眾國申請《Peppa Pig》(“小豬佩奇”)著作權登記並獲得登記證書,後向中國國家版權局申請《Peppa Pig,George Pig,Daddy Pig,Mommy Pig》(“佩奇、喬治、豬爸爸、豬媽媽”)著作權登記並獲得作品登記證書,艾貝戴公司、娛樂壹公司生產、製作《小豬佩奇》動畫片及其他衍生產品(包括但不限於配套書籍、小豬布偶、玩具、APP應用程序等),並在全球範圍推廣。

後艾貝戴公司、娛樂壹公司發現被告汕頭市聚凡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聚凡公司)在其淘寶網“聚凡優品1” 店鋪中大量銷售印製有涉案作品人物形象的“小豬佩奇廚房小天地”玩具,且顯示生產商為被告汕頭市嘉樂玩具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嘉樂公司)。艾貝戴公司、娛樂壹公司認為,聚凡公司未經許可銷售涉案被控侵權產品並展示相關圖片,嘉樂公司未經許可生產、銷售涉案被控侵權產品,均已嚴重侵害其所享有的美術作品著作權。稱浙江淘寶網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淘寶公司)作為網絡服務提供商,並未對商家上架的產品是否涉嫌侵權進行主動審查,應當承擔停止侵權的法律責任。

全國首例涉“小豬佩奇”著作權侵權案判了!涉案賣家被判賠15萬

審理查明

據悉,“Peppa Pig”(“小豬佩奇”)進入中國市場後,艾貝戴公司、娛樂壹公司一直在積極維權,打擊侵害著作權行為。此前,艾貝戴公司、娛樂壹公司針對被授權商提起著作權侵權訴訟均已調解結案,本案系艾貝戴公司、娛樂壹公司針對被授權商提起的著作權侵權首例判決案件。需要指出的是,本案中嘉樂公司曾經與“佩奇、喬治、豬爸爸、豬媽媽”國內代理商深圳山成豐盈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磋商過授權事宜,並簽訂了書面授權書,但是嘉樂公司超過授權期限、授權範圍、授權渠道生產、銷售“佩奇、喬治、豬爸爸、豬媽媽”玩具,故至侵權取證之日其實際未獲得合法授權,而聚凡公司從未和代理商洽談過“佩奇、喬治、豬爸爸、豬媽媽”授權事宜,僅是從嘉樂公司進貨,更加沒有獲得合法授權。

全國首例涉“小豬佩奇”著作權侵權案判了!涉案賣家被判賠15萬

法院判決

杭州互聯網法院審理認為,嘉樂公司、聚凡公司侵犯了涉案美術作品著作權,判令嘉樂公司、聚凡公司停止侵權行為並賠償艾貝戴公司、娛樂壹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計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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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後寄語

近年來,由於國際經濟、文化交往的發展,知識產權的地域性受到了空前的衝擊,知識產權法律關係也日益國際化,涉外知識產權保護已成為國際貿易的核心問題。

本案中艾貝戴公司、娛樂壹公司均系在英國登記註冊的公司法人,由於英國和中國同為《伯爾尼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公約》的成員國,因此艾貝戴公司、娛樂壹公司對《Peppa Pig,George Pig,Daddy Pig,Mommy Pig》所享有的相關著作權(含信息網絡傳播權等權利)受我國著作權法的保護。

杭州互聯網法院將進一步強化司法裁判的導向性作用,衡平互聯網共享和產權司法保護,在審理中統籌兼顧智力成果創造者、商業利用者和社會公眾的利益,妥善處理保護知識產權、促進信息網絡產業發展和保障信息傳播的關係,並致力於研究新技術、新模式帶來的新型疑難法律問題,為推動創造性轉化與創新性發展提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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